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asa200292
作者 masa200292 在 PTT [ Sub_DigiTe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7則
限定看板: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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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對事的激烈討論其實還好 針對人的才是導火線07/04 12:23
276F→: 分身帳號即同本尊帳號 但要送帳號部認定07/04 23:44
277F→: 帳務部是以IP位置做認定 板主不可以自行認定07/04 23:45
278F→: 其實有PLUGIN可以直接查一目了然07/04 23:49
280F→: 確實很多個..要送帳號部處理 板主不能認定新站規07/05 00:00
285F→: 樓上 不能這樣啦 這樣我出門要帶非自殺聲明書07/05 18:21
3F→: 手動置底好幾篇了..07/04 00:15
8F→: 有意見可PO在這07/04 00:20
12F→: 其實閃電那篇邊邊角角啦只是抓這麼嚴格沒意義07/04 00:22
13F→: 針對有檢舉的文章及核卻發文內容及推文才會這麼決定07/04 00:22
14F→: 終身水桶可以解桶 ~07/04 00:24
22F→: 事實上我也依職很難抉擇原因在於兩篇引戰跟多篇人身07/04 00:29
23F→: 攻擊 因為這樣疊上去早就爆表了07/04 00:30
28F→: 確實~檢舉還是會去看發文及推文內容並不會大意決策07/04 00:32
30F→: 去查詢他帳號及編輯內容事實上偏向引戰07/04 00:33
31F→: 昨天在文章就有標註S有說此文引戰搂07/04 00:34
33F→: 引戰的板歸太武斷所以會再三確認並標註S才會做裁策07/04 00:36
40F→: 其實是多篇被檢舉指有兩篇有引戰 另外有多次文內人身07/04 00:39
44F→: 攻擊 如果L板友覺得這樣不妥要拆開來發公告文07/04 00:40
46F→: 也可以 只是很佔版面但結果還是終身水桶..07/04 00:41
50F→: 板規兩次人身攻擊終身水桶 他這兩篇就被檢舉超過了07/04 00:43
60F→: haoto 說真的算你運氣好 因為你人身攻擊我 我只是不想07/04 00:52
61F→: 跟你計較 但你推文我都可以去備案了...07/04 00:53
78F→: 應該說 其幾篇都有人寄來檢舉但邊邊角角的07/04 01:01
83F→: 是要慎查啦 都有在看在討論處理.我還活著!!07/04 01:03
92F→: 不會 因為我會跟我的小孩一起打電動..07/04 01:07
93F→: 我想不只版主群其他使用討論者應該也都希望看到版面07/04 01:08
94F→: 不是發公告文而是討論文多多益善07/04 01:09
96F→: 說真的很多高手都像結飽的稻穗一樣謙虛07/04 01:10
528F→: 沒有板規六疑慮 因為上方有說開放討論07/05 14:26
529F→: 程序問題 只是時間差的問題 不針對任何人07/05 14:27
531F→: 另外他的本尊帳號在本版也是永桶 理由是引戰 人身攻擊07/05 16:24
532F→: 也是一篇公告 所以程序應該沒有甚麼太大問題07/05 16:24
533F→: 前任版主永桶時沒有板規沒針對分身帳號有規定 現在有07/05 16:26
534F→: 他的分身帳號在多重帳號申請已有紀錄..他是累犯也是07/05 16:30
535F→: 再犯07/05 16:30
536F→: 版主群是查清楚再桶 而不是有無限的權力上綱07/05 16:34
541F→: 沒有是經過版友提供好嗎..本來就有紀錄了..07/05 16:46
542F→: 水桶系統本來就有.07/05 16:47
543F→: 有溯及追往的話 他這次被桶的帳號哪來的..07/05 16:48
544F→: 因為沒有追究的問題 所以不能像C版友所說的這樣公告07/05 16:51
547F→: 就沒有追溯的問題...所以現在是T違規只能重新公告07/05 16:56
548F→: 如果照C大您說的這樣做才真的是程序上有問題07/05 16:58
557F→: 這確實是在發公告時有缺失07/05 17:06
558F→: 但她是多篇 檢視後僅兩篇涉及引戰違規與人身攻擊07/05 17:07
559F→: 被檢舉 當下發公告僅發一篇確實疏失 但兩篇累計下來07/05 17:08
560F→: 還是永桶07/05 17:08
567F→: @J大 新的站規要申請認定 板主不可以認定07/05 17:28
572F→: 文字遊戲就免了這個LOOP太繞圈子了 簡單來說07/05 17:30
574F→: 違規文章兩篇 兩篇都是引戰 人身攻擊 各一支07/05 17:31
576F→: 站規上對於分身是有規定的07/05 17:32
577F→: 板規那時候沒有規定站規有規定 當時依照站規送07/05 17:32
580F→: 現在版規有 站規也有 問題不再於多重帳號07/05 17:33
581F→: 也沒有追溯多重帳號的是 是短時間多篇違規07/05 17:33
583F→: 你講的現實法律 這是板規跟站規 依照您的邏輯07/05 17:34
585F→: 班規處罰都有可能違憲07/05 17:34
590F→: 短時間內篇數分成兩篇算不算再犯?我的認知 是 因為是07/05 17:37
591F→: 版規 你說通不通情理 他還是有帳號再發文 沒送帳號部07/05 17:38
593F→: 主要是他在他某些文章還是有專業討論 不需要如此07/05 17:38
597F→: 您的態度也不像可以溝通 倒像是個律師07/05 17:41
603F→: 他同一天內五篇被檢舉 兩篇認定有 都在7/0207/05 17:46
605F→: 板規還是有空間 但同一天內確實怎麼裁決爭議07/05 17:46
607F→: 板規的追溯是三天07/05 17:47
610F→: 其實也只能用日期跟篇數認定07/05 17:56
611F→: 一天發好幾篇被檢舉好幾次結果警告一次這樣也說不過07/05 17:56
2F→: 家事重要..謝謝你付出..也很開心跟你合作08/24 20:50
2F推:覆議04/20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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