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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推: 我們之前檢討過,工程案件的公文要工程完工才能歸檔01/03 16:59
13F→: 我們說工程要會勘、要發包、要預算編列......01/03 17:00
16F→: 工程最快要1年才能完工 不含驗收01/03 17:01
17F→: 但是公文檢核單位卻說那請於7天內將工程完工再公文歸檔01/03 17:01
18F→: @@ 厲害了01/03 17:02
19F→: 後來這案子鬧到最高層總工程司那邊,這笑話才結束01/03 17:03
1F推: 1.你不是事件發生人,你只是人事有依規定訴願09/24 09:51
2F→: 2.審計應該說是要你們機關自己拿錢吃下去09/24 09:53
3F→: 3.沒有條文有承辦人要自己掏腰包來賠償機關造成的問題這條09/24 09:53
4F→: 4.性平被罰那你有辦理簽辦嗎,有辦理簽辦你只是承辦人09/24 09:55
5F→: 依據機關首長批示辦理的,這層層都有單位主管簽核09/24 09:56
6F→: 就不可能處分你09/24 09:56
7F→: 公務員保障法第17條你有沒有呈報該案件09/24 09:57
8F→: 有的呈報那接下來就是單位主管要批核意見,不是承辦人能決09/24 09:58
9F→: 以我們機關為例,因為行政疏失被罰50萬,簽責任歸屬09/24 09:59
10F→: 已依機關程序簽辦,並依規辦理訴願,依判決結果如訴願主文09/24 10:01
11F→: 罰緩歸屬擬由XXXXXX 項下餘款支出09/24 10:02
13F→: 罰錢是國家罰你們機關,然後你們機關請國家支出這筆錢09/24 10:04
14F→: 怎麼罰的怎摸還09/24 10:05
15F→: 左手拿右手 只為遊戲規則,讓人事有事做09/24 10:06
17F推: 1不是行為人2不是機關代理人 沒有繳罰款的資格 囧rz09/24 10:10
18F→: 不過如果有開罰單,那罰單會開機關首長.09/24 10:11
19F→: 會開 單位機關 法定 代理人09/24 10:11
20F→: 我開罰單都先找所有權人,再來找機關首長 直接打他名字09/24 10:12
21F→: 機關首長有不會自己辦這事情,會有機關的特別動支預算09/24 10:13
22F→: 來處理機關各種雜項代墊費用09/24 10:13
23F→: 還可以超支唷,來年再編預算還給國家09/24 10:14
25F→: 所以錢繳給國家,再編預算從國家的口袋拿出來唷09/24 10:14
26F→: 機關被罰緩跟出納所得稅未繳2者有別 =,.=09/24 10:16
27F→: 私經濟行為跟機關罰緩不同09/24 10:18
28F→: 出納給廠商款項沒報稅,是廠商要被罰錢,不會出納繳09/24 10:18
30F→: 誰收錢的那就會有收入所得,有罰緩會由收受帳戶罰款09/24 10:20
32F→: 要告對方要有事證錄音或書面,不過用一次在機關會很難過09/24 10:21
35F→: 用詭詐術者就算得逞,在機關人人防你,千萬不要用 > <09/24 10:22
36F推: 在機關還是和氣和氣,保萬年09/24 10:24
19F推: 閒暇期間記得一本書,人生大挑戰,這本書很適合在閒暇時10/22 21:20
20F→: 閱讀唷10/22 21:20
21F→: 尤其公務人員在閱讀人生大挑戰這本書會很有感觸10/22 21:22
22F→: 特別是人生在不同時期皆會遇到各種狀況10/22 21:23
23F→: 處理方式,這都是考驗著你我的智慧10/22 21:23
24F→: 網路上蒐 人生大挑戰 就有10/22 21:24
25F→: 或 各大國家圖書館 皆可以借閱唷10/22 21:24
1F推: 問你家人事,順便請人事跟你們單位宣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04/18 09:18
25F推: 刑法213條~ 該局完蛋了03/19 23:17
26F推: 刑法169條~ 完勝03/19 23:22
27F→: 用這2條,如果屬實,該局公務人員會跪著發函廢止03/19 23:23
28F→: 不然就死定了,你只要往運動局得直屬管轄一報03/19 23:24
38F推: 存證信函1封或電話1通 顆顆~03/19 23:27
40F推: 講真的人都走還追殺這單位我不認同03/19 23:35
41F→: 最討厭那鐘既然不喜歡,人家都離開了,還要毀掉他人名譽03/19 23:36
42F→: 想必後面到他新任機關重傷留言不在話下,說真的我看不起03/19 23:36
43F→: 這樣的單位,人家考公務員,不是賣身03/19 23:37
44F→: 人都離開了,不用這樣追著不放,國家不是你運動局的03/19 23:38
47F推: 再不開心人都走了還追殺,不認同03/20 00:32
49F推: 刑法169、213存證信函 函到後5天內改正(非告訴乃論之罪)03/20 00:38
50F→: 如果是屬實該局公務員 廢止函會過來03/20 00:40
52F→: 這實在是找麻煩壓~~ 幹嘛追殺人> <03/20 00:41
54F→: 如果我在運動局,我會想這人不管怎樣,都走了緣散了03/20 00:42
55F→: 我們也要過自己的日子,過去都過去03/20 00:42
100F推: 這下運動局慘了 出名了,這樣真的不會有人去報到了 > <03/2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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