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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ticalfib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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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先不要想研發替代役的身分,多和同部門的年輕同事聊聊09/11 21:14
21F→:52期的過來人推樓上04/10 23:16
1F→:1.當完兵後,工作的機會絕對比找國防役高;2.工作經驗01/08 22:35
2F→:累積的前提是"相關"且"有用"的經驗,不然,那叫作限制01/08 22:39
3F→:尤其是身上掛著"四年"+"碩士"的經驗01/08 22:40
1F→:內轉(工研院內)國防部不會過問!大動作的改分配..難!11/16 12:30
2F→:不過,小弟先前的公司倒是有收容過一個役男,他是第四11/16 12:32
3F→:年時公司倒閉,可能是他和該公司的主管關係不錯!所以,11/16 12:32
4F→:直接轉介到我的前公司,前提,前公司允許,新公司接收,11/16 12:33
5F→:對了!這是快三年前的事...11/16 12:35
8F→:1.會2.無權3.沒錯11/16 12:36
5F→:有很大的成份,你黑掉了!也有很大的機會,你仍然走不掉11/15 22:50
6F→:如果貴公司咬定了不放人..裝痞..那就不用指望申訴了!11/15 22:52
7F→:孩子..你可以心無掛礙的安心去當兵了!11/15 22:59
16F→:如果改分配有這麼容易,你們覺得回役(不願役)的,豈不11/16 12:40
17F→:是太傻...這種事,不是"我"覺得"有貢獻"就講的清11/16 12:41
16F→:以過來人的角度來看,我們恭禧你,你沒有因此而去服國03/27 12:58
17F→:防役,小弟是國四生了,身邊的同學,包括受訓時的同袍,03/27 13:00
18F→:很少有人還是"快樂"的工作中,有無"賣身契"..差別真的03/27 13:01
19F→:很大很大.就算股票拿的多的,也積了一堆鳥氣,時間一到03/27 13:02
20F→:還是會走人....03/27 13:03
1F→:基本上,你不用理什麼折扺役期的承諾,因為這不是他們03/24 14:56
2F→:可以決定的!03/24 14:58
3F→:看錯了!是折扺假期.... -_-a03/24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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