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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injoey 在 PTT [ Examinati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8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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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F推: 推一下 這樣挺好的 方便很多12/21 17:17
20F→: 新北這幾年的名聲不太好 所以錄取率還算鄉退高12/18 22:20
21F→: 相對高12/18 23:27
26F→: 戶政這幾年 新北的名聲就是特別操啊 所以退的很多12/20 17:48
27F→: 這次地特我記得光是新北普考的報名錄取率就差不多5%了12/20 17:49
5F推: 其實很多科目普考都比較難 法條會考的比較細 高手很多12/20 00:38
6F→: 不過當然 要考上 兩個真的差不多機率12/20 01:30
12F推: 應該是看你加入的時間點吧 有些課如果是加開的 那課表12/16 13:37
13F→: 鐵定要等老師時間喬好才能開啊12/16 13:38
4F→: 行政法書上真是一堆他的想法啊 RIP12/14 12:38
14F推: 感覺這次地特影響就開始了12/03 11:37
1F推: 丙在法律上和乙A沒有關係啊 為什麼能適用1073-111/28 22:47
2F→: 丙要先認領才有血緣關係吧 不然應該先推定A為婚生子女11/28 22:49
3F→: 你的老師提到否定說 有引用甚麼學者的意見嗎 還是自己想11/28 22:50
4F→: 的呢 蠻好奇的 感覺用否定說來解 很怪11/28 22:50
6F推: 你這篇文章也叫做個人見解不是學者意見 而且裡面的實務11/28 22:55
7F→: 見解已經告訴你適用肯定說了11/28 22:55
8F→: 這篇文章只是想引起人討論而已 他提的也是問題不是解答11/28 22:57
10F→: 我覺得法院最終還是有統一解釋了 所以我會採肯定說 不過11/28 23:07
11F→: 如果你真的怕 就兩說並陳吧 然後選一說11/28 23:07
12F→: 感覺否定說都在做擴張解釋啊 私生子還沒認領前可以當作11/28 23:16
13F→: 自己的子女嗎 那否認婚生之訴為什麼只限定現任的父母和11/28 23:17
14F→: 子女可以用呢 親生的應該也可以啊11/28 23:17
15F→: 個人是不太能接受否定說啦 不過既然有爭議 就沒有固定答11/28 23:20
16F→: 案 感覺採否定說會危險一點 因為畢竟只有協同意見書支持11/28 23:20
17F→: 要自己做法律的擴張解釋 還要從道德面分析之類的11/28 23:21
18F→: 法院的最終解釋是說 可以收養啊 在內文的第二段11/28 23:23
22F→: 的確 這種題目 可以寫的篇幅很多 沒有確定答案啦11/29 00:03
1F推: 生父要認領小孩才會有我國國籍 只是單純陷阱 和法條沒關11/21 13:00
2F→: 底下申論的點是在 以前國籍法認定是從父 所以在立法後11/21 13:01
3F→: 要未成年才能是用新法 小孩才會有我國國籍11/21 13:02
3F推: 標題是不是打錯了 付款 @@?11/20 17:56
4F→: 附款?11/20 17:57
16F推: 難怪我覺得怪怪的 用洞天福地來形容天壇 怪怪的11/20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