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uler2
作者 ruler2 在 PTT [ HateP_Pic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4則
限定看板:HateP_Picket
看板排序:
全部HatePolitics1367Gossiping175Tech_Job46HateP_Picket44PokeMon27WorldCup21TOEIC19CATCH10Salary8Militarylife7AOE6CMWang6Foreign_Inv6NY-Yankees5PttHistory4SENIORHIGH4V_ScHooL4NTHU_KAVALAN3sex3CareerPlan2CrossStrait2RDSS2Stock2AllTogether1Beauty1biker1e-coupon1graduate1Hate1HCKuo1NBA1NHSH13th3051Penpal1Soft_Job1Sportcenter1travian1<< 收起看板(3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9F推: XD09/08 10:48
1F推: 獨漏1932 這很不尋常09/07 08:27
5F推: 我有個建議 提供給大家參考 看看是否可行09/06 23:37
7F→: 濫訴條款: 政黑板因為版風特殊 跟政治有關 又是黑特09/06 23:38
8F→: 所以很容易就因為立場不同而吵起來 很多時候其實雙方都有09/06 23:39
9F→: 錯 版主本就很難判斷 很容易讓某些特定版友藉著檢舉來報復09/06 23:39
10F→: 因此我建議為了減輕版主群負擔 又能避免可能的檢舉風氣09/06 23:40
11F→: 最直接的方式應該是避免有人濫訴 一個月內如果有三篇文章09/06 23:41
12F→: (含)以上被判定無罪 則該檢舉人符合濫訴條款 直接水桶1個09/06 23:41
13F→: 月 這樣一方面可以減輕版主群負擔 二方面可以避免品質低的09/06 23:43
14F→: 檢舉文09/06 23:43
16F推: 法院也有誣告罪 就是防止有人浪費司法資源 道理一樣09/06 23:45
17F→: 資源該用在該用的地方 不是在處理品質低落的檢舉文09/06 23:46
19F→: 你應該考慮的是這方法合不合理 不是考慮別人覺得好不好09/06 23:47
20F→: 如果這樣想改革都不用做了 跟政客有甚麼兩樣 XD09/06 23:47
24F→: 也可以囉 我在政檢已經開始看到有些人因為幾場檢舉贏了就09/06 23:49
26F→: 開始濫訴 ... 希望這不要變成政黑風氣才好09/06 23:49
29F推: 我覺得只要能提升檢舉文的品質 讓版主群focus在這些檢舉09/06 23:54
30F→: 相對提高審查的品質 那就是好方法 而不是讓檢舉文失控09/06 23:55
32F→: 版主群沒時間好好審檢舉文 看來龍去脈 這樣到時候爭議更多09/06 23:55
2F→: "奴才" "奴隸" "靠別人臉色吃飯" "不長進" "閉嘴" "看了06/29 18:05
3F→: 噁心" 從上下文可以得知此乃辱罵 如果這樣可以檢舉的話06/29 18:06
4F→: 我也希望能夠檢舉以上辱罵字眼06/29 18:06
5F→: 很明顯 檢舉人在我發言之後接著說以下等字眼 "乖乖閉嘴"06/29 18:10
6F→: "不要出來丟臉" 等辱罵字眼 很明顯是針對我06/29 18:10
7F→: 我並沒有用相對辱罵字眼罵回去06/29 18:11
8F→: 若檢舉人用上下文推論斷定moneky8406xx = peter84060606/29 18:12
9F→: 希望版主用同樣的邏輯檢視檢舉人的辱罵性發言06/29 18:12
24F→: 檢舉人的第二次發言在我第一次發言之後 其中'閉嘴' '不要07/01 08:41
25F→: 出來丟臉'明顯是針對我 我認為不能以僅是針對政治群體來07/01 08:41
26F→: 迴避 以上下文邏輯來看 就是非常明顯的針對回文07/01 08:41
27F→: 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指桑罵葵 利用替換主詞的方式規避版規07/01 08:47
28F→: 條文 但根據檢舉人引用的喔上下文邏輯 我認為檢舉人不07/01 08:47
29F→: 止侮辱 還有謾罵我 請求版主對檢舉人版規處罰07/01 08:47
30F→: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是9.2 12跟16都沒投07/01 09:00
59F→: 為什麼檢舉人突然要9.2群體閉嘴呢? 9.2這個政治群體並沒07/01 18:56
60F→: 有發言啊? 9.2也沒有正式的發言系統阿! 很明顯 檢舉人是07/01 18:56
61F→: 在我推文後針對我這個'特定使用者' 要求這個使用者閉嘴07/01 18:56
62F→: 不要出來丟臉 看了噁心 才是符合邏輯的上下文解釋! 檢舉07/01 18:56
63F→: 人自認只要主詞不是個人 就可以恣意隱晦的謾罵特定使用者07/01 18:56
64F→: 若此等惡行可以成立 將來有人也許就可以說(舉例)'樓上07/01 18:56
65F→: 這個吱吱/9.2真是下三濫的智障白癡低能' 因為主詞不是個人07/01 18:56
66F→: 即便明顯侮辱特定使用者也可以 我認為此風不可長 請板主07/01 18:56
67F→: 給予應當之最嚴厲處分!07/01 18:5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