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isawa6688
作者 misawa6688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2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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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 【柯市長】: 網路犯罪案件不斷!12/19 14:38
37F→: 【柯市長】: 總統犯法退職後都依法追訴,更何況平民12/19 14:39
51F→: 【柯市長】: lukehong共三案,以宣判刑來看加起來12/20 16:46
52F→: 【柯市長】: 6個月以上應該是有。 可能更重。12/20 16:47
56F→: 這種合併刑的六個月是不會關,但會罰 18萬以上12/20 21:37
1F推: 請圖書館館方,將【監視器】調出來。 然後跟校方報備12/17 17:48
2F→: 監視器影片是還原事實的最好證據。館方必須答應勘驗12/17 17:50
3F→: 影帶。12/17 17:50
4F→: 不要聽學校駐衛警或館方鬼扯不能看【錄影帶】12/17 17:51
5F→: 記下時間, 強制去看影片, 必有所得。12/17 17:52
64F推: 請圖書館館方,將【監視器】調出來。 然後跟校方報備12/17 17:48
65F→: 監視器影片是還原事實的最好證據。館方必須答應勘驗12/17 17:50
66F→: 影帶。12/17 17:50
67F→: 不要聽學校駐衛警或館方鬼扯不能看【錄影帶】12/17 17:51
68F→: 記下時間, 強制去看影片, 必有所得。12/17 17:52
80F推: 請調閱【監視器】,可嚇阻違法者12/17 21:57
3F→: q135 你也是被告之一。要提供身分出來嗎? 私信!12/16 12:29
4F→: 遲早都是要道歉! 不妨你現在道歉,有誠意一點!12/16 12:30
9F→: 【柯市長】: 這不就是誹謗? 檢察官有"罵過"誰一頓?12/16 12:58
10F→: 【柯市長】: 有不起訴嗎? 還是請redwin 再說一次?12/16 12:59
11F→: 【柯市長】: redwing 已經兩案了, 相信依法會重判!12/16 12:59
18F→: 【鄭麗燕法官】: 人應該常做社會公益之事。不要亂說12/16 14:36
19F→: 【鄭麗燕法官】: 自己不清楚的> 何謂池魚之殃?12/16 14:37
23F→: 柯市長: 你都承認你推文了。 那你沒罪嗎?12/16 15:14
38F→: 【柯市長】: 經過"修正"後,很多人都已了解何謂誹謗!12/16 22:08
39F→: 【柯市長】: 惟犯錯後,沒有道歉獲得矯正者,依法將12/16 22:09
40F→: 【柯市長】: 對其提告,希請知悉。12/16 22:09
41F→: 【柯市長】: 網路霸凌、犯罪應宣導嚴懲。12/16 22:11
44F→: 誹謗的方式越來越新奇了。 人才輩出本人已告知知悉12/16 23:19
55F→: 又再練講了,blog 第一個不是起訴實例? 請解釋那是?12/17 09:45
56F→: 字很大 起訴書12/17 09:46
57F→: 這網路的人很奇怪,別人說的都是錯,此又是一個實證。12/17 09:47
58F→: 要讓他人信任你,最好的方法是: 言出必行,絕不造謠12/17 09:49
60F→: 不起訴與起訴都是判例。 不要不懂一直發言12/17 10:12
69F→: 網路上就是有不少奇人,待【市刑大資訊室】傳票抵達12/17 17:34
70F→: 就知何謂尊重他人。 redwing、luke影響本人深遠,將建12/17 17:35
71F→: 請檢察官按犯罪事實,對其求處加重起訴法條。12/17 17:36
82F→: (柯市長) : 網路奇人一堆,判例在 blog 上不會去看12/17 22:04
83F→: (柯市長) : luke將被依法重判。 至於 redwing很久沒12/17 22:05
84F→: (柯市長) : 當作他認罪悔改!12/17 22:05
88F→: 我不是奇人被說奇人,就像女王也不想被稱女王。12/17 22:12
89F→: luke, redwin惡劣到極點, 讓司法處置。12/17 22:12
90F→: 等到兩位知我讀書會有誰 千萬不要害怕12/17 22:13
95F→: 請看一下 blog ......... 都有透漏團隊有誰12/17 22:16
96F→: 看不懂...不能怪我...線索很多12/17 22:16
99F→: 你公布你名字要嗎?12/17 22:18
101F→: 這是否是刑法之【自招侵害】?12/17 22:19
109F→: blog 都有連結與答案。 自己不看!12/17 22:43
110F→: 天氣很冷,我還是維持打籃球,輸了兩場,一個提示打球12/17 22:48
111F→: 認識不少人12/17 22:48
114F→: 又出現一個不懂又喜歡發言的人。去問台大版版主系方12/17 23:01
115F→: 是不是都收到命令。 系主任跟某院院長是不是在處理!12/17 23:02
117F→: 還是問生輔組也可以。 都在這兩三個月12/17 23:04
119F→: (柯市長 ) : 人的被信任感,是從行為衍生出的結果12/17 23:05
121F→: (柯市長 ) : 你去問志潔老師12/17 23:06
122F→: (柯市長 ) : 不要麻煩市刑大資訊室還要查你12/17 23:06
123F→: (柯市長 ) : 自己提供姓名給我12/17 23:07
125F→: (柯市長 ) : 若你沒有犯罪你不用害怕!12/17 23:07
139F→: [柯市長] : 勝文哥哥不是法律系的嗎?12/18 06:48
140F→: [柯市長] : 人生不是只有法律12/18 06:48
141F→: [柯市長] : 人生要有色彩12/18 06:49
153F→: 該版主兩案分別兩時兩行為,以實質競合數罪併罰12/18 16:28
155F→: 請查該系系主任、台大計算機中心顏主任12/18 16:29
156F→: 生活輔導組獎懲負責先生12/18 16:29
158F→: 犯罪事實明確 起訴後逕行提出校規論處12/18 16:32
160F→: 台大版版主事件業已於103年6月、10月提報校方12/18 16:43
161F→: 確定懲處原則。 請查照該系方12/18 16:44
166F→: 為何不是水桶 redwin基本上水桶即是一種污辱詞12/18 17:15
184F→: 【柯市長】: 現在是網路世界,網路犯罪日益嚴重!12/18 20:27
2F→: 【柯市長】: 有沒有注意, 91 , 93年的案件12/16 12:32
3F→: 【柯市長】: 到現在職務法庭確認。12/16 12:33
5F→: 【柯市長】: 不是考取司法官就可隨隨便便,此案要深自12/16 12:34
6F→: 【柯市長】: 警惕! 希望對一些沒正義熱忱的人有幫助12/16 12:34
10F→: 【柯市長】: luke 又開始不收斂了?12/16 13:01
11F→: 【柯市長】: 不論你是誠心或虛假的道歉,或不想道歉12/16 13:02
12F→: 【柯市長】: 你的行為都已經發生過。 請有自知之明。12/16 13:02
14F→: 【柯市長】: 是要請柯市長學法學論述?12/16 13:04
15F→: 【柯市長】: 警惕!12/16 13:04
18F→: 【柯市長】: 法律非常簡單、生活化只有那些自以為12/16 13:05
19F→: 【柯市長】: 各類論證、學說都搞混的人在困難12/16 13:06
22F→: 【柯市長】: 頭腦要清楚。 去研究法益,討論結果非價12/16 13:08
23F→: 【柯市長】: 行為非價。 然後念些司法社會學。12/16 13:09
25F→: 【柯市長】: 你就知道幫助社會的重要, 這我跟志潔師12/16 13:10
26F→: 【柯市長】: 討論過...................12/16 13:10
28F→: 當然歡迎存證, 可以去問志潔師有沒有跟我談過。y12/16 13:12
30F→: 我不是普通人。12/16 13:13
31F→: luke : 我發覺你沒救了,已經放棄你了,自求多福12/16 13:13
32F→: 依法你會被重判!12/16 13:14
36F→: luke:請你自行提供你的住所給市刑大,免得資訊室要查12/16 13:16
37F→: 或發函確認.12/16 13:17
49F→: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8212/16 15:10
51F→: ks031239 請問何謂打賭輸了? 在此警告你已違法請道歉12/16 15:11
52F→: 柯市長: 請看一下該鏈結, 我是最紅google 人物12/16 15:12
56F→: 【柯大哥】: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16 15:18
58F→: 【鄭麗燕法官】: 目前是網路霸凌..12/16 15:20
72F→: luke等你被起訴,你的就是新判例。12/17 17:54
77F→: 何謂裁判? 何謂處分? 何謂起訴? 法律人不得不記的判12/17 20:04
78F→: 例就是要拿來起訴你的判例,請好自為之。12/17 20:04
81F→: 我真感嘆原本我對交大科法印象很好,更肯定【志潔】師12/17 20:14
82F→: 但相信luke為個人行為,無法代表所方。12/17 20:15
83F→: 同一個刑法老師,教出的人目的、結果如何皆為個人造化12/17 20:16
84F→: 我現在罵luke 髒話,然後主張正當防衛應該是合法的12/17 20:18
85F→: 感嘆阿!!!!!!!!!!!!!!!!!!!!12/17 20:18
86F→: 30年台上字 1040 號12/17 20:24
97F→: 很抱歉: 現在不是只有我要告你,是讀書會的人看不下12/17 21:58
99F→: 去。 你的行為態度讓學【法律】的人蒙羞,幾個朋友12/17 21:59
100F→: 說一定要告你。 不含那兩位藍邊的,是律師要告你。12/17 22:00
101F→: 我為被害人,依法對luke執行。12/17 22:01
107F→: 藍邊九月就輪調了. 告訴乃論罪,我兩案告luke到底12/17 22:07
108F→: 我們讀書會團隊是和善公益團隊。12/17 22:08
109F→: 對於知法犯法者,一定處理12/17 22:08
111F→: 亂引用? 讀書會朋友看了都想笑你,等你被起訴12/17 22:10
112F→: 就知道司法的正義>12/17 22:11
116F→: 請看一下 blog ......... 都有透漏團隊有誰12/17 22:16
121F→: 收到信並於版上回應, 表示已知悉自己犯罪事實12/18 08:04
122F→: 卻還繼續誹謗、意圖引眾霸凌, 此即為量刑之依據。12/18 08:06
123F→: 請參考blog台北地檢署實際判例。12/18 08:06
124F→: 黃先生私人信件還被自稱PTT法務者毀損,依法已追訴12/18 08:08
129F→: luke redwin13共兩案依法已調查12/18 16:30
2F→: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12/12 09:35
3F→: 【記者】:國民黨選舉大敗後,蔡正元就沒有公開露面12/12 09:40
4F→: 【記者】: 有超過二分之一的選民投票12/12 09:42
7F→: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歡迎來聽我的課。12/12 11:00
8F→: 【鄭麗燕法官】: 網路世界發言禮節更甚實體世界。12/12 11:19
35F→: 【柯市長】: 選舉罷免法如何來的?12/12 22:32
36F→: 【柯市長】: Luke 被告兩案後,確實講話收斂不少。12/12 22:33
37F→: 【柯市長】: 目前看來沒有誹謗的構成要件。12/12 22:34
57F→: 【柯市長】 : 我空請研究市政白皮書,及 RCA 案。12/13 22:30
1F推: 【檢察長】 : 問問題要說清楚,調解有分法院調解及12/10 11:32
2F推: 【檢察長】 : 區公所調解。不去慎重一點就請假。12/10 11:36
3F→: 【檢察長】 : 刑庭傷害,就依被告住所或發生地為管轄12/10 11:37
4F→: 【檢察長】 :這跟你誹謗被告一樣,屆時民賠會讓你分期12/10 11:40
7F推: 你沒有救了! 簡單的問題,不再說第二次。12/10 11:59
8F→: luke必遭刑法之追訴。由其行為、態度之表現即可觀之。12/10 12:02
11F推: 對方提出的調解? 還需板上問要如何處理,請用大腦12/10 12:11
12F→: 發覺網路奇人、愛損人者真很多12/10 12:12
6F→: 【柯市長】: 我選舉時也受到偵查被公開之困擾。12/08 11:17
7F→: 【柯市長】: 網路更勝實體,發言要謹慎。參考正元12/08 11:19
8F→: 刑訴鑑定一下, 245 條12/08 11:20
10F→: 依法須懲處直接故意者。12/08 12:18
13F→: 【科市長】: "婉君" 24hours ?luke現在真的收斂很多12/08 13:28
16F→: luke 終於醒了,可喜可賀!12/08 14:28
18F→: 【志潔師】:可詢問提出 刑訴鑑定一詞不承認 的redwig12/08 14:58
19F→: 【支持柯市長】新政,杜絕【語言暴力、誹謗】12/08 14:59
26F→: 這是錯誤意思之表示 。 支持【柯市長反誹謗】12/08 16:28
38F→: 這個問題就跟存證信函到底要做何用的,一樣!12/08 22:55
39F→: 目前第二案被告三名,皆已明確通知,且皆無悔意。12/08 22:56
40F→: 不要再誹謗因而影響他人生活,這是我由衷感謝,謝謝12/08 22:59
45F→: 【柯市長】: 網路世界無奇不有,婉君也都是父、母生12/09 06:00
46F→: 【柯市長】: 只要不是真的太蓄意、故意則一笑莞爾12/09 06:01
47F→: 【柯市長】: 若依經驗法則直接故意,必定提告誹謗。12/09 06:02
48F→: 【柯市長】: 推倒《藍綠的不是政黨,是公平正義》12/09 06:05
50F→: 【柯市長】: 誹謗他人者redwin帳號到現在未被刪除12/09 09:14
51F→: 【柯市長】: 此即為LLsolo 之犯罪事實。已報顏主任。12/09 09:15
70F→: 【柯市長】: 誹謗言論只要不是真的太故意,則一笑莞爾12/09 20:46
71F→: 【柯市長】: swattw發言頑劣, 已被依法提告兩案。12/09 20:47
72F→: 【柯市長】: 市刑大8樓資訊室,將協助被害者以彰法紀12/09 20:49
73F→: 【柯市長】: redwing 誹謗: http://goo.gl/XYMdKi12/09 20:56
86F→: 【柯市長】:等到你被起訴,可問檢方何謂《不懂文法》12/10 09:21
87F→: 【柯市長】: redwing 誹謗: http://goo.gl/XYMdKi12/10 09:22
97F→: 【柯市長】 : 深深的發覺很多奇人,被告後仍持續再犯12/10 16:57
98F→: 【柯市長】 : 無視法律的存在。 難怪法官說: 你提供12/10 16:58
99F→: 【柯市長】 : 證據,我們給你權利。12/10 16:58
103F→: 【柯市長】 : luke有進步,講話收斂很多,可惜仍兩案12/11 08:08
104F→: 【柯市長】 : luke有進步,講話收斂很多,可惜仍兩案12/11 08:08
114F→: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12/11 19:12
115F→: 【鄭麗燕法官】: 用網路工具行語言霸凌者應覺悟 !12/11 19:14
116F→: 【鄭麗燕法官】: 想改變者,有空請來讓我的課。12/11 19:16
118F→: 【鄭麗燕法官】: 上過我的課的人,即可體會禮節的重要12/11 19:18
119F→: 【鄭麗燕法官】: 語言是種優美,請記得。12/11 19:19
3F推: 補充一下: 應該沒錯, 民事也有叫【訴訟繫屬】12/07 17:43
13F→: 讀書會有一名法官(另有一個目前不算)跟三名律師,沒有12/04 22:35
14F→: 人在督促他人。 就說人要【向上管理】多幫他人12/04 22:36
15F→: 一生也只能活一次,多做好事,有必要去誹謗他人嗎?12/04 22:39
20F→: 【台北市刑大】: 已經提告函送。不要再做不當論述。12/05 06:46
21F→: 相關網路犯罪判決書: http://ppt.cc/HFE412/05 06:49
25F→: swattw 我都給你電話了。也告你了。你就有問提,直接12/05 08:03
26F→: 聯絡我。12/05 08:03
27F→: 【支持柯市長】新政,杜絕【語言暴力、誹謗】12/05 08:05
28F→: 若有公益心,請參選台北市勞動局【局長】12/05 08:06
32F→: 【亂版】兩字 ! 如果我提告,應該會定罪12/05 21:50
33F→: capzxcv5566 前依"犯罪事實"提告本篇所述三名及不知12/05 21:54
34F→: 明之人。12/05 21:54
35F→: 該三名即目前不敢出現之redwing, luke, llsolo12/05 21:56
36F→: 【支持柯市長】新政,杜絕【語言暴力、誹謗】12/05 22:02
38F→: 誰活在幻想世界?12/05 22:21
47F→: 該三名即目前不敢出現之redwing, luke, llsolo,兩名出12/06 05:26
48F→: 現並 "坦承" 犯行。 當中一名自稱跟【檢察官】一夥!12/06 05:28
57F→: Redwing13: 你講本人被檢察官電? 惟檢察官沒有電本人12/06 17:22
58F→: 告知你,你已侵犯、誹謗。12/06 17:22
59F→: 期中考行政法救援 ? 這是何意思,明確告知請勿誹謗!12/06 17:23
60F→: 於板上聲明告知,檢察官並沒有電、洗臉本人 。已告知12/06 17:25
61F→: 【支持柯市長】新政,杜絕【語言暴力、誹謗】12/06 17:25
62F→: 我很持平、良心的說句話: 我發覺redwin對於刑事偵查、12/06 17:49
63F→: 辦案、個人資料保護法、誹謗罪構成要件真的是【沒有12/06 17:52
64F→: 概念】,看了讓人很感嘆 !12/06 17:52
67F→: 【柯市長】:鄉民24小時閱覽,《相信》推倒不法、杜絕12/06 20:06
68F→: 【柯市長】:語言暴力,"皇民說、混蛋說"12/06 20:06
69F→: 原Redwing自稱律師遭訴案: http://ppt.cc/HFE412/06 20:07
73F→: 【柯市長】: 請問十萬是? 有人又要被告誹謗第三次?12/06 20:13
74F→: 我很持平、良心的說句話: 我發覺redwin對於刑事偵查、12/06 20:14
75F→: 辦案、個人資料保護法、誹謗罪構成要件真的是【沒概念12/06 20:15
77F→: redwing, lukehong依實體法及訴訟法公開道歉是遲早。12/06 20:17
84F→: 【柯市長】: 就明明沒有拍證件照。還是你要稱有被拍?12/06 21:57
85F→: redwing, lukehong依實體法及訴訟法公開道歉是遲早。12/06 21:58
86F→: 至於判刑會部會超過六個月,我不知道,但確實有可能。12/06 21:59
94F→: 【柯市長】:所以這就是會被加重量刑的原因。 連我都不12/06 22:02
95F→: 【柯市長】:知是否超過六個月。 靜待佳音!12/06 22:02
96F→: 【柯市長】: 下一庭你可親自確認你自稱的檢座見解12/06 22:04
97F→: 【柯市長】: 是否屬實! 靜待佳音!12/06 22:04
103F→: 【柯市長】: 一個無法在台北地院開庭的人,一直要稱12/06 22:08
104F→: 【柯市長】: 檢察官洗她人的臉,令人匪夷所思。12/06 22:08
105F→: 【柯市長】: 反誣告已向檢方提起。 靜待司法佳音!12/06 22:09
106F→: 【柯市長】: 我明確告知你目前是兩案件, 共四罪。12/06 22:11
107F→: 【柯市長】: 已經說得很明白了。你如不懂可問他律師。12/06 22:11
109F→: 【柯市長】: 若加上反誣告,那是兩案件,共五罪。12/06 22:12
110F→: 【柯市長】: 這在地檢署都查得到,若不懂可請教律師。12/06 22:13
114F→: 【柯市長】: 你的奇特想法,表示何謂--庭訊偵查你不12/06 22:15
116F→: 【柯市長】: 了解! 下一庭你就知道了。 你目前確定是12/06 22:16
117F→: 【柯市長】: 兩案件、 四個罪。 會再增加我不知 !12/06 22:16
118F→: 【柯市長】: luke我感覺他較收歛了。 因為他知兩案件12/06 22:17
120F→: 【柯市長】: 跟一個案件差別在哪裡,在一個精要。12/06 22:18
124F→: 【柯市長】: 兩案件跟一案件差非常多, 去請教律師。12/06 22:20
125F→: 【柯市長】: 完全沒有程度可言,令人讚嘆!12/06 22:21
128F→: 【柯市長】: luke現在講的話,已經明顯客氣多了12/06 22:24
130F→: 【柯市長】: 因為誹謗前後文這種是逃不掉的!12/06 22:25
136F→: 【柯市長】: 你問Luke你有沒有誹謗?12/06 22:27
137F→: 【柯市長】: 推行 《台北杜絕語言》暴力運動。皇民等12/06 22:28
140F→: 【柯市長】: 你可以請教 lukehong 有沒有,不要問我12/06 22:29
142F→: 【柯市長】: 或是請他問【智潔】 老師。12/06 22:29
144F→: 【柯市長】: 我對這有興趣! 所以你認為你討論、講12/06 22:30
147F→: 【柯市長】: 他人姓名是已經確信? 還是不確信?12/06 22:31
148F→: 【柯市長】: 確信 ? 不確信 ? 請回答!12/06 22:31
152F→: 【柯市長】: 你不只造謠這些吧! 你還轉載一堆新聞12/06 22:33
154F→: 【柯市長】: 你發表很多侵犯個人私德、隱私未查的事12/06 22:34
155F→: 【柯市長】: 當事人要告知你,請你除去你不除去!12/06 22:34
159F→: 【柯市長】: 你這不是誹謗那是? 你父母被莫名講是12/06 22:35
163F→: 【柯市長】: 皇民等,你會不會提告? 前後文看來不是12/06 22:36
165F→: 【柯市長】: 你講的! 你這個就是刑法稱之直接故意12/06 22:37
167F→: 【柯市長】: 你自稱檢察官洗我的臉,檢察官怪我。12/06 22:38
169F→: 【柯市長】: 你看看這是不是誹謗? 可問lukehong12/06 22:38
172F→: 【柯市長】: 我直接問你: 檢察官有說洗我臉、怪我嗎?12/06 22:39
173F→: 【柯市長】: 我直接問你: 檢察官有說洗我臉、怪我嗎?12/06 22:39
175F→: 【柯市長】: 我直接問你: 檢察官有說洗我臉、怪我嗎?12/06 22:39
177F→: 【柯市長】: 你上面一段話,就是稱檢察官有洗我臉?12/06 22:40
179F→: 【柯市長】: 你上面一段話,就是稱檢察官有洗我臉?12/06 22:40
181F→: 【柯市長】: 又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2:41
182F→: 【柯市長】: 又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2:41
184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2
185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2
186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2
188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2
189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3
190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的臉?12/06 22:43
192F→: 【檢察長】: 這我有興趣,所以洗臉是誹謗還是污辱?12/06 22:45
193F→: 【檢察長】: 這我有興趣,所以洗臉是誹謗還是污辱?12/06 22:45
194F→: 【檢察長】: 到時宜聲請檢察官當"鑑定人" 對行話定義12/06 22:46
195F→: 【檢察長】: 到時宜聲請檢察官當"鑑定人" 對行話定義12/06 22:46
197F→: 【檢察長】: luke現在果然很收斂了,有改進!12/06 22:48
205F→: 【檢察長】: 考你們一個鑑定人可否被傳喚?有到庭義務?12/06 22:56
206F→: 【檢察長】: 考你們一個鑑定人可否被傳喚?有到庭義務?12/06 22:57
207F→: 【檢察長】: 考你們一個證人被傳喚?有到庭義務?12/06 22:57
208F→: 【檢察長】: 怎樣的人可免責不當鑑定人、證人?12/06 22:58
209F→: 【檢察長】: 怎樣的人可免責不當鑑定人、證人?12/06 22:58
213F→: 【檢察長】: 話說檢察長真的看起來很精明也蠻年輕12/06 23:00
214F→: 【檢察長】: 雖然有白頭髮,看來保持不錯12/06 23:00
219F→: 【檢察長】: 我下一庭真的要問該檢,你要當鑑定人嗎?12/06 23:01
220F→: 【檢察長】: 我下一庭真的要問該檢,你要當鑑定人嗎?12/06 23:01
223F→: 【檢察長】: 洗臉一詞,拿來鑑定一下,還是請台大中文12/06 23:03
226F→: 【檢察長】: 系教授,鑑定一下"洗臉"有沒有貶低性!12/06 23:03
228F→: 【檢察長】: 全民英檢、全民鑑定12/06 23:04
230F→: 【檢察長】: 全民英檢、全民鑑定12/06 23:04
232F→: 【檢察長】: 全民英檢、全民鑑定12/06 23:04
233F→: 【檢察長】: 全民英檢、全民鑑定12/06 23:05
236F→: 【檢察長】: 先鑑定luke現在說話有沒有收斂一點。y12/06 23:06
238F→: 【檢察長】: 我是覺的很明顯有進步!12/06 23:06
239F→: 【檢察長】: 我是覺的很明顯有進步!12/06 23:07
242F→: 【檢察長】: 這我很有興趣,如果我真的問:檢察官你要12/06 23:08
243F→: 【檢察長】: 當刑訴鑑定人的話, 你ID自行刪除如何?12/06 23:08
245F→: 【檢察長】: 要不要? 一句話12/06 23:09
246F→: 【檢察長】: 我問該問題, 你就刪ID 要嗎?12/06 23:09
248F→: 【檢察長】: 不要推諉制辯, 請回答 (y/n)12/06 23:10
249F→: 【檢察長】: 不要推諉制辯, 請回答 (y/n)12/06 23:10
250F→: 【檢察長】: 不要推諉制辯, 請回答 (y/n)12/06 23:11
253F→: 【檢察長】: 在給 redwing13 十分鐘考慮時間12/06 23:12
254F→: 【檢察長】: 在給 redwing13 十分鐘考慮時間12/06 23:12
255F→: 【檢察長】: 在給 redwing13 十分鐘考慮時間12/06 23:12
257F→: 【檢察長】: 我這是要讓眾人知redwing之言、行12/06 23:13
258F→: 【檢察長】: 我這是要讓眾人知redwing之言、行12/06 23:13
260F→: 【檢察長】: 所以你就是常說話不算話。12/06 23:14
262F→: 【檢察長】: 所以你就是常說話不算話。12/06 23:15
263F→: 【檢察長】: 所以你就是常說話不算話。12/06 23:15
264F→: 【檢察長】: 你跟我約霖澤館我也有去,難道不是?12/06 23:15
265F→: 【檢察長】: 你跟我約霖澤館我也有去,難道不是?12/06 23:15
269F→: 【檢察長】: 你剛才不是才講檢察官要鑑定刑訴?12/06 23:16
271F→: 【檢察長】: 馬上就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3:17
272F→: 【檢察長】: 馬上就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3:17
273F→: 【檢察長】: 馬上就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3:17
275F→: 【檢察長】: 馬上就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3:17
276F→: 【檢察長】: 馬上就改口了~ 你看看你!!!12/06 23:17
278F→: 【檢察長】: 沒有人會相信你了,只剩luke12/06 23:18
279F→: 【檢察長】: 沒有人會相信你了,只剩luke12/06 23:18
280F→: 【檢察長】: 沒有人會相信你了,只剩luke12/06 23:18
282F→: 【檢察長】: 沒有人會相信你了,只剩luke12/06 23:18
283F→: 【檢察長】: 所幸luke講話已經收斂很多了,可喜可賀!12/06 23:19
284F→: 【檢察長】: 所幸luke講話已經收斂很多了,可喜可賀!12/06 23:19
288F→: 【檢察長】: 你不是剛說要檢察官鑑定刑訴,我真要去做12/06 23:20
289F→: 【檢察長】: 你又不要, 又不敢, 你看看你!!!!12/06 23:20
291F→: 【檢察長】: 你又不要, 又不敢, 你看看你!!!!12/06 23:20
292F→: 【檢察長】: 你又不要, 又不敢, 你看看你!!!!12/06 23:21
293F→: 【檢察長】: 你又不要, 又不敢, 你看看你!!!!12/06 23:21
296F→: 【檢察長】: 那luke換我跟你答應我如果跟檢座講你當刑12/06 23:21
300F→: 【檢察長】: 訴鑑定人,你自刪ID要嗎 (y/n) ?12/06 23:22
301F→: 【檢察長】: 訴鑑定人,你自刪ID要嗎 (y/n) ?12/06 23:22
304F→: 【檢察長】: 第三案出現! 我有說我是法學大師嗎?12/06 23:23
305F→: 【檢察長】: 第三案出現! 我有說我是法學大師嗎?12/06 23:23
308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4
309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4
313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4
315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5
316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5
317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5
318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5
320F→: 【檢察長】: 你看看你們!!!! 剛講過的話馬上不承認!12/06 23:25
322F→: 【檢察長】: 第三案出現! 我有說我是法學大師嗎?12/06 23:25
323F→: 【檢察長】: 第三案出現! 我有說我是法學大師嗎?12/06 23:26
326F→: 【檢察長】:真誇張!自己說的不承認,別人沒講的說有講12/06 23:26
327F→: 【檢察長】:真誇張!自己說的不承認,別人沒講的說有講12/06 23:27
328F→: 【檢察長】:真誇張!自己說的不承認,別人沒講的說有講12/06 23:27
329F→: 【檢察長】:真誇張!自己說的不承認,別人沒講的說有講12/06 23:27
331F→: 【檢察長】:請存檔對話紀錄,很清楚!12/06 23:27
332F→: 【檢察長】:請存檔對話紀錄,很清楚!12/06 23:27
335F→: 【檢察長】:看來我要去告第三案了!12/06 23:28
336F→: 【檢察長】:看來我要去告第三案了!12/06 23:28
338F→: 【檢察長】:看來我要去告第三案了!12/06 23:28
340F→: 【檢察長】:好,那我去聲請,然後你刪ID要嗎?12/06 23:29
341F→: 【檢察長】:好,那我去聲請,然後你刪ID要嗎?12/06 23:29
342F→: 【檢察長】:好,那我去聲請,然後你刪ID要嗎?12/06 23:29
344F→: 【檢察長】:我有講得我都願意做!12/06 23:30
345F→: 【檢察長】:我有講得我都願意做!12/06 23:30
350F→: 【檢察長】:ok! I will do.12/06 23:31
351F→: 【檢察長】:ok! I will do.12/06 23:31
353F→: 【檢察長】:我不是去霖澤館了? 還是下次約交大科法?12/06 23:32
354F→: 【檢察長】:我不是去霖澤館了? 還是下次約交大科法?12/06 23:32
356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6 23:35
357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6 23:35
358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6 23:35
360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2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3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5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6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7F→: 【檢察長】: 你看看你! 當場你有讓人拍證件照嗎?12/06 23:37
368F→: 【檢察長】: 如何確信? 法律是要有【證據能力】12/06 23:37
369F→: 【檢察長】: 如何確信? 法律是要有【證據能力】12/06 23:38
370F→: 【檢察長】: 如何確信? 法律是要有【證據能力】12/06 23:38
371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6 23:38
372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6 23:38
375F→: 【檢察長】: 94 台上 2074 看一下。 程度才能提升!12/07 09:55
376F→: 【檢察長】: 94 台上 2074 看一下。 程度才能提升!12/07 09:56
377F→: 【柯市長】: 支持反語言暴力、行全民政治。12/07 09:56
379F→: 【柯市長】: 你自己去看。不過你講話有進步,可取!12/07 12:22
380F→: 【柯市長】: 你自己去看。不過你講話有進步,可取!12/07 12:22
383F→: 【檢察官】: 被酸被尻洗 ? 這是何意?12/07 12:31
384F→: 【檢察官】: 要再說一次嗎?12/07 12:31
386F→: 【柯市長】: 看一下我的專訪 http://ppt.cc/53XU12/07 12:38
387F→: 【柯市長】: 我的兩位最佳助選員及網路的力量、犯罪。12/07 12:39
391F→: 【柯市長】: 呂秋遠呼籲網友勿教唆自殺里長,但里長12/07 14:13
392F→: 【柯市長】: 也是守信,且跟大眾道歉。 而redwing12/07 14:13
393F→: 【柯市長】: 說本人不敢向檢察官說當鑑定人或刑訴鑑定12/07 14:14
394F→: 【柯市長】: 鑑定人,當我確認將講,redwing反而反悔12/07 14:16
395F→: 【柯市長】: 看看他! 這就是他的模式!12/07 14:16
396F→: 【柯市長】: 唯其已經被告【兩案件,共四罪!】 相信12/07 14:17
397F→: 【柯市長】: 司法會給他一個很大、且極大的警惕!12/07 14:17
399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臉ꔠ請回y/n12/07 17:23
400F→: 【檢察長】: 所以檢察官有沒有說洗黃先生臉ꔠ請回y/n12/07 17:23
403F→: 【檢察長】: http://ppt.cc/HFE4 這blog有清楚陳訴!12/07 19:50
404F→: 【柯市長】:鄉民24小時閱覽,《相信》一書要看!12/07 19:53
409F→: ◎ Redwing,luke 誹謗被告blog: http://ppt.cc/HFE412/08 08:15
410F→: ◎ Redwing,luke 誹謗被告blog: http://ppt.cc/HFE412/08 08:15
411F→: 柯P新政白皮書: http://ppt.cc/Vmwq (請關心市政)12/08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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