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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fairy 在 PTT 最新的發文, 共 16 篇
littlefairy 在 PTT 最新的留言, 共 182 則
4F→: 因為前面那些散落的我看了很不爽,單純對整潔堅持10/05 09:41
3F推: 我不在乎是誰在說謊~因為我知道自己沒有說謊。10/02 20:00
5F→: 而且Hsinchu版有太多受過店家惡劣對待的客人發聲,公10/02 20:01
6F→: 道自在人心。也祝福你和店家。Y10/02 20:02
11F推: 不過看到店長這樣幫客人打造台詞...傻眼。他文中客人10/02 20:07
12F→: 講話的語氣風格根本就是她自己平常對客人的態度。10/02 20:07
17F→: 我真的很難過當初沒有開手機錄音。但是看到Hsinchu版10/02 20:16
18F→: 這麼多親身經歷過店家態度的網友跳出來。我反而是希10/02 20:17
19F→: 望店家可以仔細回想開店以來,對客人的方式。祝福了10/02 20:18
20F→: 當時我一走上來,站在取水的地方就看到沙發跟後面的10/02 20:29
21F→: 兩個插巢,一個是空的,我一眼就看到了。是我不對。10/02 20:30
22F→: 發了這麼多篇文,就是想讓店家看到客人都有勇氣認錯10/02 20:31
23F→: 為何店家還寧願把客人塑造成這樣子也不想想眾多過去10/02 20:33
26F→: 我願意對我的主發誓,我3秒鐘就看到空的插頭。否則我10/02 20:34
29F→: 不會帶著筆電坐下。而會趕緊換家店。10/02 20:35
30F→: whoissanky您先撇開這次事件,看看Hsinchu版那些受過10/02 20:35
31F→: 店家氣的網友吧。其他公道自在人心。10/02 20:36
35F推: 誰用了五小時呢?倒是我回到車上在車上氣了整整2小時10/02 20:39
36F→: 從來沒發生的事,從來沒用過的語氣,我到底要提什麼10/02 20:40
37F→: 我是熱愛咖啡店的人,這輩子沒對任何店發過負評。10/02 20:41
38F推: 您不知道我當下道多少次歉,態度多卑微,又如何呢?10/02 20:47
39F→: 您不是我們雙方當事人啊! 所以我說只能公道自在人心10/02 20:49
40F推: 那麼多網友受過店家的氣,怎麼會無關?情緒化是關鍵10/02 20:54
41F推: 您只跟店家聊,您跟我聊過嗎?跟我求證過嗎?10/02 20:58
42F推: 您說店家不可能這樣對客人?又怎會有那麼多客人受氣10/02 21:01
46F推: 樓主憑網路照片跟店家說法,還腦補我偷拔掉電燈插頭!10/02 21:28
47F→: 但我不怪樓主,因為樓主當天沒有陪我在事發現場!10/02 21:29
48F→: 樓主您寧願相信網路照片跟氣過很多客人的店長,祝福~10/02 21:31
66F推: 監視器畫面有沒有清楚錄到對話跟店長表情?10/02 22:31
67F→: 照得到牆壁下半的死角嗎?10/02 22:32
69F推: 客人給店家意見,店家接納了生意會更興隆。10/02 22:34
70F→: 當天隔壁桌有兩個學生,您可以找他們當證人10/02 22:35
71F→: 但您怎麼會是反過來要客人把自己的畫面資料放上?10/02 22:36
73F推: 裡面有沒有我講話的錄音?沒有的話怎麼證明店家說謊10/02 22:38
74F推: 我真傻網誌還放了ㄧ堆店家優點,沒人會感激這種理性10/02 22:44
80F推: 哭哭啼啼信件?信件是在表達我無法相信過往負評不少10/02 23:14
81F→: 的店家。但你堅持不能看過去。我尊重。我信也強力反10/02 23:15
82F推: 你一開始沒釐清看圖說故事腦補,你真的有替雙方想嗎10/02 23:16
93F推: 事情本來很單純,很早就有人提醒雙方都有錯。10/02 23:22
94F→: 一個是先錯,一個後錯10/02 23:22
95F推: 就是因為你只是想八卦,而不關心雙方的問題10/02 23:24
96F→: 才更沒必要讓你繼續參與10/02 23:25
101F推: 我和店家檢察官和法官去看影片就好,你不是代理人10/02 23:30
108F推: 我是贏家?你是最接近事實的人?10/02 23:35
109F推: 還是會有其他客人給店家抱怨文的,會有網路上的公道10/02 23:37
113F推: 很多經歷過的客人,讓我知道現實中不孤單就夠了10/02 23:38
115F→: 關於你,我祝福和隨緣,謝謝你10/02 23:39
118F推: 我比誰都想證明他們的態度,若打聽到證人,會告訴你10/02 23:42
121F推: 以後還是會避免負評不少的店,這次不信邪就栽跟頭了10/02 23:46
122F推: 部分網友重視的點是在客人道歉並賠償後店家的態度。10/02 23:51
123F推: 不是前面插電這件事。但都無所謂了,為一家店花太多10/02 23:53
124F→: 心神了。我再也不敢去個體戶咖啡店了...10/02 23:54
130F推: 若非顧及可能贏了面子(事件)輸了裡子(隱私),我也想10/03 00:57
131F推: 所以我只能想到司法途徑,兼顧真相及隱私10/03 00:59
132F推: 若堅信我有故意(明知不能用電卻用)是可以移送法辦10/03 01:01
133F推: 而非看準個人消費者重隱私,一直拿敢不敢公布做文章10/03 01:02
149F推: 我會聯繫店家,透過調解或其他司法途徑10/03 01:46
150F推: 在專業客觀第三方面前審視影帶。10/03 01:48
151F推: 雙方當初只要彼此更謹慎小心,後續根本不會有不愉快10/03 01:49
152F推: 其實只要未來我要事先詢問,店家要對客人和緩提醒10/03 01:52
153F→: 甚至店家直接貼個提醒標籤在空插頭上,就圓滿落幕了10/03 01:53
154F推: 樓主又咬著懷疑我故意跟內心有鬼,又說難以構成竊電10/03 01:54
155F推: 我不會也不想再回應了,會直接聯繫店家,現實生活中10/03 01:56
156F→: 處理。兼顧隱私跟還原真相。10/03 01:57
158F推: 沒有要棄看啊~但會選擇在調解委員會面前看,晚安10/03 02:04
167F推: 謝謝樓上XD 我也想開身我還是去找店家講比較有意義10/03 03:00
168F推: 難過到整夜沒睡我好白癡,還是現實中處理解開羅生門10/03 03:02
169F推: 比較實在~這樓主語氣真的跟店家很像XD我才失去理性10/03 03:04
170F推: 我不夠有智慧讓大家看笑話了抱歉(闔眼)10/03 03:06
186F推: 嗯嗯謝謝你,我也是這樣想的,雙方都有該學習的地方10/03 03:27
187F→: 我把當時個人感受到的店家語氣跟本篇樓主聯想在一起10/03 03:28
188F→: 我想想真的沒必要,這種口頭上的爭執沒有意義10/03 03:29
189F推: 題外話,關新路上Oven Cafe關了好可惜10/03 03:34
190F推: 他們家好親和,氛圍也很舒適>_<每次問事情都笑容滿面10/03 03:35
191F推: To Gor:我當天一直在line(即時),坐下時12:53pm10/03 03:40
192F推: 直到下午3點30左右店長衝上來,期間店員都有來收東西10/03 03:42
193F→: 但沒人告知或提醒我不能用(我的充電線很光明正大在那10/03 03:42
194F推: 我也不懂為何本篇緊咬不放還說目的是要讓版友知道過10/03 03:45
195F推: 去店家風評不能當現在或未來店家態度的參考@@10/03 03:47
196F推: 我只是好奇心,不是想戰XD 為什麼原po一直抓著我不放10/03 03:50
197F推: 這些都是閒聊啦,只是好奇為什麼店長單方說沒聽到道歉10/03 04:03
198F推: 原po就很相信店家,還幫店家強調他們發誓沒聽到10/03 04:05
199F→: 我都跟主發誓了(才不敢拿信仰開玩笑勒)卻一直罵我:(10/03 04:06
200F推: 隱約記得隔壁桌長相跟學校我才說想找證人當替代方案10/03 04:11
201F推: 已經坦蕩到這程度了...orz 你又硬要我找店家看影片10/03 04:14
202F→: 我只好找調解委員會跟店家討論個是非了orz10/03 04:16
203F推: 道德上我沒問就用本來就錯(今天在星巴克有個插座也在10/03 04:17
204F→: 超重的椅子後面我也是要從空隙伸手插電orz)10/03 04:18
205F推: 事實上,店家沒事先告知就收費,這點是可以去調解的10/03 04:20
206F→: (感謝原Po要到了臉書訊息,店家也承認沒告知)10/03 04:22
207F→: 我坐在那充電很光明正大,店員還靠在筆電旁收我桌子10/03 04:23
209F推: 店的人經過很多次(白色電源在深色沙發上肉眼很明顯10/03 04:25
211F推: 因為影片根本無法呈現我抱怨的部分(態度)啊10/03 04:31
212F推: 但剛跟原po聊天的過程我才想到,我line有紀錄時間點10/03 04:33
213F推: 回想起來店家看到我充電都沒有提醒我耶,過2小時才罵10/03 04:34
214F→: 加上現在有原po取得店家承認沒告知我不能充電的訊息10/03 04:35
215F→: 若真要以店家未事前告知收費標準直接索費這點去調解10/03 04:36
216F→: 是很可能可以退費的@@呃只是題外話啦,版友以後遇到10/03 04:38
217F→: 黑心店家要記得喔!我碰上的這家或許都只是誤會10/03 04:38
218F推: 反正去調解就知道了~誤會解開後我有空會分享給你們10/03 04:40
219F推: 只是睡不著單純分享聊天、順便找回遺失的記憶片段10/03 04:43
220F推: 很謝謝原po讓我想起該爭取權益的點喔!還幫忙取得證據10/03 04:45
221F推: 或許跟店家聊一下或去調解,店家也會成長變得更好啊10/03 04:49
222F推: 而我也的確學到一課,昨天在星巴克看到很角落的插頭10/03 04:51
223F→: 有特別問。其實我要的就只是這樣而已啊,謝謝原po10/03 04:52
224F推: To JoJo就是因為看到店家臉書訊息才覺得更該實體解決10/03 05:00
227F推: 因為網友們沒有錯,大家只是發表自己的理解~10/03 05:04
228F→: 我真正該處理的是店家本身,而且不是透過傳話人~10/03 05:05
231F推: 所以找具效力的第三方調解,這樣雙方永遠都記得這課10/03 05:08
238F推: To Hun大:雖然不認識你,但碰到失眠人好親切啊10/03 05:29
239F推: 突然想到,為何店長臉書訊息看到原po誤會說我拔檯燈10/03 05:31
242F→: 都沒有澄清啊?直接讓原po帶著錯誤訊息來回文10/03 05:32
245F→: 拔掉別人電器這種錯誤訊息還放在本文那麼前面10/03 05:34
246F推: 然後很熱心跑去問店家,卻沒有把疑點也問我10/03 05:35
247F推: 我網誌有褒有貶,盡可能理性,也開宗明義承認自己錯10/03 05:37
248F推: 沒有第一次就講這些,是因為我只care態度10/03 05:39
249F推: 我願意選在調解委員會面前公開影片而不是網路10/03 05:41
250F推: 是因為影片po上網臉馬賽克也沒用還是會被肉搜10/03 05:43
251F推: 在10位以內又有保密責任的人前公開我才能安心10/03 05:45
252F推: 加上店家臉書訊息那樣寫,我一定要勇敢實體處理10/03 05:47
253F推: 雙方才會成長。(我學到要事先問插座,剛剛也想到10/03 05:49
254F→: 其實我下次要學會勇敢當下把意見跟想法反應10/03 05:50
300F推: 調解委員會建檔後店家態度從此就有認真標籤了10/03 08:52
301F→: W大別擔心,只會更公開,但不是對你公開10/03 08:53
357F→: W大~我的line都有明確時間點捏10/03 13:32
358F→: 店家跟你完整的對話,你用臉書截圖補上連結,感謝10/03 13:33
366F推: 對啊但我需要W大手上的臉書訊息以提出程序~10/03 13:44
368F推: 不是啊,W大很重視證據,本來發文會附截圖10/03 13:53
369F→: 現在不用完整對話也無所謂~但早上補上的店家說詞10/03 13:54
370F→: 至少也附個截圖證明店家的確是如此告訴你的吧10/03 13:54
10F→: 文內寫的很清楚喔,是語氣跟態度讓人嚇到。09/30 16:23
18F→: 另外提供法律常識:要構成「竊電」,要有所謂的故意09/30 16:37
20F→: 如果客人經過提醒願意支付電費,為何要不客氣的兇人09/30 16:39
29F→: 極度非常不客氣。否則我從來不在ptt上發餐廳抱怨文09/30 17:03
37F→: 剛剛結帳出來了。店長的表情跟語氣瞬間轉為:^_____09/30 17:17
38F→: 更加確定稍早店家對我的語氣態度是故意的了...09/30 17:18
45F→: 回想店家凶神惡煞的臉孔,我走出店裡時還有點發抖QQ09/30 17:26
5F→: 在店裡已經意識到自己錯在先拼命道歉也願意付費了09/30 17:28
8F→: 但店家還是用很兇的態度語氣,還當著其他客人面前09/30 17:29
9F→: 剛剛結帳時才瞬間變臉轉為天使。那麼稍早為何要兇人09/30 17:32
10F→: 文內寫的很清楚喔,是語氣跟態度讓人嚇到。09/30 16:23
18F→: 另外提供法律常識:要構成「竊電」,要有所謂的故意09/30 16:37
20F→: 如果客人經過提醒願意支付電費,為何要不客氣的兇人09/30 16:39
29F→: 極度非常不客氣。否則我從來不在ptt上發餐廳抱怨文09/30 17:03
37F→: 剛剛結帳出來了。店長的表情跟語氣瞬間轉為:^_____09/30 17:17
38F→: 更加確定稍早店家對我的語氣態度是故意的了...09/30 17:18
45F→: 回想店家凶神惡煞的臉孔,我走出店裡時還有點發抖QQ09/30 17:26
102F→: 上網搜尋發現不只有我反映店家態度,看來我沒誤會他09/30 19:49
145F→: 實在很想要選擇退一步海闊天空別再回文了10/01 23:53
146F→: 但看到有網友一直用"被告"的這種錯誤觀念誤導一般人10/01 23:54
147F→: 再次提供跟我一樣無心的民眾一個萬用常識10/01 23:54
148F→: 所謂的竊電也好竊盜也好,都要有所謂的"故意"10/01 23:57
149F→: 文中已經強調好幾次了,本人不是竊電故意的狀況!10/01 23:57
150F→: 若要繼續按照為店家護航的邏輯,以後去咖啡廳看到桌10/02 00:02
151F→: 子椅子客人恐怕都不敢坐下來了,因為放在那不代表可10/02 00:02
152F→: 以用了Y10/02 00:03
157F→: 樓上別氣,了解的人都知道大多數小咖啡館根本沒帶位10/02 03:36
203F→: 為何很多人會一直把焦點放在插電到底對還是錯...10/02 19:05
204F→: 就已經強調很多次了,客人立刻道歉了,如果秉持出錢10/02 19:06
205F→: 就是老大這種錯誤心態,我何必一直道歉?又何必都要10/02 19:07
206F→: 付錢了還是想要趕緊把充電器拔下?10/02 19:07
207F→: 就算對方不是店長,而是我的好朋友,得理不饒人持續10/02 19:09
208F→: 用很差的態度對待我,我也會生氣的!10/02 19:09
209F→: whoissanky的語氣根本就是店長吧!10/02 19:11
210F→: 我了解服務業有很多委屈,但得理不饒人的態度不管在10/02 19:15
211F→: 任何行業別都不該被鼓勵的。若客人犯了無心之過誠意10/02 19:16
212F→: 用非常溫和的態度道歉也賠償,店家繼續發火才是重點10/02 19:17
littlefairy 在 PTT 的暱稱紀錄, 共 3 個
暱稱:littlefai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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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幸運
文章數量:1
暱稱:我想做你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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