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SpnK6zn PttObba 政檢板規三-9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阿絲)時間5年前 (2019/05/06 14:50), 5年前編輯推噓10(1007)
留言17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檢舉人ID: AhSs 二、被檢舉人ID: PttObba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SpnK6zn (HateP_Picket) 當事人尚未等待板主受理與通知抗辯即推文 明顯不受控管 其證言不得採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65.21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57125419.A.58C.html

05/06 15:25, 5年前 , 1F
你的申訴案板主已經受理並撤銷判決後 我才開始發言
05/06 15:25, 1F

05/06 15:26, 5年前 , 2F
並且我發言完之後 板主還搞不清楚狀況以為我不是相關人
05/06 15:26, 2F

05/06 15:26, 5年前 , 3F
請問板主都受理了 又在不知道我可以發言的情形下 又怎麼
05/06 15:26, 3F

05/06 15:27, 5年前 , 4F
會有進行控管 並"讓我"才得以發言的情況呢? 這是邏輯問題
05/06 15:27, 4F

05/06 15:30, 5年前 , 5F
再者 板主都撤銷判決了 哪來你說明所寫 尚未等待板主受理
05/06 15:30, 5F

05/06 15:31, 5年前 , 6F
此外板主根本不知我能發言 所以不會有你所寫的通知我抗辯
05/06 15:31, 6F
我檢舉的文章為檢舉案而非申訴案 ※ 編輯: AhSs (39.9.65.215), 05/06/2019 16:15:41

05/07 20:39, 5年前 , 7F
受理
05/07 20:39, 7F

05/07 20:40, 5年前 , 8F
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
05/07 20:40, 8F

05/07 20:41, 5年前 , 9F
判定違反3-9 因pttobba警告已達三次 判定水桶7天
05/07 20:41, 9F

05/07 20:41, 5年前 , 10F
等待其他版主意見
05/07 20:41, 10F

05/07 20:46, 5年前 , 11F
意見:無違規,PttObba是當事人
05/07 20:46, 11F

05/07 20:48, 5年前 , 12F
板規寫這麼明確 相關人違規只是不採用證言 其餘非相關人
05/07 20:48, 12F

05/07 20:48, 5年前 , 13F
發言才有水桶問題 真的是故意無視板規只想針對我 太誇張
05/07 20:48, 13F

05/07 20:48, 5年前 , 14F
05/07 20:48, 14F

05/07 20:48, 5年前 , 15F
不好意思.. 我改判 無違規 沒看清楚
05/07 20:48, 15F

05/07 20:51, 5年前 , 16F
連續三篇我是當事人卻判我有罪 我檢舉的非當事人就判無罪
05/07 20:51, 16F

05/07 20:51, 5年前 , 17F
擺明是要針對我 這篇只回個不好意思 那其他判決怎麼說?
05/07 20:51, 17F
我這篇是檢舉檢舉案 不是檢舉受理案好嗎 ※ 編輯: AhSs (27.246.33.114), 05/07/2019 22:57:47
文章代碼(AID): #1SpzahMC (HateP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