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treasurehill 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引戰警告一次

看板Sub_DigiTech作者 (lanti)時間7年前 (2016/07/09 07:14), 7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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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DSLR 看板 #1NUJXzOS ]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看板: DSLR 標題: [公告] treasurehill 終身水桶 時間: Mon Jul 4 00:08:25 2016 違規ID:treasurehill 違規文章: #1NTq_cq- (DSLR) [ptt.cc] Re: [問題] 數位影像輸出 微噴 引用板規: 3-5.人身攻擊    於文章、簽名檔、推文中針對特定對象(如板友、性別、某一團體)等出現酸    言酸語、辱罵、髒話以及其他未列出但是令人感到不快之言語者,或是明顯   有暗示某一 (些)特定對象(如板友)出線上列語句者,均視為人身攻擊。 限被攻擊者本人方得檢舉。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3-6.引戰 未達人身攻擊程度,但有挑釁板眾、刻意引發無意義筆戰之行為者。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終身水桶 此板規由板主視情況執行,不得檢舉。 多篇引戰與人身攻擊 各警告一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2.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67562109.A.61C.html ※ 編輯: masa200292 (180.177.12.125), 07/04/2016 0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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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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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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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置底好幾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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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處理真的非常嚴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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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閃電黑卡文沒有違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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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意見是否可以直接在這邊PO還是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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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多虧他,DSLR版很久沒那麼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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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見可PO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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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相信他自己是律師,他不會不知道他的很多發言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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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然侮辱的嫌疑了,雖然我是不太懂<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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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是不是相對的也除罪了網路匿名辱罵之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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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閃電那篇邊邊角角啦只是抓這麼嚴格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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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檢舉的文章及核卻發文內容及推文才會這麼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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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水桶可以解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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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是否可以先給於警告,警告的部分在於邊邊角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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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擊.雖然他辦護他自己的論點是激烈了點,但大方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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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要有前犯確定,哪有不警告就合併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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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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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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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不論他談的內容有沒有問題,有幾篇明明就是他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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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然後才還擊。現在抓最惹人嫌的殺頭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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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也依職很難抉擇原因在於兩篇引戰跟多篇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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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 因為這樣疊上去早就爆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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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都看得出來,此君不是蓄意鬧板,只是脾氣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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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就真的很惹人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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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這一串那麼多天了,有爭議的文章也超過 48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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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沒有一次警告就極刑?這程序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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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檢舉還是會去看發文及推文內容並不會大意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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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未見得在意,但這種處理方式不能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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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查詢他帳號及編輯內容事實上偏向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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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文章就有標註S有說此文引戰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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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嗆版友嫩了,就是引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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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戰的板歸太武斷所以會再三確認並標註S才會做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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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裁決之前就無所謂再犯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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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法院還沒判決定讞還沒抓去關就再犯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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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一次多判他幾個警告,那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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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判決之前要怎麼再犯?請君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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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惜,明明前幾篇言之有物,怎麼突然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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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人生挫折才這麼嗆,在網絡找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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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42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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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直接依站規送就好,不要在那硬凹曲解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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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現實法律 這是板規跟站規 依照您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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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了又不學,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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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規處罰都有可能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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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會查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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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犯是甚麼意思,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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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字典的意思不適用,您佬的認知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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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理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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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間內篇數分成兩篇算不算再犯?我的認知 是 因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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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 你說通不通情理 他還是有帳號再發文 沒送帳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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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他在他某些文章還是有專業討論 不需要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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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叫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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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字典我都幫你查了你還要硬凹:我認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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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不想多費唇舌了,你這不是可以溝通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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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態度也不像可以溝通 倒像是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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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說的我說了,話我擱這裡。要怎麼做人,那是你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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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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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以本例而言短時間違規是在幾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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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看來是24小時內,日後的「短時間」違規也要依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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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辦理嗎?因為現行板規並無此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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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同一天內五篇被檢舉 兩篇認定有 都在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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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24小時內兩篇以上被檢舉且認定違規成立,就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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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還是有空間 但同一天內確實怎麼裁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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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時間」的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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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的追溯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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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追溯期為三天沒有問題,只是對「短時間」的定義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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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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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只能用日期跟篇數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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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7:56, , 611F
一天發好幾篇被檢舉好幾次結果警告一次這樣也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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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7:58, , 612F
如果你的問題在這裡,那只能說過去的板規在這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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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慮不週。可以制定新的板規來處理以後的問題,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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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曲解板規來使這次判決符合你心目中合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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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缺失漏洞當然會有人得利,這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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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板規有修改必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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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發好幾篇被檢舉好幾次結果警告一次這樣也說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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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在沒有被版主警告下,違規人可以解釋不知違反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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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23:17, , 619F
只看了幾篇但t言之有物也拿出實績證明,反而對嗆者左躲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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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反而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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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antieheuser (61.228.223.203), 07/09/2016 07:14:31
文章代碼(AID): #1NW3FOqS (Sub_Digi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