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PttObba
作者 PttObba 在 PTT [ HateP_Picke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79則
限定看板: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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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1. 我是相關當事人 因此可以發表意見05/06 09:51
2F→: 2. 我推文之內容與申訴案 以及板主疑似雙重標準有關05/06 09:51
3F→: 兩者皆屬板務相關 並未離題05/06 09:52
13F推: 你都說我在討論檢舉案了 那不就是板務相關嗎?哪裡違反7-05/07 20:45
14F→: 2的限討論板務相關?05/07 20:45
15F→: 另一篇AhSs非當事人又直接罵我跑來亂板的就無罪 真的當板05/07 20:45
16F→: 友都沒看在眼裡嗎?05/07 20:45
18F推: 即便沒有關聯 但也是討論板務相關 並沒有違反7-2的定義05/08 18:54
3F→: AhSs已有三次警告紀錄 #1SVEA_Nv #1SmHhNnc #1SpR2IOO05/08 09:28
4F→: 為何此篇又是只給警告?05/08 09:28
5F→: 另外此篇其他板主還沒判決 為何已標記m結案了05/08 09:30
7F→: 那是政黑板規有修 但政檢板規沒修 還是寫三次05/08 09:49
1F推: 你的申訴案板主已經受理並撤銷判決後 我才開始發言05/06 15:25
2F→: 並且我發言完之後 板主還搞不清楚狀況以為我不是相關人05/06 15:26
3F→: 請問板主都受理了 又在不知道我可以發言的情形下 又怎麼05/06 15:26
4F→: 會有進行控管 並"讓我"才得以發言的情況呢? 這是邏輯問題05/06 15:27
5F推: 再者 板主都撤銷判決了 哪來你說明所寫 尚未等待板主受理05/06 15:30
6F→: 此外板主根本不知我能發言 所以不會有你所寫的通知我抗辯05/06 15:31
12F推: 板規寫這麼明確 相關人違規只是不採用證言 其餘非相關人05/07 20:48
13F→: 發言才有水桶問題 真的是故意無視板規只想針對我 太誇張05/07 20:48
14F→: 了05/07 20:48
16F推: 連續三篇我是當事人卻判我有罪 我檢舉的非當事人就判無罪05/07 20:51
17F→: 擺明是要針對我 這篇只回個不好意思 那其他判決怎麼說?05/07 20:51
2F→: 那就是有板主按錯又偷偷改回來囉?05/05 22:20
3F→: 附上之前已結案的證明 https://imgur.com/6rzGK5n.jpg05/05 22:20
4F→: 那麻煩板主如果要詢問組務就盡快 目前都沒看到任何動作05/05 22:21
7F→: 被水桶還能推發文就算bug啊 板規7-9寫得很清楚 板主"違規05/07 19:26
8F→: " 視同一般使用者 那既然是一般使用者 又如何能在水桶期05/07 19:26
9F→: 間推發文呢?這就是bug啊05/07 19:26
10F→: 如果m板主講法正確 那板主被桶也可以直接發閒聊文囉?因05/07 19:26
11F→: 為這不算bug 沒有辦法處理?05/07 19:26
12F→: 另外板主如果無法判定被檢舉人的閒聊內容是否算是執行板05/07 19:26
13F→: 務 那板主為何遲遲不去詢問小組長呢?希望板主能針對以上05/07 19:26
14F→: 問題給個明確回答05/07 19:26
18F→: 抱怨其他板主不受理 希望友韓板主多少受理一下 = 指揮?XD05/07 17:43
19F→: 感謝你貼出來證明自己造謠 難怪到處推文造謠都沒人要理你05/07 17:44
23F→: 心裡想的是什麼 看到的就都是什麼 要吵架就不奉賠了 掰掰05/07 17:45
6F推: 我的申訴案打了滿滿一大篇 就只給了"無違規"三個字 這短05/05 00:01
7F→: 短一篇就積極回應又撤銷判決 呵呵05/05 00:01
8F→: 1. 置底公告特別針對板規2-2的說明05/05 00:01
9F→: #1S1HTTN4 (HatePolitics)05/05 00:01
10F→: https://i.imgur.com/ay6rZfj.jpg05/05 00:01
11F→: 2. 甚至還特別補充說明 違反2-2就是要依據7-8處理05/05 00:01
12F→: #1RyyFBFV (HatePolitics)05/05 00:01
13F→: https://i.imgur.com/4NaAwkZ.jpg05/05 00:01
14F→: 如果說板規第二章沒特別說明要依照7-8判決的部分 可能確05/05 00:01
15F→: 實有標示不清的問題 但這個有特別置底公告又加上板規補充05/05 00:01
16F→: 說明的也撤銷判決?這樣公然無視板規 還有人怪我去質疑板05/05 00:01
17F→: 主不公 這樣到底哪裡公正了恕我真的看不懂05/05 00:01
19F推: 政檢板規四-5 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05/05 00:28
20F→: 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05/05 00:28
21F→: 我是檢舉者 而且我是討論板務 你又想無視板規禁止我發言?05/05 00:28
22F→: 奇怪 我的申訴文底下滿滿的Ch洗推文 你怎麼都沒表示意見?05/05 00:29
23F推: 更正一下 我應該是依據政檢板規4-6的相關人等發言 非4-505/05 00:32
22F推: 大家好像都誤會"無意義"的意思了 無意義本來是在抓洗一些05/04 11:33
23F→: 火星文符號推文的 不用相同或相似 只要推五次 就可以桶05/04 11:34
24F→: 如果把無意義拿掉 就會多了以下推文可以狂洗的漏洞05/04 11:35
25F→: %$#%#^$^$#%#$ 第一次推文05/04 11:35
26F→: !@!#!!!.35643.21435.7485 第二次推文05/04 11:36
27F→: ZSSSDWEQSDADAW 第三次推文05/04 11:36
28F→: ㄅㄍㄎ失ㄍㄎㄏ阿ㄍ 第四次推文05/04 11:36
29F→: 第五次就不舉例 以免違規 以上推文完全不同 但就是無意義05/04 11:37
30F→: 這也是為何板規是寫 無意義 "或" 相似 只要符合其一即算05/04 11:39
31F→: 板上很多人在爭論 formatted的推文不是無意義為何能桶?05/04 11:40
32F→: 其實只是板規沒看懂 因為她根本不是因為無意義推文進桶的05/04 11:40
33F→: 若真的很在意"無意義"三個字 只要在板規加註清楚定義即可05/04 11:42
37F推: https://i.imgur.com/m8ZD5wp.jpg05/04 14:52
38F→: 先加強閱讀能力 再來參與討論才不會這麼糗05/04 14:52
42F推: 是啊 別人都邏輯差 就你最好 如果只是來吵架的就不奉陪了05/04 15:05
44F推: 不用啊 因為原po都知道我在講什麼 只有你不知道 所以只05/04 15:37
45F→: 有你邏輯跟別人不一樣 那就不用出來插嘴了05/04 15:37
1F噓: 笑死 自己幻想一個組織 再配合友軍讚嘆佩服 就變得好像是04/21 14:44
2F→: 真有其事一樣 這種組合拳更像什麼邪教組織喔 嘻嘻04/21 14:44
3F噓: 怎麼? 只敢出張嘴 不敢真的刪喔 UCCU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04/21 14:48
4F噓: 可以大喊禁止板友推文 板友不能連噓喔XD? 到底誰在崩潰XD04/21 14:53
10F→: 成語=無攻擊之問題?這邏輯怎麼成立的?04/25 23:25
18F→: 1. 丟人現眼 惡名昭彰這類成語 在板上早就有多件3-1判例04/26 09:07
19F→: 可能以你的中文程度 無法理解成語也有很多攻擊人的用語04/26 09:08
20F→: 補充: 丟人現眼也是成語 https://bit.ly/2XQqbvB04/26 09:10
21F→: 我看了你的辯詞 我擔心你的程度沒辦法辨認什麼是成語04/26 09:11
22F→: 因此特別幫你查的 不用太感謝我 希望你能都學到一點成語04/26 09:12
23F→: 2. 或許你認為你被人用成語罵"衣冠禽獸"不算攻擊 只算是04/26 09:12
24F→: 用成語 還會稱讚對方程度好棒棒 懂得用成語這麼優雅的詞04/26 09:13
25F→: 彙來形容你 但這是你主觀想法 正常客觀大眾應都無法接受04/26 09:15
27F→: 因為你的辯詞寫"自取其辱是成語,應無攻擊之問題。"04/26 13:44
28F→: 我再告知你"成語=無攻擊之問題"的邏輯並不成立後 你仍然04/26 13:45
29F→: 固執認為"寫作文要多用成語吧 如果成語是攻擊那多用怎麼04/26 13:45
30F→: 會高分呢" 因此我才舉成語也能攻擊人的例子給你看 懂?04/26 13:47
32F→: 回應你的無邏輯答辯 怎麼會跟本案無關? 這邏輯你也不懂嗎04/26 13:49
34F→: 我是檢舉人 不能回應XD? 哪條板規寫的? 還是你又在自己發04/26 15:22
35F→: 明或扭曲板規了? 不爽我回應的話 歡迎檢舉我唷 嘻嘻 ^_^04/26 15:23
38F→: 原來你的回覆不是給我看的 那你這是在問誰怎麼查的?XD04/26 17:22
39F→: "Ps那個查詢系統點進去根本不能看,想請問是怎麼查的"04/26 17:22
40F→: 麻煩講話不要前後矛盾 顛三倒四可以嗎?這樣會讓人誤以04/26 17:22
41F→: 為你是當下想到什麼 就隨便硬拗什麼 不是真的有意要答辯04/26 17:22
44F→: 查的人是我 你卻問板主怎麼查的?如果照你所說的看不到查04/27 12:21
45F→: 詢內容 那全台灣法院上百萬上千萬則判例 板主怎麼知道我04/27 12:21
46F→: 是查哪一件?講話麻煩要有點邏輯 不然真的很像是想到什04/27 12:21
47F→: 麼就硬拗什麼04/27 12:21
54F→: 每句都是直接對著我回的 還能故意說"無明確指出是檢舉人"05/01 22:29
55F→: 這麼故意這麼偏頗難怪你要聲明不處理我的檢舉文05/01 22:30
56F→: 不過我不意外 你昨天講完 隔天就能跳票了 現在終於不演了05/01 22:31
57F→: 直接把我每一個檢舉文都打上無違規 真的完全不感到意外05/01 22:33
7F→: 這個連被檢舉人都沒來抗辯 就直接判無罪 真的很扯05/01 22:21
8F→: 上一篇才說05/01 22:24
9F→: kero2377: 被檢舉人回的是 好想吐喔 並不是05/01 22:24
10F→: 我看到你pttobba好想吐05/01 22:24
11F→: 那這一篇直接罵"看到就想吐" 也是無罪啊 那你上篇在說啥?05/01 22:25
12F→: 更別說法院判例都給N次了 k和N板主一直故意無視 也不正面05/01 22:28
13F→: 回應這個法院判例到底哪裡不合板規 http://goo.gl/NRzSiG05/01 22:28
3F→: https://i.imgur.com/PLDQT0F.jpg05/01 21:29
4F→: 請板主處理一下上面兩位05/01 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