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akamarker
作者 sakamark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7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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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放家長去搞家長,一有事就請家長來,大概只能這樣了12/11 08:00
25F推: 真心覺得餵食這種技巧很好用12/04 11:20
5F→: 把這句話倒過來...好像也...223.200.162.43 11/28 13:51
87F推: 其實我也支持謹言慎行,不過就算是言語上有過失,11/24 10:14
88F→: 學校真的有必要用程序追究到這樣的地步嗎?11/24 10:14
89F→: 難怪現在大家會認為多做多錯,純粹依課本唸課文11/24 10:16
90F→: 最安全11/24 10:16
91F→: 在這爭議狀況中,明明應該有其他更佳彈性的處理方式11/24 10:21
92F→: 應該可以妥善中性的處理教師學生雙方認知上的差異11/24 10:22
93F→: 也可以有其他方式使教師認知其言行不妥11/24 10:22
94F推: 可是卻選用的最嚴苛的行政程序決定,這種處理方式11/24 10:25
95F→: 對後續學校、學生與家長及教師間的關係,有幫助嗎?11/24 10:26
96F→: 唉,其實這事情裡面一定有很多情況是我們外人不理解11/24 10:36
97F→: 可是看到學校表示"講學自由僅大學教育人員可主張"時11/24 10:37
98F→: 就會覺得說,這是什麼鬼見解11/24 10:38
104F推: 我理解通報義務與程序必須進行的規定,不過學校當11/24 10:53
105F→: 這樣的結論一下,在現在這個案例情況中,教師採取11/24 10:53
106F→: 法律程序維護自身名譽,也是可以預見的,現在多方11/24 10:54
107F→: 關係如此撕裂的情況下,光是修補關係就很費神了11/24 10:55
108F→: 雙方的支持者會怎麼看檢舉者與行為教師,光用想的11/24 10:56
109F→: 就覺得校內班內還有一堆情複雜況要處理11/24 10:56
10F→: 代理也是原PO自己的寫,我還以為學校因為怕招不到10/31 08:26
11F→: 因此開出什麼特別好的條件,果然是想多了10/31 08:27
3F→: 話說,這個堂數?是用代理聘還是代課聘...?10/30 10:26
4F→: 上面寫兼課,下面寫代理呢....?10/30 10:27
2F推: 大官的孩子當老師,萬一真的有事情的,進到校事會議10/01 10:05
3F→: 前就會被壓掉了吧10/01 10:06
4F推: 台灣人無法建立有效的國族與國家認同117.56.167.13 09/30 14:25
5F→: 台獨方在文化與種族面的論述,實在117.56.167.13 09/30 14:26
9F→: 實在太過單薄,有效連結的力度太弱了117.56.167.13 09/30 14:28
50F推: 不知道有沒有老師有提行政訴訟,而且程序已經到底的09/22 08:41
51F→: 應該要來提釋憲吧...校事會議這個有缺陷的制度,09/22 08:41
52F→: 根本就有侵害教師基本人權的疑慮呀....09/22 08:41
12F推: 上面有個研習四選一個文,可惜沒有開教師法律訴訟09/17 08:42
13F→: 相關的研習,否則一定秒選呀!超實用!09/17 08:42
14F→: 說實話有些議員也很奇怪,教師也是他們的選民,09/17 08:43
15F→: 怎就不知道也要幫教師服務一下09/17 08:43
31F噓: 每年加薪呀,要簽什麼通通都簽!09/14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