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uehong
作者 Puehong 在 PTT [ SENIOR_B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48則
限定看板:SENIOR_BM
看板排序:
全部CareerPlan444Gossiping386MenTalk294Salary222SENIORHIGH220Kaohsiung191SENIOR_BM148RESIT130Militarylife95Marginalman74Property_M56biker48WomenTalk41nCoV201935Lifeismoney32rent-exp27CFP20prozac15BeautySalon14sex14Examination13gay11Eng-Class9give7shoes6facelift5Gov_owned5HatePolitics4Tech_Job4TW-language4fastfood3outdoorgear3Printer_scan3NTU2ServiceInfo2SpaceArt2UglyClub2Vietnam2BabyMother1creditcard1DummyHistory1Education1FITNESS1sortout1Tour-Manager1TWproducts1<< 收起看板(46)
1F推: 出現「八卦」兩字就被你認定與本版180.204.3.2 02/18 12:09
2F→: 無關,也不考慮到我文章的議題本身180.204.3.2 02/18 12:09
3F→: 就跟高中課綱有關180.204.3.2 02/18 12:09
4F推: 過去的慣例怎樣是使用者應該知道的180.204.3.2 02/18 12:11
5F→: 嗎?翻遍貴版版規也不見有提到什麼180.204.3.2 02/18 12:11
6F→: 慣例,你要不要乾脆列舉一張禁止出180.204.3.2 02/18 12:11
7F→: 現的(包括但不限於)詞目表阿180.204.3.2 02/18 12:11
8F推: 判決公告就公告,從來不懂最後一句180.204.3.2 02/18 12:15
9F→: 要再多補一槍酸被水桶的人是什麼意180.204.3.2 02/18 12:15
10F→: 義,違規者該受的是依照版規的處分180.204.3.2 02/18 12:15
11F→: ,換句話說沒有必要再接受來自本該180.204.3.2 02/18 12:15
12F→: 中立的執法者的奚落180.204.3.2 02/18 12:15
13F推: 對了,在你之前的版主發表公告水桶180.204.3.2 02/18 12:21
14F→: 時不會在後面多補一槍耶,你是在自180.204.3.2 02/18 12:21
15F→: 造慣例嗎?180.204.3.2 02/18 12:21
16F→: 你轉寄給我時,本文似乎尚未補完,但您在13第多已經補完,02/18 14:02
17F→: 那我應該就沒有公開私人信件的疑慮了02/18 14:02
18F→: 我認為我們在SENIORHIGH發文的當下便同意您事先擬好的契02/18 14:03
19F→: 約(也就是版規),換句話說如果是無法經由推導而得知的細02/18 14:04
20F→: 節,又沒有正式公告增補的話,版友可以不需配合你的「提02/18 14:04
21F→: 醒」,因為你的提醒並不在當初我們合意的契約中。02/18 14:05
22F→: 版主有版規的最終解釋權沒錯,但請注意你的解釋不要變成02/18 14:06
23F→: 一種變相的「造法」。以今天我的疑問來說,既然你認為泛02/18 14:06
24F→: 高中點可以接受,那你的公權力可能就不應該變成是標記、02/18 14:07
25F→: 或是提醒後刪文02/18 14:07
26F→: 我不相信你不知道「八卦」一詞的含意從原本的「胡亂的傳02/18 14:37
27F→: 言」而擴張成可以指涉「少有人知或有價值的知識或資訊」02/18 14:38
28F→: 所以我才在猜測你可能是對字眼的使用上不滿意02/18 14:39
29F→: 謝謝,那我對「八卦」一詞本身已沒有疑惑了,反正未來我02/18 14:52
30F→: 就是找另一個近義詞代替掉它就是了。不過另一個也很重要02/18 14:52
31F→: 的問題是「翻遍貴板板規也找不到慣例」,你自已也說文章02/18 14:53
32F→: 可能會被刪除,既然是涉及到罰則的部分,哪有在適用習慣02/18 14:54
33F→: 法?若有罰則,就應該明文寫進板規02/18 14:55
34F→: 5-6. 板規之不足,得以判例補充於板規之中02/18 14:59
35F→: 這是高中版規講的,但我真的翻遍都沒找到,所以我很質疑02/18 14:59
36F→: 你在我文章下的「提醒」的效力02/18 15:00
38F→: 可是你在本文所回的內容是說判例耶,因此我才一直去翻找02/18 15:09
39F→: 板規。我忘記你最初的用詞是啥了,我只記得有個「例」字02/18 15:09
42F→: 不會,那可能是我記錯了,不過我是在你回覆此文後才開始02/18 15:13
43F→: 正式討論判例的問題,因為你說有判例,所以我還真的回版02/18 15:13
44F→: 規翻找02/18 15:14
2F→: 儘管把那些你認為無關緊要的案例拿掉,littlebike在發公02/18 14:10
3F→: 告文的部分,的確是自創了新的慣例02/18 14:11
4F→: 我的重點是在於他在比例上是高於過去的2任版主的02/18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