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OLDbaojing
作者 OLDbaojing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53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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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有可能在飯菜中下毒 XD 保險的所得如果沒有被改列為遺11/19 12:17
3F→: 產,是不會課稅的。改列為遺產也要超過一個相當大的金11/19 12:17
4F→: 額才會課稅。沒提到受益人是誰?(分為身故保險金受益11/19 12:17
5F→: 人和生存保險金受益人)如果沒被列為受益人,被保人是11/19 12:17
6F→: 拿不到任何錢的。只有被殺的可能(誤)11/19 12:17
7F→: 記憶口訣:11/19 12:20
8F→: 被保人=有可能被殺被害的人11/19 12:20
9F→: 受益人=拿到好處的人11/19 12:20
19F→: 是的,另外有些保單的變更程序時,除了要保人需簽名外11/19 13:09
20F→: ,也會勞動到被保人也要簽名。11/19 13:09
9F→: 這歸咎於核保鬆?不是吧!?那以後政府又通令全國都改11/19 00:43
10F→: 成寫受益人時還要附上身份證明文件時就要再搞死大家了11/19 00:43
11F→: 。不是只煩死業務喔!保戶投保時只要落筆寫了三個受益11/19 00:43
12F→: 人就要向他要這三個人的身份關係證明,保戶也會煩死。11/19 00:43
13F→: 不要再怪核保鬆了拜託。11/19 00:43
20F→: 有些終身醫療險是會有身故金,有身故受益人的。還有些11/19 03:47
21F→: 口頭是講醫療險,但實際上是整套是有個小金額的壽險主11/19 03:47
22F→: 約帶頭的。11/19 03:47
2F→: 保障到85歲啊,自己不是已經鍵盤回答自己了???11/18 22:44
3F→: 此外是,這麼基本的規格問題,你的業務都不跟你解說嗎11/18 22:46
4F→: ?還是不想問他?11/18 22:46
5F→: (O) 保險=「超前部署」11/18 22:26
6F→: (X) 保險= 有錢能使鬼推磨11/18 22:26
7F→: 簡單是非題,但學校沒教,教育部不考,以至於很多讀到11/18 22:26
8F→: 博士的也不明白這兩題的答案11/18 22:26
9F→: 保險公司不想當鬼(ㄊㄧˊㄎㄨㄢˇㄐㄧ)可能更貼切11/18 22:35
10F→: 不過產險公司的單純癌症險或可試它一試11/18 22:38
1F→: 往下翻,註1和註9都有說明11/16 19:51
2F→: 註1有說明誰有資格判斷11/16 19:52
3F→: 註9-3 有說明永久運動障礙和生理運動範圍11/16 19:54
1F→: 責任險是採損害賠償原則。的確,一家投保的金額有可能11/16 18:06
2F→: 到不了屆時真正賠償的金額。但目前就是這樣。只能另想11/16 18:06
3F→: 辦法。11/16 18:06
41F→: 不過也有些人是有看但看不懂,原因是跟自己的行業相差11/15 08:28
42F→: 太遠。我遇過一些台清交的一流頭腦工程師說看不懂的。11/15 08:28
43F→: 隔行如隔山,正常11/15 08:28
8F→: 拜託別再教了。很久以前急診超過六小時可視為住院一天11/13 18:10
9F→: ,本來也是良意,六小時的話班也不用上了,精神和實質11/13 18:10
10F→: 也都有損失,彌補為住院一天原來並無不妥。但是後來被11/13 18:10
11F→: 濫用,保戶被教導可以走了也挨著不走要拖滿六小時,政11/13 18:10
12F→: 府乾脆通令全部取消!!要再玩這些,苦果全民共嘗!!11/13 18:10
15F→: 警語:照 a 君這樣操作,如係故意,在保險公司與健保11/14 10:20
16F→: 局兩邊溢領,將涉嫌詐欺。請讀者們自行明辨,毋蹈法網11/14 10:20
17F→: 。11/14 10:21
18F→: 請版主斟酌是否將此篇刪文以維公益。11/14 10:22
16F→: 您所謂的「自己投保」,在ATM型投保機(就像麥當勞點11/13 00:19
17F→: 餐機那樣)還沒問世以前,其實就等於「衝進保險公司然11/13 00:19
18F→: 後隨機分配個你不一定鍾意的業務來為你投保」是完全同11/13 00:19
19F→: 一回事。11/13 00:19
20F→: 不信?可以試試看。一定會有個人來引導你寫要保書(當11/13 00:19
21F→: 然你不信邪也可全部自己試寫看,如果能沒人引導全會,11/13 00:19
22F→: 那肯定是前生是保險業務還留有記憶),然後業務員絕對11/13 00:19
23F→: 是填上那個人的名字,而不是那家保險公司的董事長。如11/13 00:19
24F→: 果你要的自己投保就是這樣隨機分配一位業務給你,那就11/13 00:19
25F→: 是你要的了,進行吧!11/13 00:19
2F→: 不願意接受的原因是什麼呢?11/11 01:25
3F→: 您是真心認為,保險公司要為您早已具有的聽力(您也承11/11 01:27
4F→: 認確有跟一般人不一樣,對嗎?)異常,負擔治療費用的11/11 01:27
5F→: 責任嗎?再問一次,您真心認為嗎?11/11 01:27
6F→: 為什說另一家「也是會」拒保?有更嚴重的疾病嗎?拒保11/11 01:32
7F→: 跟除外是兩回事哦!11/11 01:32
8F→: 拒絕為耳朵承保=「除外」不叫拒保。11/11 01:33
19F→: 尋求建議的答案:如果是真心認為保險公司應為自己早先11/11 12:19
20F→: 已有的狀況負責以後醫療的費用,那就照上面 d 大比較11/11 12:19
21F→: 提暢的作法,找任何一間冤大頭的保險公司,然後不告知11/11 12:19
22F→: (該公司的要保書也沒問我這項,我也沒看診紀錄,合法11/11 12:19
23F→: 契約,保險公司你自己沒問這項不怪我),投保成功。然11/11 12:19
24F→: 後往後這項醫療就叫那公司買單啦嘿嘿嘿11/11 12:19
25F→: 至於除外批註都已經下來了,當然只有簽與不簽的兩個選11/11 12:24
26F→: 項了。問意見,當然是個人不同,要我的話我是會簽啦。11/11 12:24
27F→: 你不甘願當然就不用簽11/11 12:24
28F→: 我簽的理由是我認為保險公司不必為我投保前就已有的狀11/11 12:28
29F→: 況負責是公平合理的。11/11 12:28
30F→: 新補充:明白了,你在意的是在失能的部份。而且不甘願11/11 12:39
31F→: 的重點是認為有被誤診。11/11 12:39
32F→: 那如果你仍鍾意全球這家的話,可以自行去取得聽力正常11/11 12:42
33F→: 的證明,重新投保核保,應該會有不一樣的結果。你得自11/11 12:42
34F→: 己出錢。要保險公司再出錢一次給你做第二次檢查應該是11/11 12:42
35F→: 沒戲了。11/11 12:42
51F→: 附議樓上11/11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