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s1129sss
作者 s1129sss 在 PTT [ PuzzleDrag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3則
限定看板:Puzzle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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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F噓: 這麼糞的改動怎麼還一堆人推 黑人問號08/24 16:15
26F推: 看來吃書這個優良傳統自古以來就行之有年啦03/03 18:47
43F→: 如果是蘋果,不管第幾次,退不退都不是剛吼決定的12/30 13:00
1F→: 因為你連這一兩句的盾都無法打破,今天不是大師厲害,而11/24 16:23
3F→: 是根本就是舉著大義的旗搞鄉愿而已,只是在針對某個人11/24 16:24
8F→: 針對人修法就算了,還打算修出一條可以更明確針對人的11/24 16:25
10F→: 你就拿出證據檢舉他啊,不就拿不出證據所以想辦法要搞他11/24 16:27
16F噓: 這叫證據?真的是很鄉愿11/24 16:29
31F推: 有版權問題哦,所有龍拼圖片都算,之前google你檢舉都有12/01 11:55
32F→: 可能被下架,除非你有剛吼的授權證明12/01 11:55
33F→: 至於一般網站沒人管,剛吼也不會主動抓12/01 11:56
795F噓: 為什麼是被質疑的人要拿出證據....11/24 10:04
796F→: 今天心得除非是理論上不行,不然憑什麼要人家提供完整影11/24 10:05
797F→: 片攻略,而且檢舉失敗還沒任何處罰...11/24 10:07
802F→: 所以上面兩位說的文章有什麼問題嗎?就算是這種爛文章也11/24 10:10
803F→: 很明確的告訴你條件是什麼,所謂真正有問題的心得文是要11/24 10:11
804F→: 誤導別人,像是說平均某王只要拉兩橫就可以過,但是不管11/24 10:12
805F→: 怎樣算該隊伍拉兩橫的火力都遠不足以殺死boss,這樣才是11/24 10:13
806F→: 誤導吧11/24 10:13
811F→: 但是現在看來,很多人不是質疑攻略理論,而是質疑轉珠實11/24 10:26
813F→: 力,今天大師用外掛轉出8combo<此文不可信,Reco轉出11/24 10:27
814F→: 8combo<就沒有疑問,這完全搞錯重點了吧11/24 10:27
818F→: 今天你質疑他不能,是你要拿出證據啊,怎麼會是被質疑者11/24 10:31
819F→: 要拿出證據11/24 10:32
823F→: 你就算今天這條要過,起碼質疑失敗者要有對應的懲罰,而11/24 10:35
827F→: 且應該要公開整個質疑內容11/24 10:35
828F→: 那你就拿出證據,證明他用外掛啊11/24 10:36
831F→: 所以他在板上發的心得文,哪邊能證明他用過外掛?11/24 10:37
832F→: 那篇文章從頭到尾都不能證明什麼11/24 10:37
833F→: 你今天跑去警察局說你殺人了,你以為你就會被定殺人罪11/24 10:38
834F→: 嗎?警察一樣要找到實際能證明你殺人的證據才能判刑11/24 10:39
835F→: 而不是僅憑著你的一句話就將你判刑入獄11/24 10:39
840F推: 所以因為拿不出證據證明對方有罪,就反要求對方要拿出11/24 10:41
841F→: 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且質疑者還不用付出任何失敗的代11/24 10:42
843F→: 價,我們真的是法治社會嗎?11/24 10:42
846F→: 那大家訂版規幹嘛= =11/24 10:44
850F→: 修改完善很合理啊,就像第一點要加入過關圖,雖然我個人11/24 10:46
851F→: 看了並不喜歡,但是他合理,所以也沒提出什麼意見,但是11/24 10:47
856F→: 這條合理在哪?11/24 10:47
858F→: 如果已經有"證據"了,幹嘛還要對方拍影片證明11/24 10:48
859F→: 按照你的邏輯,很多NBA教練也都是比屎還不如嗎?11/24 10:49
863F→: 先聲明,我並不是要護航外掛,但是今天就算只是理論也不11/24 10:53
865F→: 是一文不值的東西11/24 10:53
869F→: 是你自己說理論就是比屎不如,今天那些教練有實際上場去11/24 10:54
871F→: 你可以拿出證據他的隊伍不可能直接秒掉啊11/24 10:55
875F→: 不說我有沒看過,現在是在討論版規的合理性,而不是針對11/24 10:56
877F→: 某個人吧11/24 10:56
882F→: 有證據為何要找作者要證據!你要在無證據的情況下要求對11/24 10:57
885F→: 方拿出證據,最少這些質疑的人要有失敗的對應懲罰吧11/24 10:58
886F→: 怎麼陰那20人,版主擺明檢舉人不公開,也沒對應懲罰啊11/24 10:58
894F→: 現在不叫檢舉,叫質疑,檢舉是證據已經存在他的文章內11/24 11:00
897F→: 而你現在沒有"任何證據",然後要求對方拿出證據,這不叫11/24 11:00
899F→: 檢舉,只是單純的質疑而已11/24 11:01
901F→: 哪裡陰到20個人,對方付出的代價只有連署時間而已,而被11/24 11:02
902F→: 質疑者也要付出拍影片的時間,這根本不對等11/24 11:02
921F→: 今天拿賭博來舉例,今天20人連署和拍影片是賭博籌碼,可11/24 11:07
924F→: 題是我本來不想要也沒打算跟你對賭,你今天要我跟你玩這11/24 11:08
929F→: 場遊戲,你難道不用付出代價,隨時強迫別人陪你?11/24 11:08
932F→: 你你就拿出證據證明我有罪啊,我就沒罪幹嘛要證明自己清11/24 11:09
935F→: 你先跟我解釋為何我沒有罪還要證明我自己的清白11/24 11:10
945F→: 理由充分我還是沒罪啊,我為什麼要證明我的清白?11/24 11:11
951F→: 那就要求每篇文章都要附影片啊11/24 11:13
957F推: 所以就要求每個人發文都附影片啊,為什麼要弄一條版規可11/24 11:15
958F→: 以特別針對人11/24 11:15
963F→: 如果你的理由充分表示有證據,那為何還要要求對方拿出11/24 11:16
964F→: 證據,直接用誤導文章刪除水桶不就好了11/24 11:16
982F→: 但是我明明記得之前有人發誤導文章然後被大家拿出證據11/24 11:20
983F→: 質疑文章不可能辦到,然後就被刪文水桶,如果按照你說的11/24 11:21
984F→: 為什麼不拿出證據證明大師誤導,然後水桶他就好了11/24 11:21
990F→: 不就是因為你們拿不出證據才要求對方證明自己的清白11/24 11:22
998F→: 那就直接訂誤導文章刪文的處罰條例就好了,幹嘛訂這條11/24 11:23
1006F→: 這條不是檢舉,這是質疑,承如你們上面說的,有證據就直11/24 11:27
1008F→: 直接訂誤導文章條款就好了11/24 11:27
1012F→: 這條明明就是找不到證據,才要對方拿出證據表自己清白11/24 11:28
1017F→: 檢舉付出的代價不就是檢舉所花費的時間,而一般檢舉不會11/24 11:29
1019F→: 對被檢舉者多要求什麼11/24 11:30
1026F→: 但是一般檢舉,會需要去找被檢舉者嗎?不用啊!11/24 11:32
1032F→: 嗯啊,像上面說的那樣,提醒修正多次處罰不就好了~"~11/24 11:34
1040F→: 因為檢舉叫判斷證據有沒有違規,現在是你找不到證據要對11/24 11:36
1041F→: 方拿出證據來判斷有沒有違規,這意義差很多11/24 11:37
1057F→: ㄜ ,這樣是版主問題吧,你弄這條,還是可能有版主問題11/24 11:42
1061F→: 我只是覺得如果質疑失敗的應該要有一定程度懲罰,才可以11/24 11:44
1063F→: 避免這條被拿去做為鬥爭的工具11/24 11:44
1075F→: 同樣,理由夠充分還怕被罰?哪有質疑的人都不用承擔風險11/24 11:53
1185F→: 所以,你先跟我解釋一下,要對方自己拿出證據證明清白的11/24 16:12
1186F→: 合理性在哪?11/24 16:13
1187F→: 覺得版主有問題就罷免版主,覺得要先提醒修不合理就把這11/24 16:15
1188F→: 條休掉或修正,怎麼會反而去要求別人要證明自己的清白11/24 16:16
1201F→: 因為你連這一兩句的盾都無法打破,今天不是大師厲害,而11/24 16:23
1203F→: 是根本就是舉著大義的旗搞鄉愿而已,只是在針對某個人11/24 16:24
1208F→: 針對人修法就算了,還打算修出一條可以更明確針對人的11/24 16:25
1210F→: 你就拿出證據檢舉他啊,不就拿不出證據所以想辦法要搞他11/24 16:27
1216F噓: 這叫證據?真的是很鄉愿11/24 16:29
1224F→: 所以誤導,版主警告他後他有沒有修對? 沒有的話就桶啊11/24 16:30
1226F→: 修正後的文章沒問題的話,那請問問題在哪?11/24 16:31
1236F噓: 你要講附引用數據我沒意見啊,那就規定以後都要附影片11/24 16:33
1243F→: 是誰先無限上綱,用一篇文章質疑有人所有文章都用外掛11/24 16:34
1250F→: 你先拿出一篇板上大師的文證明他有外掛看看11/24 16:36
1262F→: 我都不相信啊,問題是拿出證據證明他有罪啊,11/24 16:38
1267F→: 所以你去警察局說你有殺人,你會被判殺人罪我跟你道歉11/24 16:41
1278F→: 所以你就去警察局說你有殺人,只要你被判殺人罪,我去你11/24 16:43
1280F→: 去你家當面跟你道歉都可以11/24 16:43
1287F→: 所以調查是查你有沒有殺人的證據,還是要你拿出證據自證11/24 16:45
159F推: 一堆版主就是因為自由心證而下台的,只要自由心證標準11/05 00:15
161F→: 就會越來越嚴,然後要搞版主也越來越容易11/05 00:15
1193F→: 只能在此建議版主,盡量不要用自由心證的版規,不但容易11/04 23:02
1197F→: 被搞,也是一堆壓力的來源11/04 23:02
1270F推: 就事論事 =/= 幫大師講話 不要這樣子扣人帽子...11/04 23:21
1319F→: 首先,你要先證明他有用外掛,不是拿那篇文章當證據...11/04 23:29
1333F→: 是你要拿出證據證明他有用外掛,不是他自己證明沒用吧11/04 23:32
1427F推: 你可以合理懷疑,但不足以當作證據11/04 23:45
54F→: 設計上就是擋掉三回合的坐下吧,所以99-3 = 96 再丟到寵11/01 13:54
55F→: 物上,而不是碰到坐下後會回三回合CD給你11/01 13:54
38F推: 這不用試水溫置底就可以了吧0.010/29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