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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ju 在 PTT [ Hunter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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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我覺得禁止發文者刪除該篇底下推、噓文很不可思議,難道10/24 12:37
4F→: 別人在你FB、部落格文章底下留言,你也不能刪除嗎?10/24 12:38
5F→: 自己的文章就本來應該擁有最大權限,你不喜歡別人刪你文,10/24 12:39
6F→: 大可自己發一篇回文就是。禁止作者刪推、噓文,會變得作者10/24 12:40
7F→: 的權力比那些推、噓文的人還小,發文變成別人恣意品評的目標10/24 12:41
8F→: ,這種限縮作者權利的規定,真的沒道理。10/24 12:42
11F→: 是公眾版沒錯,但發表文章是以個人名義發表的,作者理當10/24 12:50
12F→: 在「自己文章」的版面裡擁有最大權限。10/24 12:51
18F→: 1.我反對的是禁止「刪除」,我並沒有反對禁止「修改」。10/24 13:25
19F→: 2.權利哪有一樣大?噓文者可以把你的文章噓成X,你自己想推10/24 13:26
20F→: 回來都沒辦法,只能用箭頭。在這種情況下,還禁止作者刪10/24 13:26
21F→: 噓文的話,無異於是讓作者任人宰割,眼睜睜看底下一片紅,10/24 13:26
22F→: ,不能作為。10/24 13:27
23F→: 3.公司的意見都是一篇篇回應的(如同回文般),可沒有像PTT10/24 13:27
24F→: 一樣,可以躲在別人文章放冷箭,噓文攻擊。10/24 13:27
37F→: 1.當你被一堆人用噓文攻擊,請問那是言論自由,還是更像10/24 13:49
38F→: 網路霸凌?講求言論自由,為何不自己正大光明地回應一篇10/24 13:49
39F→: 文章,那可沒有人會反對。10/24 13:49
40F→: 2.PTT制度是人定的,與其說有多少版這樣,不如進一步思考10/24 13:50
41F→: 這樣的規定背後有沒有道理,才不會落入人云亦云。10/24 13:50
42F→: 3. memosore您好。你看,就是有像這樣的情況,意見不合10/24 13:50
43F→: 就隨意給別人扣共產黨帽子。這種水準甚低的留言,作者還不10/24 13:50
44F→: 能控管,真是PTT作者的悲哀。沒關係,您繼續人身攻擊,10/24 13:51
45F→: ,這只會凸顯我的想法確實是合理的。10/24 13:51
47F→: 感謝樓上再次幫忙示範。像這類留言除了發洩個人情緒之外10/24 14:22
48F→: (而且用了很不堪的字眼),還有任何內容可言嗎?10/24 14:22
49F→: 所以鼓勵用回文,而非留言來發表意見還有一個好處,10/24 14:22
50F→: 就是可以篩選掉這類缺乏論述內容的文字。10/24 14:23
61F→: 1.如敝人前面所言,在下並沒有反對禁止「修改」留言,10/24 15:07
62F→: 而是反對禁止「刪除」留言。這兩者是不同的東西。10/24 15:07
63F→: 2.文章底下的留言,作者能否刪除,這是各板可以自行規定的。10/24 15:07
64F→: 因此,我陳述個人對此規定的看法。10/24 15:07
65F→: 當然,如果版主您無意更改規定,身為使用者,遵守便是。10/24 15:08
66F→: 3.您說不理智攻擊可以檢舉,試問,上面的memosore版友10/24 15:08
67F→: 的扣人共產黨紅帽子,還有charlie1667版友的「哇靠」、10/24 15:09
68F→: 、「三小」、「笑屎我」,是否達到可以檢舉的標準呢?10/24 15:09
70F→: charlie1667版友上述言論已明顯挑釁,在此再次向版主檢舉。10/24 15:49
73F→: charlie1667版友再度以「玻璃」對人進行人身攻擊,10/24 15:59
74F→: 懇請版主處理,謝謝。10/24 15:59
101F→: 感謝版主裁奪及指教,我收到了,會再虛心檢討的,不好意思。10/24 16:37
7F→: 3Q!因為印象中進GI前,找絕茲絕拉測試時好像也有類似劇情?07/06 08:45
1F→:若無法用請留言,謝謝08/04 14:23
5F→:這樣可以嗎08/04 14:28
15F→:已修正 感謝06/23 14:40
18F→:樓上 orz縮網址06/23 14:56
4F推:感謝~08/02 10:23
39F推:蠻有趣的03/01 14:09
17F推:選舉過程的確滿無趣阿,這是少年漫畫 不是政治漫畫02/08 23:18
31F推:確實是= =01/12 09:23
26F推:有同感 10回是很寶貴的T_T10/15 16:34
95F推:甲意敢說真話的小夥子10/08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