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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shain 在 PTT [ marve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85則
限定看板:mar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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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推: 邊緣記者事件簿之上吊紅衣女屍 作者shk9135308/26 06:55
19F→: 很完整的系列故事,坑也有全部補齊,或許有第二部08/26 06:56
20F→: 見鬼法醫系列 作者IamHoney08/26 06:58
21F→: 用法醫角度敘述的故事,也有得到相關職業鄉民的專業認證08/26 06:59
22F→: 最後再推人面瘤 (已出書)08/26 07:04
3F推: 垂血比賣大人?不知道是不是,我再也進不了山裡的故事06/15 05:29
44F推: 非常謝謝作者,個人超喜歡這部長篇,往回看很多伏筆、外01/02 09:21
45F→: 加架構非常地完整,雖然結局有一點令人驚訝欸結局了嗎?01/02 09:21
46F→: 但多看了幾遍發覺這樣的結局也夠貼近現實 ... 再次感謝作01/02 09:22
47F→: 者提供版上這麼好看的作品 ^_^01/02 09:22
25F推: 邊緣記者事件簿之上吊紅衣女屍,但它兩個月沒更新了,快06/07 00:23
26F→: 結局了06/07 00:23
39F推: 如果壓線是04:13出車禍,那依照車禍的敘述是車體嚴重變形03/16 05:18
40F→: 嚴重變型代表應該蠻慘的吧,蠻慘的情況下會不會選擇當下03/16 05:19
41F→: 就報平安是一個考量的點,該說嚇到忘記報平安之類的?03/16 05:19
42F→: 如果04:13出車禍後處理現場一大堆程序之後,最後到了醫院03/16 05:20
43F→: 穩定情緒後才打電話,有這種可能性嗎?03/16 05:20
44F→: 因為扣除掉no show這個點,最主要有問題的就是這個時間點03/16 05:21
45F→: 問題,提出疑問的原PO也說就算no show是記錯好了,最大的03/16 05:22
46F→: 癥結點還是這個 @@03/16 05:22
49F推: 照故事的描述,爸爸跟司機的傷應該都不嚴重,但是該車禍03/16 05:24
50F→: 是嚴重的,所以應該不會有是不是最後一面的問題,我個人03/16 05:25
51F→: 的疑問還是在有沒有可能是嚇到當下忘記打電話了,當然我03/16 05:25
52F→: 不是要幫原故事護航,我只是想到會不會有這個可能性而已03/16 05:25
53F→: ,或許有人也是那種當下被嚇到後就忘記做事情的類型 @@03/16 05:26
54F→: 只是這時候問題就要轉而思考處理一場還算嚴重的車禍所有03/16 05:26
55F→: 的程序會不會需要到三個小時了03/16 05:26
56F→: 只是也不知道故事原PO會不會出來說了 @@03/16 05:28
60F→: 所以個人覺得就算最後的結局是故事原PO沒有出來解釋好了03/16 05:29
61F→: ,質疑的點好像也沒有一刀斃命,當然個人還是希望有出來03/16 05:30
63F→: 解釋,畢竟人家生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QQ03/16 05:30
68F→: 也對,如果是家人跟作為員工的司機部分心理層面的劃分就03/16 05:31
69F→: 又不太一樣了,除非該司機當下只想到我先好好照顧老闆之03/16 05:31
70F→: 類的...03/16 05:31
71F→: 再來,生還者的部分我記得周刊過10幾年後有去訪問幾個人03/16 05:33
72F→: ,這個部分我猜也是要經過當事人同意的,但我不知道當時03/16 05:34
73F→: 新聞報導有沒有講到no show這麼細,也就是說如果要拿媒體03/16 05:34
74F→: 一定會報導的點來說的話,除非當下的新聞資訊就知道有03/16 05:34
75F→: no show這件事,不然事後要再去採訪生還者的角度來看,03/16 05:35
76F→: 生還者是可以拒絕採訪的03/16 05:35
77F→: 所以我個人的結論最糾結的一點還是可能在三個小時內司機03/16 05:36
78F→: 沒有打電話這件事03/16 05:36
81F推: 然後我還想到一個,1994年的手機是什麼層級?03/16 05:40
84F推: 好吧,如果扣除掉手機外就是公共電話了,那就要想一下這03/16 05:50
85F→: 可能是三或四個小時的時間裡 1.司機怎麼會沒想到要打電話03/16 05:50
86F→: ,是沒空檔打?還是雖然他是員工但是也嚇傻了當下只記得03/16 05:51
87F→: 要照顧老闆這點而已,2.可能找不到空檔打外就是沒有找到03/16 05:52
88F→: 公共電話之類的,等到醫院後才有 @@03/16 05:52
97F推: 這也是我糾結的地方之一,也可能是我的理解錯誤,我的理03/16 06:10
98F→: 解釋這樣,""看到我爸頭上纏著繃帶,坐在急診室一角""03/16 06:10
99F→: 說實在這一段資訊實在太少,依照受傷進急診室的流程好了03/16 06:11
100F→: 他最後的結論是""頭上纏著繃帶,坐在急診室一角"",這怎03/16 06:11
101F→: 麼看都是結束流程的狀態 <-我個人認知,如果有更嚴重的情03/16 06:12
102F→: 況或是需要檢查的部分,他爸應該是要躺著的,再來不論是03/16 06:13
103F→: 做什麼檢查,""我個人""的印象中醫院都希望有人陪同,但03/16 06:14
104F→: 這個人不一定要是家人 (家人當然最好),最後,他們回家的03/16 06:14
105F→: 時候她媽還可以拉他爸去拜拜,如果有腦震盪的疑慮好了,03/16 06:14
106F→: 照理說他爸就算回家也是要馬上臥床之類的03/16 06:15
107F→: 所以我的疑問還是一樣,質疑的大大有質疑的理由,但是在03/16 06:15
108F→: 故事原PO沒出來說明的最壞打算下,該質疑點好像又不能一03/16 06:15
109F→: 刀見血,這是身為讀者最不樂見的,畢竟如果真的是開玩笑03/16 06:16
110F→: 那也太過分了,但是我自己思考後卻又覺得無法這麼確定03/16 06:16
111F→: 警方跟醫院方可能都會說要不要幫通知家人,我不知道有沒03/16 06:17
112F→: 有辦法說喔我這邊有司機在,我們等一下再自行聯絡就好 <-03/16 06:18
113F→: 這個還是以""車禍嚴重,但人僅受輕傷""的結論才猜測,但03/16 06:18
114F→: 現實有人會這麼做的嗎?03/16 06:18
115F推: 啊當然,如果要用""一般人常理""來看的話就沒什麼問題了03/16 06:23
116F→: ,畢竟過這麼久才打電話有點不符合人性、再加上V大說的醫03/16 06:23
117F→: 院跟警方雙重一定也會有人會要不要幫聯絡家人,我只是想03/16 06:24
118F→: 說會不會有這麼一種輕傷的狀況、然後又嚇傻了再加上覺得03/16 06:24
119F→: 只是輕傷我等等自己再聯絡家人好了的這種狀況發生,或許03/16 06:24
120F→: 對大家來說不合理的點蠻明顯的,但我個人無法這麼確定就03/16 06:25
121F→: 是,提供給大家參考之,當然還是希望故事原PO出來說明啦03/16 06:25
126F推: 然後我補充一些資訊好了,頭部有外傷的話應該不會直接做03/16 06:33
127F→: CT,我遇到的情況是會要你先回家觀察,除非你有些症狀已03/16 06:33
128F→: 經非常明顯,所以如果是CT的同意書之類的話,依照故事的03/16 06:34
129F→: 描述""應該""是還沒要到做CT然後有需要簽署什麼文件的問03/16 06:34
130F→: 題,至於no show的話的確就是最直接的,但是質疑也有說但03/16 06:35
132F→: 書就算是記錯好了,可是扣除掉這兩位大大的說法要從新聞03/16 06:36
133F→: 來找也是不太可能的事,除非在失事當時媒體就有掌握到03/16 06:36
134F→: no show這件事,不然事後採訪論的話應該也有拒絕的案例03/16 06:36
135F→: 也對,也要看當時是什麼制度、醫療的環境、規則是什麼,03/16 06:37
136F→: 這個可能就也要查了 QQ03/16 06:37
137F→: 總之還是希望這件事有個結束,有個說明是最好的03/16 06:38
138F→: 啊當然以上我個人任何的說法有錯誤都請大大幫忙指正了感03/16 06:39
139F→: 謝03/16 06:39
143F推: 喔然後,單純撇開這篇故事來看的話,故事原PO以前的故事03/16 06:56
144F→: ...嗯,那會被質疑也不奇怪了03/16 06:57
10F推: 原文刪掉了,但是精華區->經驗區->軍警消->回文還在03/11 05:24
11F→: 標題-> Re: [經驗] 鑑識警察的故事,其中一篇質疑文有保03/11 05:25
12F→: 存原文03/11 05:25
13F→: 啊,看了一下,應該是大部分的原文,至少重點部份都還在03/11 05:27
1F推: 標題是生,作者是anywell80811,2017/10/17的文03/06 23:05
2F→: 搜尋 [創作] 生 就有了03/06 23:08
10F推: 樓上,[故事] 滿玄的故事03/07 20:52
2F推: 地基主愛吃雞腿飯……? <--標題02/16 09:07
74F推: 回chccang,老鼠怪物估計也是死掉的惡意的居民之一,他們08/24 00:32
75F→: 偷善良的居民的模樣現身,然後那些貓才是真的善良的居民08/24 00:32
76F→: 的化身,依照前幾集的解釋是這樣子的。08/24 00:32
11F推: 有問題的趕快反映一起討論,不要現在不反映之後又突然爆08/15 23:56
12F→: 氣,真的很頭痛。08/15 23:56
43F推: 懂的話最好,就不要下次又一堆沒檢舉就在那邊講東講西的08/16 11:49
44F→: ,無限跳針輪迴他們不累我們都累了。08/16 11:49
85F推: 不是,我相信根本沒人想吵,你可以往回翻水桶那篇,是誰08/16 21:54
86F→: 先扣帽子講話很針對人的,這種事本來就是互相,對方明顯08/16 21:54
87F→: 過來就是找架吵的,吵完直接拍拍屁股走人,跟我說這是為08/16 21:54
88F→: 了板好,我也是覺得黑人問號。08/16 21:55
89F→: 事實就是請先把條件設定成(1)板主巡板不可能是常態,除非08/16 21:56
90F→: 在座的各位付他正職薪水,再來要求別人每篇嚴格審視之,08/16 21:57
91F→: 我猜有人願意付還不一定想做(2)請抱怨的人先做到檢舉,試08/16 21:58
92F→: 問前幾天有幾個主動找架吵的是"有先檢舉"再來吵的?沒有08/16 21:58
93F→: 嘛,那沒有的情況下根本就是嘴砲而已,這兩點不先做到那08/16 21:59
94F→: 講再多也是白講的。08/16 21:59
95F推: 如果是瞭解巡板不是常態再加上有檢舉過但對於判決不滿意08/16 22:05
96F→: (即A例跟B例判決覺得可以再討論),這種還說得過去,結果08/16 22:05
97F→: 完全不管(1)(2),順序完全不對再加上人身攻擊,這種真的08/16 22:06
98F→: 自找的而已,自己不做死就不會死。08/16 22:06
151F推: 沒有人說不能質疑啊,但是你順序要對啊,"但是一直在討論08/17 13:38
152F→: 的是這篇被桶,那為什麼大師兄,類似的不用被桶?"請問有08/17 13:38
153F→: 人是事前檢舉過了、判決了、對判決不公才來的嗎?沒有嘛08/17 13:39
154F→: ,是吵到一半才匆匆去檢舉的,那要不要等板主論定完你再08/17 13:39
155F→: 來討論是否有雙標的問題?給不給人時間?這篇是禮儀師你08/17 13:40
156F→: 跟我說大師兄?從來就沒有說不能質疑討論,但順序沒對到08/17 13:40
157F→: 底是要討論什麼東西我真的不是很懂。08/17 13:40
158F→: 我上段留言的兩點這麼難遵守嗎?08/17 13:42
195F推: 真的是奇文共賞,加油,飄版的和平就靠你了 XDDDDDD08/18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