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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bchri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1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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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噓:「神賜」?我今天確認過好幾次日曆了...今年2013啊12/20 16:43
8F推:教宗反對同性婚姻?今年是2013唷,是不是有人穿越了?12/07 02:07
49F→:(一)學校有權向校內師生同仁宣達基督信仰有關神聖婚姻12/06 19:01
50F→:及兩性平等的立場。12/06 19:01
51F→:這樣還沒有違反第六條的話,(下略一萬字12/06 19:03
59F推:看了很煩,可以不要看。輔大帶頭發表聲明,學生挺身抗議,12/09 02:59
60F→:現在輔大已經提出說法了(雖然依舊拿學術自由當擋箭牌,迴12/09 02:59
61F→:避第六條不願道歉);而我們的張光正校長還是一意孤行,用12/09 02:59
62F→:「耶穌基督的教導」拖著全校師生,與人權背道而馳。12/09 02:59
2F推:怎麼聽都比較像教會每天會發生的事啊,接觸就很容易被捲進12/06 01:33
3F→:去,超痛苦的啊12/06 01:33
1F推:done12/06 01:29
27F推:這些邪教徒你要跟他切斷,不要以為你有辦法把他拉出來,12/06 01:42
28F→:我們把他們交給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就好。12/06 01:42
51F推:婚姻平權、伴侶法、家屬制度各自獨立,皆不包含通姦除罪12/04 01:45
52F→:通姦的部分的確有提出修法,但是根本連送讀都還沒做12/04 01:45
53F→:而性忠貞在民法有規定: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配偶有權訴請離12/04 01:46
54F→:婚,並要求民事賠償,刑法的通姦罪根本就是多餘的,你聽過12/04 01:47
55F→:仙人跳嗎?刑法掛保證的詐騙手法唷 ^_<12/04 01:47
8F推:多元成家不等於性解放沒錯,不過要注意的是性解放跟基督徒12/01 16:54
9F→:打算灌輸給社會大眾的那種「性氾濫」是天差地別的兩種概念12/01 16:54
10F→:挑最簡單的講,如果沒有性解放,女人不會有投票權12/01 16:55
54F→:本人為性別研究社「出一張嘴」教學長,校方參與由輔大總召12/01 15:35
55F→:的TaiCUCA 這件事我在上月21日知悉,只是未聽聞校方有在校12/01 15:35
56F→:內發表相關言論(我不是基督徒,團契內有沒有我不會知道)12/01 15:35
57F→:今天得知這樣的消息,本人僅先以個人身分表達不滿,12/01 15:35
58F→:TaiCUCA 此份聲明已嚴重侵犯其下17所大專院校同志學生基本12/01 15:35
59F→:於法律前主張人格的權利,並嚴重壓迫到台灣人權發展,本人12/01 15:36
60F→:在此表達最沉痛的抗議,至於如何提出進一步抗議,尚需召集12/01 15:36
61F→:幹部討論後決議。後附為TaiCUCA於15日會員大會文件:12/01 15:36
62F→:http://taicuca.fju.edu.tw/news/20131115.doc12/01 15:36
63F→:中原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許勝烜12/01 15:37
178F→:通識那個活動被學校擋到最後非得改名不可,還敢拿出來說嘴12/02 22:07
188F→:純粹不爽學校假包容真歧視,得了便宜還賣乖,沒有什麼打臉12/02 22:47
191F→:不打臉的12/02 22:48
192F→:光讀聖經也無法了解基督教的理念,網路上看到什麼不能吃豬12/02 22:50
193F→:肉的打臉文只是我們不信教看爽的而已,基督徒才不覺得那有12/02 22:51
194F→:什麼可以相提並論的點,端看教會裡的牧師怎麼解釋經文,蓄12/02 22:51
195F→:奴、吃蝦、穿兩種衣料這些戒律在主流基督信仰被視為與時俱12/02 22:52
196F→:進,可以被忽視的部分,而同性戀在教會卻存在爭議,所以有12/02 22:53
197F→:像同光教會這種願意為同志爭取人權的教會存在。12/02 22:54
198F→:[工商] 明天晚上七點在懷恩206,有性別研究社的社課,邀請12/02 22:55
199F→:到同光教會的成員前來演講12/02 22:55
201F→:同性婚姻只是其中一部分,「不夠嚴謹」這個理由我已經聽了12/03 01:29
202F→:幾百次了,只可惜到現在還是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哪裡不嚴謹12/03 01:29
203F→:可能我不是法學院的吧,看完85頁pdf,除了伴侶關係的單方12/03 01:30
204F→:解消,真的看不出來還有哪裡不夠好12/03 01:30
209F→:性別一條、年齡兩條,其他法條只是用語配合性別做修改,12/04 01:53
210F→:婚姻平權就只是這樣。12/04 01:54
8F推:樓上誤會了,他們是天真的認為一男一女之間必定有愛11/30 12:59
9F推:之前看過一個同志G與教徒C間討論多元成家的對話截圖,C希11/30 13:09
10F→:望G去找個女人結婚,而G似乎把「他跟女人之間不會有愛情」11/30 13:09
11F→:做為預設立場(實際上也應該是這樣),所以只提到他大學還11/30 13:09
12F→:未確定自己性向的時期,對他嘗試交往的前女友完全提不起「11/30 13:09
13F→:性」趣,而C則立刻回應「婚姻不是只有性」,G才表達他不可11/30 13:09
14F→:能對女人有愛,最後C的建議居然是「那你就禁慾」;他們不11/30 13:10
15F→:只不願承認同志結婚,甚至一廂情願的認定同志之間不會有愛11/30 13:10
16F→:,只有慾望。11/30 13:10
21F推:所以就要回到那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跟自己根本不愛11/30 17:16
22F→:的人結婚?11/30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