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rfire
作者 rfir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118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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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推: 沒人做當然愛就要提高薪水啊! 不然是要永遠補不齊05/12 22:19
36F→: ,讓在職的累死?05/12 22:19
15F推: 民進黨真的很想增加長官的影響力耶 Dpp是不是覺得現05/12 13:05
16F→: 在基層越來越少人沒辦法做事,只要用鞭子打基層,基05/12 13:05
17F→: 層就會努力啊?05/12 13:05
29F推: 推05/07 09:48
23F→: 汰除後叫剩下來的人做啊? 主管有差嗎04/29 18:30
27F→: 有問題就推到基層身上啊 說他不認真至嚴重後果 沒看04/30 11:23
28F→: 過這樣的長官嗎 ? 升官的前提是錯不要燒到長官身上04/30 11:23
29F→: ,跟汰除有甚麼關系?04/30 11:23
6F推: 就說霸凌主管腦子有洞,新考績法還想給這種人更大權04/07 12:27
7F→: 力搞下面04/07 12:27
3F推: 難保遇到有病的主管,衛生單位很多啦(例如謝XX03/30 12:42
4F→: 啊 謝XX是勞發署的 搞錯03/30 12:44
19F噓: 霸凌的主管,拿這條威脅你,你是配合還是不配合?03/30 15:49
12F推: 我也覺得是這樣03/28 11:08
132F推: 推樓上,未達良好的理由不能這麼模糊和主觀,我覺得03/28 19:40
133F→: 這並不過分03/28 19:40
134F→: 同時要求考績無趴數限制 和 未達良好需有客觀理由,03/28 19:44
135F→: 是基本權益吧? 我想問為何會有人不支持,還質疑別人03/28 19:44
136F→: 杞人憂天?03/28 19:44
154F推: 以前又沒有兩丙汰除,長官拿這威脅的力道不同,這很03/28 20:22
155F→: 好理解吧03/28 20:22
161F推: 不是我認為,是法條並"沒有‘’限制長官不行03/28 20:25
165F推: 某K為何要一直對 為達良好 的理由護航? 我不能理解03/28 20:28
166F→: ,一直責怪別人杞人憂天是什麼意思,事關自己權益的03/28 20:28
167F→: 事想太多一定比想太少好,除非這根本不是你的權益03/28 20:28
169F→: 我認為工作表現持續不佳的理由應該移除03/28 20:29
170F→: 無法客觀就不該寫入法條03/28 20:29
174F→: 我不是說了嗎 移出非客觀理由,這就是我的想法03/28 20:31
175F→: 不是,如果長官會用其他東西搞人,這條更該移出,這03/28 20:33
176F→: 才是合理的邏輯03/28 20:33
181F→: 你一方面說長官會用其他方法搞下屬,一方面又要給他03/28 20:34
182F→: 更大的權力搞下屬,這太荒謬了03/28 20:34
191F→: 你說的就是你很信任機制,即使給長官一把刀,他也不03/28 20:35
192F→: 會揮03/28 20:35
195F→: 那我完全不能認同你的心態03/28 20:36
199F→: 不是吧 現在"根本"沒秤 你搞清楚,是你堅持不要"秤"03/28 20:37
200F→: ,賣家都很公正03/28 20:37
252F推: 樓上又在說不爽不要做的另一個版本...03/28 23:23
16F推: 工作品質持續不佳啊 很好用的未達良好理由 科科03/26 21:31
56F推: 第八條 二、承辦業務有重大違03/23 21:50
57F→: 失,造成不良後果03/23 21:50
60F→: 如果是長官給不合理的人力和時程造成承辦人辦理有失03/23 21:52
61F→: ,是承辦人要打 未達良好的考績?03/23 21:52
63F→: 看來塞缺還真是口憐,承辦人被長官打 未達良好 的機03/23 21:53
64F→: 會又上升了03/23 21:53
72F推: 兩個未達良好免職不能接受耶 =..= 可以打未達良好的03/23 22:13
73F→: 事由有夠不客觀03/23 22:13
171F推: ? 為什麼不能提出自己的想法,上面給你個香蕉就要謝03/24 12:52
172F→: 主龍恩喔?03/24 12:52
177F推: 樓上搞錯了,嫌的人是覺得主管爛到會搞下屬,打下屬03/24 13:07
178F→: 未達良好03/24 13:07
181F→: 如果主管考績給部屬打,這考績法就公平啊 (支持這版03/24 13:10
182F→: 考績法的應該也會支持吧 爛主管也要有淘汰機制吧03/24 13:10
184F→: 道理講不過開始講現存法規啦? 那我也可以說老師的考03/24 13:38
185F→: 績法現存運行這麼好,為何公務員不能直接用?03/24 13:38
270F推: 不滿啊,直接跟老師一樣比較好,新考績法比較爛03/25 16:36
275F推: 一樣的話,直接適用不就好了? 一樣好的話你覺得老師03/25 18:28
276F→: 願意換過來新考績法嗎? 被打兩個未達良好開除?03/25 18:28
281F推: 所以樓上是老師嗎?03/25 19:06
282F→: 換過來不就老師校事會議也有機會解聘,不達良好兩次03/25 19:09
283F→: 也解聘,老師覺得很棒?03/25 19:09
284F→: 換過來解聘機會又上升囉03/25 19:10
295F推: 所以樓上覺得被校事會議解聘的老師都是老師的錯? 真03/26 10:05
296F→: 棒03/26 10:05
297F→: 被趕走的員工都是員工的問題這樣?03/26 10:06
278F噓: 贊成前面說的,拿掉75%限制就好,為何要給長官更多03/26 00:59
279F→: 權力?03/26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