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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F推: https://i.imgur.com/iT2Cghw.jpg09/09 10:30
77F推: 除非這件事跟詐騙或侵佔有關,不然就只跟私德有關。09/09 10:32
78F→: 所以對方提告誹謗,就算你能證明你所說的是真的,09/09 10:32
79F→: 根據刑法第310條的但書,因為只是私德非公益相關的09/09 10:32
80F→: 事情,誹謗罪的確有可能成立,而且因為妳有附上圖09/09 10:32
81F→: 文,非常有可能成立加重誹謗。09/09 10:32
82F推: 關於如果要提告詐欺或侵佔是否有機會成立不太一定,09/09 10:43
83F→: 但向警檢提告時就儘量提出你所謂的實質蒐證(對話、09/09 10:43
84F→: 轉賬記錄,不包括你的回憶)。因為誹謗是告訴乃論,09/09 10:43
85F→: 詐欺和侵佔是非告訴乃論,以效果上來講,侵佔和詐09/09 10:43
86F→: 欺強度大很多。如果要保護自己,在證據完整充分的09/09 10:43
87F→: 狀況下,向警檢報案提告不失為一個好方法。雖然可以09/09 10:43
88F→: 預測到最後的情況大概就是互告,然後搞的焦頭爛額09/09 10:43
89F→: 後又和解調解,但既然你已經上來發表了,就好好準09/09 10:43
90F→: 備跑法院和跑警局吧。(by路過的小小法律人)09/09 10:43
23F推: 我覺得妳吃太飽,斷人家姻緣是會有報應的。為了一09/09 10:49
24F→: 時爽,人怎麼來的就會怎麼去。祝福妳。09/09 10:49
6F推: 可能女孩間傾向互相扶持照顧,所以條件大多都寫經09/09 10:53
7F→: 濟獨立即可。09/09 10:53
140F推: 感覺妳有點厭T,薪資收入還是比較偏個案判斷。用一09/09 10:57
141F→: 堆數據也很難消彌發文中厭T的味道。09/09 10:57
142F推: 你的發文其實蠻像直男的,請問你是直男嗎?09/09 11:00
19F推: 小太陽也會+107/2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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