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iluya
作者 miluy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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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對於想要北上抗議的人是省很大一筆交通費的吧...12/19 22:27
14F→: 多次經驗看來,搭便車是無可避免的了,沒辦法擋。12/19 22:35
18F→: 樓上誤解文意了XD12/19 22:36
53F→: 在第一頁加上一些註解了。12/19 23:19
38F推: 資進黨吃人不吐骨1.172.243.220 12/19 22:06
38F推: 資進黨吃人不吐骨1.172.243.220 12/19 22:06
281F噓: 朝聖11/06 02:16
38F噓: 甘蔗汁一杯10/28 12:32
53F→: 沒擔當怒噓10/28 12:33
22F→: 文中有提到,當初王玉雲市長做了政策承諾要「減半徵08/13 00:49
23F→: 收,半數發返」,徵收的15000坪一半做果菜市場,一08/13 00:49
24F→: 半不使用還給住戶,果菜市場蓋好剩下一半沒處理就08/13 00:49
25F→: 走人了,接下來的市政府沒有延續政策,所以才說毀08/13 00:49
26F→: 諾08/13 00:49
75F→: 根本還沒判決好嗎XD08/13 01:45
684F→: 吵得好長,我不太用ptt,來為爭點做個解釋。簡單來08/14 16:35
685F→: 說應該是ceca大覺得上法院沒有拿權狀出來,p大說ce08/14 16:35
686F→: 大沒看過判決哪知道對不對?08/14 16:35
687F→: ㄜ,我夢到的啦,送訴狀的時候都有附稅籍證明,經過08/14 16:35
688F→: 民族一路都會看到所有權狀貼在外面,我不知道為什08/14 16:35
689F→: 麼說沒證據?08/14 16:35
690F→: 而且現在看起來也不是沒有妥協空間吧,原po文就說了08/14 16:39
691F→: ,從以前到現在已經協調過很多次,高雄市政府從民08/14 16:39
692F→: 國60年來就一直說有爭議,提出了很多有保障居住的08/14 16:39
693F→: 方案都沒落實,結果到了陳菊執政就說沒有爭議,為08/14 16:39
694F→: 何不出來抗議?08/14 16:39
695F→: 就各位的邏輯來看是沒有土地權就應該要拍拍屁股走人08/14 16:41
696F→: ,可是就兩公約來看,政府在拆遷的時候應該要給予被08/14 16:41
697F→: 迫遷戶適當的居住保障08/14 16:41
698F→: 就先以無土地有地上權的人來看,他們現在是合法買08/14 16:44
699F→: 房合法居住,他們理應被保障拆遷後的居住權,可是現08/14 16:44
700F→: 在也沒有安置方案阿,一起出來抗爭也不行?08/14 16:44
103F推: 推原PO分享,小弟這裡有幾點拙見要回應ceca大。第一08/12 23:38
104F→: ,抗爭不是什麼簡單的事,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跟生08/12 23:38
105F→: 活,你家突然說要被拆了,第一個反應是什麼?驚訝?08/12 23:38
106F→: 不安?我接下來要搬去哪?要花多少錢?對,這很現08/12 23:38
107F→: 實,錢的確是很重要的點,假設我們今天只談錢,高08/12 23:38
108F→: 雄市政府所給的救濟金,根本不夠住戶找到跟現在原08/12 23:38
109F→: 本一樣的生活。住在果菜市場北側的住戶大多是老人家08/12 23:38
110F→: ,在高雄租屋並不貴,但是要找到適合老人家的電梯大08/12 23:38
111F→: 樓、離他們現在所習慣的生活圈不遠的有這麼容易嗎?08/12 23:38
112F→: 搬家費又要花掉多少?更別談重新買一間房了,大家08/12 23:39
113F→: 都知道現在房子多貴。而仍有工作的中年人則犧牲工作08/12 23:39
114F→: 出來抗爭,這真的很容易嗎?要不是真有苦衷,何必08/12 23:39
115F→: 不把錢領了就閃人。08/12 23:39
123F→: 請直接參考回文08/13 00:08
18F噓: 別發廢文了,回去讀國關比較實在07/23 17:24
13F→: 因為歷史告訴我們只要讓政府有權利印鈔票,他們就一定會03/19 17:22
14F→: 濫用03/19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