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olddrunkard
作者 olddrunkar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3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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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魔王,你淫了02/15 19:47
10F→: 假設某甲在103年1月自存款領現金230萬元給兒子,02/12 15:02
11F→: 兒子將該筆款項存入自己戶頭。看似無匯款軌跡可查02/12 15:04
12F→: 但104年5月申報綜所稅後,國稅局就會發現兒子的所得02/12 15:05
13F→: 種類多了利息所得,且金額反推後會發現有受贈之嫌疑02/12 15:06
14F→: 因此特別針對某甲夫妻103年度及102年度的利息所得加02/12 15:08
15F→: 以分析,發現甲的利息所得有異常,接著去查父子兩帳02/12 15:09
16F→: 戶的存提情況,就抓到贈與事實了02/12 15:09
17F→: 所以國稅局不是每個人存提款情況都拿來查,是有人檢02/12 15:11
18F→: 舉或從其他異常情況發現有嫌疑才會去追查02/12 15:12
19F→: 異常情況除了上述的利息所得突然增加,也有可能發現02/12 15:13
20F→: 名下多了一些需登記的動產或不動產,而顯然不是該人02/12 15:14
21F→: 當時財力負擔得起02/12 15:15
30F→: 除非兒女把這筆大額現金放在家中保險庫,否則只要存03/12 13:24
31F→: 入金融機構或購置了需登記的動產或不動產等有審計軌03/12 13:25
32F→: 跡的事物上,稅務單位就有機會知道該兒女持有大筆現03/12 13:26
33F→: 金或高額動產或不動產,在查不到其收入來源的情況下03/12 13:28
34F→: 會懷疑其資金來源可能是受贈、漏報所得或不法所得等03/12 13:29
35F→: 或許會請該兒女解釋其資金來源03/12 13:29
36F→: 如果該兒女把該大額現金藏匿家中,在合理支出範圍內03/12 13:30
37F→: 慢慢花用,就比較不會被查到了03/12 13:31
5F→: 魏碧惠說:我”未必會”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人02/11 09:41
122F推: 神機早就在用無線充電技術02/09 20:07
1F→: 不是你哥現在有沒有錢買房子的觀念,國稅局的觀點是02/12 14:47
2F→: 為何會寧願繼續持有房子,而不願賣房養小孩02/12 14:49
5F推: 納爾遜式鎖02/07 21:56
19F推: 三國棋02/07 21:59
4F推: 2月初的發票,5/25才能對獎,我要寫個"慘"字呀....02/06 12:36
13F推: 啊~多麼痛的領悟~02/03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