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m16ichaelkb
作者 m16ichaelkb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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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小明自己殺人,然後會錯意以為是好友殺人?10/28 12:11
13F推: 回歸看偽證罪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司法程序的順遂,未10/28 21:08
14F→: 遂的情形尚沒有影響到這個目的,故而不罰10/28 21:09
23F推: 我也預士退,業務全參,不過我們所的人是你們的三分10/25 22:29
24F→: 之一還少,所以一個月大概只忙一天XDD10/25 22:29
27F→: 然後也因為我全參的關係,其他時間都不會有人管~10/25 22:31
5F→: 成功嶺的豬腳不是只有毛、皮和骨頭?新訓吃到會怕XD10/23 21:12
5F推: 一樓的私闖政府機構罪是哪來的??10/23 20:46
12F推: 樓主是要主張自己的還手是正當防衛?內容裡看不出來啊10/23 20:52
1F推: 不會10/23 13:18
14F推: 家屬不作為也要有保證人地位,不然每個目擊平交道事10/23 10:35
15F→: 故的也都是不作為10/23 10:36
14F推: 基本上考選預官預士要不及格滿困難的10/19 12:45
1F推: 1.不一定要和解才拿得回哦~你還有刑附民或著提起民事10/05 21:14
2F→: 的選擇10/05 21:15
3F→: 2.同1,拒談和解也是ok的10/05 21:16
5F→: 第一點 扣掉保險公司負擔的部分(醫療費、修車費、修09/30 12:04
6F→: 疤痕的費用) 大概剩四萬多塊,主要在於精神賠償和看09/30 12:06
7F→: 護費,因而我個人認為和解比較妥適,打官司去賠少一09/30 12:07
8F→: 點,機會滿低的09/30 12:08
9F→: 第二點 由親人擔任看護的看護費,法院是承認的,四千09/30 12:12
10F→: 八也沒太超過,打官司了話這部分法院應該也會許可09/30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