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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bchris 在 PTT [ CYCU_Talk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6則
限定看板:CYC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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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推:圖書館?成年人做錯事讓長輩丟臉就算了,難道還要把老的02/27 15:01
20F→:挖出來叫他扛嗎?02/27 15:01
49F→:(一)學校有權向校內師生同仁宣達基督信仰有關神聖婚姻12/06 19:01
50F→:及兩性平等的立場。12/06 19:01
51F→:這樣還沒有違反第六條的話,(下略一萬字12/06 19:03
59F推:看了很煩,可以不要看。輔大帶頭發表聲明,學生挺身抗議,12/09 02:59
60F→:現在輔大已經提出說法了(雖然依舊拿學術自由當擋箭牌,迴12/09 02:59
61F→:避第六條不願道歉);而我們的張光正校長還是一意孤行,用12/09 02:59
62F→:「耶穌基督的教導」拖著全校師生,與人權背道而馳。12/09 02:59
1F推:done12/06 01:29
51F推:婚姻平權、伴侶法、家屬制度各自獨立,皆不包含通姦除罪12/04 01:45
52F→:通姦的部分的確有提出修法,但是根本連送讀都還沒做12/04 01:45
53F→:而性忠貞在民法有規定:與第三人合意性交,配偶有權訴請離12/04 01:46
54F→:婚,並要求民事賠償,刑法的通姦罪根本就是多餘的,你聽過12/04 01:47
55F→:仙人跳嗎?刑法掛保證的詐騙手法唷 ^_<12/04 01:47
54F→:本人為性別研究社「出一張嘴」教學長,校方參與由輔大總召12/01 15:35
55F→:的TaiCUCA 這件事我在上月21日知悉,只是未聽聞校方有在校12/01 15:35
56F→:內發表相關言論(我不是基督徒,團契內有沒有我不會知道)12/01 15:35
57F→:今天得知這樣的消息,本人僅先以個人身分表達不滿,12/01 15:35
58F→:TaiCUCA 此份聲明已嚴重侵犯其下17所大專院校同志學生基本12/01 15:35
59F→:於法律前主張人格的權利,並嚴重壓迫到台灣人權發展,本人12/01 15:36
60F→:在此表達最沉痛的抗議,至於如何提出進一步抗議,尚需召集12/01 15:36
61F→:幹部討論後決議。後附為TaiCUCA於15日會員大會文件:12/01 15:36
62F→:http://taicuca.fju.edu.tw/news/20131115.doc12/01 15:36
63F→:中原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許勝烜12/01 15:37
178F→:通識那個活動被學校擋到最後非得改名不可,還敢拿出來說嘴12/02 22:07
188F→:純粹不爽學校假包容真歧視,得了便宜還賣乖,沒有什麼打臉12/02 22:47
191F→:不打臉的12/02 22:48
192F→:光讀聖經也無法了解基督教的理念,網路上看到什麼不能吃豬12/02 22:50
193F→:肉的打臉文只是我們不信教看爽的而已,基督徒才不覺得那有12/02 22:51
194F→:什麼可以相提並論的點,端看教會裡的牧師怎麼解釋經文,蓄12/02 22:51
195F→:奴、吃蝦、穿兩種衣料這些戒律在主流基督信仰被視為與時俱12/02 22:52
196F→:進,可以被忽視的部分,而同性戀在教會卻存在爭議,所以有12/02 22:53
197F→:像同光教會這種願意為同志爭取人權的教會存在。12/02 22:54
198F→:[工商] 明天晚上七點在懷恩206,有性別研究社的社課,邀請12/02 22:55
199F→:到同光教會的成員前來演講12/02 22:55
201F→:同性婚姻只是其中一部分,「不夠嚴謹」這個理由我已經聽了12/03 01:29
202F→:幾百次了,只可惜到現在還是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哪裡不嚴謹12/03 01:29
203F→:可能我不是法學院的吧,看完85頁pdf,除了伴侶關係的單方12/03 01:30
204F→:解消,真的看不出來還有哪裡不夠好12/03 01:30
209F→:性別一條、年齡兩條,其他法條只是用語配合性別做修改,12/04 01:53
210F→:婚姻平權就只是這樣。12/04 01:54
1F推:應該是消失了,Google有找到頂讓的資訊,連設備器具都出清04/25 00:26
5F推:很可愛的報導阿為什麼要噓 @@?03/28 01:55
2F→:今年書卷/學科優異獎改用墊腳石,敦煌應該很難求到...02/15 14:32
1F→:嚴格來講有水車拉...但是外宿連個瓦斯爐都沒有是能幹嘛02/13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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