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T500
作者 NT500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53則
限定看板:Examination
看板排序:
全部Gossiping4348car810Examination453CareerPlan104Boy-Girl66Stock65WomenTalk64joke33study33LAW32HatePolitics29MobileComm27movie19Beauty16PublicServan15AllTogether13Hiking10TaichungBun9Aviation7StupidClown7C_Chat6sex6Tech_Job6Teacher5AKB484Salary4GossipPicket3Taoyuan3biker2home-sale2Military2NTU2PublicIssue2WorkinChina2cat1CYCU_Talk1DIABLO1DummyHistory1e-shopping1Kaohsiung1kochikame1L_TalkandCha1LTK1PC_Shopping1PlayStation1PttLifeLaw1Steam1StudyGroup1Sub_DigiTech1Tai-travel1Tainan1<< 收起看板(51)
96F推: 不要浪費生命考初等07/11 02:23
47F推: 指針式+1,時間分配5分鐘為單位,沒有必要細到1分鐘…07/31 11:39
86F推: 去海邊發呆05/05 07:38
96F推: 勤務重是事實,但中監上吊跟勤務壓力無關,不懂情形別亂湊08/14 20:23
98F→: 一堆學長姐都是夫妻黨,能不能顧及家庭自然會想辦法!08/14 20:26
114F推: 不需要看什麼老司機文,我自己就是中部正職夜勤好幾年了,08/14 20:59
115F→: 監所辛苦大家都知道,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碰的職業,離職率高08/14 20:59
116F→: 也是事實,但自己不能適應也不代表別人也不能適應,自己心08/14 20:59
117F→: 態不調整,行政職也會覺得是屎缺。08/14 20:59
180F推: 然後他考上了,你沒上…07/14 07:46
57F推: 函授+103/21 19:01
22F推: 只聽過警察壓力大自盡,還沒聽過監所壓力大撞鐵門自殘的…02/21 05:08
23F→: 一堆人好像沒手機就要他命一樣,聚個餐不聊天也在滑自己的02/21 05:08
24F→: 手機,講完一個話題才在那邊「蛤?什麼什麼?」02/21 05:08
30F→: 原來一天不用手機=與世隔絕…02/21 12:11
36F推: 我也覺得第一段備勤不睡覺的人超強…且還不少…02/22 07:11
27F推: 整理成大標題小標題,三公分厚的書縮成1X張A4,不用半天就02/05 01:06
28F→: 可以複習完一科了02/05 01:06
65F推: 大家是不是忘了殺人罪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01/08 21:39
66F→: 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075號判例:上訴人向某甲開槍時,某甲01/08 21:40
67F→: 已為某乙毆斃,是其所射擊者為屍體,而非有 生命之自然人,01/08 21:41
68F→: 縱令該上訴人意在殺人,因犯罪客體之不存在,仍不負殺人罪01/08 21:41
69F→: 責。01/08 21:41
85F推: 的確考上已經是多年前的事,但個人認為乙的行為當下行為客01/09 06:41
86F→: 體從頭到尾都不是自然人,而是屍體(物),如果要論殺人罪,01/09 06:41
87F→: 在「進入三階前」的前審查階段就有問題了,如果行為客體是01/09 06:41
88F→: 活人,甲騙乙手上的玩具槍是真槍,乙因而開槍,才會進入三01/09 06:41
89F→: 階討論行為是否造成生命法益危險,以上是個人見解…01/09 06:41
23F推: 你待過台灣民間傳產的話,就知道監所比傳產好太多了12/27 19:40
24F→: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如果你身體沒辦法負荷,就早點離職吧12/27 19:41
91F推: 有本事考上高普考的也不會來這抱怨監所,不想做就離職,很12/28 07:48
92F→: 簡單!12/28 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