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nokia2009
作者 nokia200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3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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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恭喜,上班是新的開始和挑戰。12/18 06:41
5F推: 我是星期二收到的12/12 11:27
20F推: 延長線很重要12/10 17:48
9F推: 法組真的投資報酬率很高,我準備1年半只看最後ㄧ個月,12/10 07:48
10F→: 法組87,千萬不要放棄。12/10 07:48
1F推: 我也想知道12/08 22:29
6F推: 調查局錢比較多吧12/04 15:42
103F推: 拍照、錄影蒐證再向法院提民事侵權訴訟,被告後ㄧ般會12/04 13:18
104F→: 來找你和解,你再撤告,之後就知道車主是誰,。12/04 13:18
5F推: 是否成罪是法官判決,警訊階段只是涉嫌,不是犯罪,是12/03 09:20
6F→: 犯罪嫌疑人,連被告身分都還沒確定。12/03 09:20
15F推: 不用想太複雜,判決前都只是涉嫌犯罪,判決後才成立犯12/03 14:53
16F→: 罪,以法官為準,故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所為任何行為即12/03 14:53
17F→: 始違法,也只是涉嫌違法,並未定罪。12/03 14:53
15F推: 以前在軍中才浪費,刑案資料是ㄧ個人ㄧ天ㄧ包a4紙,影12/03 06:07
16F→: 印機和列印機都操到掛點。12/03 06:07
2F→: 謝謝,了解了。12/02 11:49
7F→: 感謝告知,我本身上尉退伍,查過比照6職等,那我法警12/02 16:41
8F→: 最高五職等,是否代表可直接提敘到5職等,不用從3職等12/02 16:41
9F→: 開始12/02 16:41
11F→: 謝謝,我知道了也會注意。12/02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