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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cherri 在 PTT [ Boy-Girl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01則
限定看板: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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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推: 家長很多元,真的沒有跟社會脫鉤喔05/10 18:40
8F→: 現在的學生都很懂法律跟自己的權利,我們很習慣被05/10 18:41
9F→: 未成年人挑戰的05/10 18:41
10F→: 我支持同婚通姦除罪性平權05/10 18:42
50F推: 對方知道明白跟妳說實話是無法和平分手的03/29 12:09
51F→: 被當砲友無關乎對方是不是單身吧03/29 12:10
52F→: 重點是他只當妳是砲友03/29 12:10
54F推: 分手當砲友以台灣的民情不能算和平分手啦03/29 12:14
55F→: 不是北歐人就不要玩性愛分離那套03/29 12:15
27F推: 有男性死黨是件不錯的,試試發展同性友誼01/08 10:10
31F推: 從古至今在歡場裡消費的男人很多,他們都很硬都很高霸權11/10 11:24
32F→: 他們都透過剝削女性的肉體(無論是家裡的黃臉婆還是歡11/10 11:25
33F→: 場的工作者)來解決心理匱乏了11/10 11:25
34F推: 台灣走到21世紀男女平權的社會,兩性(或同性)交往的11/10 11:28
35F→: 心理法律界線應該要多推廣,才能停止不理性或觸法的行11/10 11:28
36F→: 為在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發生11/10 11:28
84F推: 能做八大又能讀書肯定不輸嬌生慣養父母全力栽培的11/09 19:56
85F→: 很多人加分也考不上醫科11/09 19:57
421F推: 女醫生滿足了男性仇女的特質11/09 07:31
423F推: https://i.imgur.com/OArleEk.jpg11/09 07:46
424F→: 女醫過往八大墮胎小三張男並不在意11/09 07:47
425F→: 張男才會去追求訂婚還求女醫回頭11/09 07:48
426F→: 但是張男愛你不到祝你死好,所以去報復11/09 07:49
427F→: 事實上男人已婚上酒店很多啊11/09 07:50
428F→: 未婚菜雞也巴望被帶去嚐鮮11/09 07:51
429F→: 同樣一個行業男人去消費臉上有光11/09 07:51
430F→: 女人去從業就變成熟人把柄11/09 07:51
431F→: 女醫完成學業考上醫生又追求愛情步入婚姻11/09 07:52
432F→: 這應該讓張男非常不爽吧11/09 07:53
433F→: 兩性交往無論程度深淺已婚未婚11/09 07:53
434F→: 前一秒火山孝子深情男11/09 07:55
435F→: 下一秒就婊子、死pu、公告天下不要讓妳出去害人11/09 07:55
436F→: 女醫這一生最錯的就是認識張男吧11/09 07:56
437F→: 酒店恩客還沒出來黑她害她不讓她過正常生活11/09 07:57
438F推: 因為訂婚而衍生的財務損失精神損失11/09 07:59
439F→: 合法的去求償精神損失財物虧損都是可以11/09 08:00
440F→: 把心思用在截圖公布,鬧到對方工作地點11/09 08:01
441F→: 法官已經用判決認證這樣是違法的11/09 08:01
442F推: 男女本不同,酒客酒女社會觀感就是不一11/09 08:03
443F→: 張男骨子裡深知這個道理,才會公布個資報復11/09 08:04
548F推: 世間男女劈腿不會判刑,毀謗名譽是違反刑法11/09 13:07
553F推: 道德瑕疵跟違法是有很大的差別的11/09 13:09
556F→: 真的不用接受啊,退婚求償才對11/09 13:10
558F→: 張男卻接受還挽留11/09 13:11
559F→: 一個人有違常理的行為,背後是有毀滅性的11/09 13:11
563F→: 明明公審不給女醫後路,坐牢還說很想念女醫11/09 13:13
567F→: 張男本身人格真的就很違常11/09 13:14
571F→: 黑歷史被公布自然會在職場人際婚姻漸漸發酵11/09 13:14
574F→: 這個過程可能是幾個月也可能是幾年11/09 13:15
581F→: 女醫如果可以真的找到一個看得到她生命韌性的人當伴侶是11/09 13:16
582F→: 最好的11/09 13:16
586F→: 張男不愛女醫,小開可能也撐不住輿論壓力11/09 13:17
589F→: 只能說女醫可以做八大養家,還可以考上醫科11/09 13:17
595F→: 都比房東二代三代懶惰不工作不動腦的人強多了11/09 13:18
606F推: 要是她可以接受單身好好活著繼續行醫,而不要自殺,是11/09 13:20
607F→: 比較好的11/09 13:20
614F→: 至於張男背著前科再看看能不能找到真愛吧11/09 13:21
616F→: 但是他跟女醫自殺的新聞也是網路上都查得到了11/09 13:22
621F→: 看看那個女生會願意跟這種人交往吧11/09 13:23
628F→: 羅本身是公眾人物吃名氣飯11/09 13:24
632F→: 他形象好一個廣告一個演唱會都日進斗金11/09 13:24
635F→: 現在少賺一點過的還是比一般人爽很多的11/09 13:25
637F→: 公眾人物行為可受公允11/09 13:25
639F→: 羅也可以去告周破壞名譽啊11/09 13:25
643F→: 但是他為了繼續維持形象賺錢肯定是不會的,為了中國市11/09 13:26
644F→: 場反而還會公開道歉11/09 13:26
651F推: 張男應該是不會再亂爆料了,女生跟他來往說話會謹慎吧,11/09 13:28
652F→: 一個不小心又被他亂到工作場所,截圖對話公開,沒人要11/09 13:28
653F→: 忍受這些的11/09 13:28
675F推: 一個人的職業或醫療行為,雖然是事實但是有隱私11/09 13:31
678F→: 執行人工流產的醫師都會不會公布病患資訊了11/09 13:32
685F→: 更何況張男是要毀謗女生名譽選擇性的公開女生的醫療背11/09 13:32
686F→: 景和職業11/09 13:32
689F→: 女性如果去公布前男友不舉或只有一個睪丸11/09 13:33
692F→: 造成對方被退婚或離婚11/09 13:33
695F→: 我相信男性也是可以被告求償成功的11/09 13:34
700F→: 羅的社會性人格其實就是形象而已11/09 13:35
702F→: 他受到最大的破壞是形象財11/09 13:35
705F→: 我當時也是蠻希望他能部分指責周對他的毀謗不道德,畢11/09 13:36
706F→: 竟男未婚女未嫁11/09 13:36
724F推: 劈腿當然有分已婚未婚,你那種是人就不能劈腿很恐怖耶,11/09 13:38
725F→: 很多人父兄還有從古至今的男人都違反劈腿這件事了11/09 13:38
734F→: 王永慶肯定也合法劈腿而且是一輩子的劈呢,他兒子也劈孫11/09 13:39
735F→: 子也劈啊11/09 13:39
739F→: 重點在於人能不能接受人家不愛了11/09 13:40
748F→: 還有對於道德跟法律的差距能不能區分11/09 13:41
754F→: 法盲常常會導致義憤犯法(理直氣壯的犯法)11/09 13:42
780F推: 女醫不是金光不是名人不是已婚11/09 13:48
783F→: 女醫就是隱私受保護的一般人11/09 13:48
788F→: 張男可以因為她八大小三墮胎而跟她分手11/09 13:49
789F→: 但是張男卻是要別人跟他分手而自己堅持不分11/09 13:49
791F→: 張男的作為的確侵犯到女醫名譽進而造成損害11/09 13:50
802F推: 為了家計要做八大,愛人得不到回應別人琵琶別抱,感情名11/09 14:15
803F→: 譽被破壞進而導致工作受影響婚姻破裂,這些都是普遍人11/09 14:15
804F→: 性會同情的處境11/09 14:15
74F推: 文字中看到幸福的色彩05/07 22:29
152F推: 建議你真不想分手就繼續交往,但是01/28 21:23
153F→: 千萬別結婚01/28 21:23
95F推: 連約會都不愉快保證不能結婚,不要聯絡了05/31 18:46
65F推: 會的,我在icq上遇到他,歷經13年聊天沒見面,見面後3年07/02 01:02
66F→: 內我結婚懷孕離婚,終於發現真愛一直沒離開~07/02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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