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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ebemond 在 PTT [ third-perso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74則
限定看板:third-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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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噓: 紅明顯,你憑什麼不讓他做?一般男女朋友也沒道理限制11/13 15:49
9F→: 對方那麼多,你不准他不一定照做,你只是加速把他嚇跑11/13 15:50
4F→: 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樣子,跟恐怖情人一樣,你這樣只會把09/21 12:56
5F→: 對方逼走而已09/21 12:57
6F→: 當他跟你在一起沒有放鬆快樂只剩壓力,他就會走了09/21 12:58
7F→: 當初他會找上你就是為了逃避原配那邊的壓力,結果現在09/21 12:59
8F→: 你變成他更大的壓力,那你覺得他會怎麼做?09/21 13:00
9F→: 犧牲自己的快樂只因為愧疚、責任,覺得要對你好?09/21 13:01
10F→: 他如果是這種人,當初還會外遇找上你嗎?09/21 13:02
66F噓: 紅明顯,「當正常朋友我可以」?你根本完全不可以啊。12/03 22:51
67F→: 你會為了「正常朋友」這麼糾結、這麼在意,還上來發文?12/03 22:52
68F→: 顯然現在就是妳比對方更在意他對妳的感覺啊12/03 22:53
69F→: 他沒有討厭妳,但也不愛妳,說白了妳現在對他就是次要12/03 22:54
72F→: 的,妳要是跟他見面他頂多就是多了個免費砲友。12/03 22:55
73F→: 妳說妳可以跟他當普通朋友,好,那如果他在妳面前跟老12/03 22:55
75F→: 婆聊天、跟妳分享他有多愛老婆小孩,問妳下次他要帶老12/03 22:56
76F→: 婆去哪二度蜜月妳有沒好建議,妳可以嗎?12/03 22:56
77F→: 妳所說的喜歡朋友或暗戀對方就已經表明不想當朋友好嗎?12/03 22:57
78F→: 如果今天他跟老婆鬧脾氣,身為好友妳勸和還勸離?12/03 22:58
79F→: 別再騙自己了,好嗎?板友最多只是看戲,妳心碎了板友12/03 22:58
81F→: 也不吃虧。妳自己的人生,好自為之。12/03 22:59
82F→: 隨妳的便。只是最後心碎時,不要怨嘆沒有早知道。12/03 22:59
83F→: 也不要再以受害者或委屈者自居了,一切都是自找的。12/03 23:00
84F→: btw所謂正常已婚男性朋友,一開始就不會跟你發展了。12/03 23:02
251F推: 推,請別搞錯,第三者沒有"加害""破壞"誰的家庭,如果10/16 23:07
252F→: 一個家庭破裂,是裡面的感情基礎已不在了,而感情原本10/16 23:08
253F→: 就是會變動的。10/16 23:08
254F→: 沒有任何人是屬於另一個人的,即使是結婚登記也無法讓10/16 23:09
255F→: 一個人的感情與人生成為他方的所有物。10/16 23:09
265F推: 究竟是誇張在哪裡呢?不符合您的價值觀就叫做誇張?10/18 03:23
266F→: 沒有什麼事的對錯是理所當然的,不去思考究竟婚姻與愛10/18 03:24
267F→: 情的本質,就認為所謂的第三者在"搶"別人老公,我倒是10/18 03:25
268F→: 認為這樣的想法比較誇張,不敢恭維。10/18 03:25
269F→: 每個人都是自我決定者,不屬於另一個人,要如何從一方10/18 03:26
270F→: 手中"搶"走另一個人?如果愛情已經不再,那麼去怨怪兩10/18 03:27
271F→: 人關係以外的第三人,有何意義?10/18 03:27
272F→: 退萬步言,婚姻契約是存在夫妻之間,該對另一半負責的10/18 03:28
273F→: 是他方當事人,試問,第三者對婚姻中哪一方有負責義務?10/18 03:28
5F推:推!中肯!事實上原PO也不願意面對自己內心的自私。10/17 04:40
6F→:男方也一樣,完全是自己造成自己的痛苦。10/17 04:41
7F→:希望原原PO想清楚自己要什麼,然後也不要硬是想要當好人10/17 04:42
8F→: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想要在一起,那麼房子、孩子、銀子都10/17 04:43
9F→:送給他太太,換來你們兩個長遠的幸福,一點也不過分,10/17 04:43
10F→:要是他會因此而痛苦萬分,證明了他不夠愛你,他只愛自己10/17 04:44
17F推:唉,事實上,貞節牌坊這種東西根本也就不值得追求,與其10/18 04:19
18F→:為自己戴上虛假道德面具,不如真誠面對。10/18 04:20
19F→:他的妻兒,以及他跟妻兒間的關係,是他自己要負責的;而10/18 04:20
20F→:你跟他之間的感情究竟要怎麼走,要付出哪些代價,則是你10/18 04:21
21F→:跟他必須要承擔的。10/18 04:21
8F推:為什麼女方一定得面對你呢?該面對你的是男方啊。09/11 19:36
9F→:你並不是她的債主還是老闆,無論她是出於罪惡感、自私或09/11 19:37
10F→:只是對妳的厭惡而不想回應妳,妳都沒有權利要她非回不可09/11 19:38
11F→:妳的不甘心、生氣、憤怒,都應該是對前男友而發,那個女09/11 19:38
12F→:生說穿了跟你毫無關係,無論她跟那個男的是合是分,都已09/11 19:39
13F→:經不關妳的事,妳也無須過問,好好開始新人生吧。09/11 19:39
1F→:說她"每次"都是第三者,但其實也就是兩次,這樣本數沒有08/19 05:20
2F→:你想的這麼多。其次,要不要繼續當朋友應該是看你自己對08/19 05:20
3F→:她的感覺以及了解,每個人都是立體並且複雜的,用第三者08/19 05:21
4F→:直接否定一個人就跟畢業沒工作接被認定是不長進一樣武斷08/19 05:22
5F→:。建議相信你自己的判斷,跟對方相處、交談,再看看她是08/19 05:22
6F→:否是值得交的朋友。至於你要不要勸她放棄云云,那又是另08/19 05:23
7F→:一回事了。08/19 05:23
1F噓:賺什麼?您的最後一句話明顯是物化女性。08/07 20:01
2F→:另外對方心意如何這種事,您上來問板友不如去擲茭08/07 20:02
10F推:沒有愛的婚姻勉強維持下去,對小孩而言也不一定是幸福。07/20 01:49
11F→:孩子長大後若知道父/母是"為了自己"留在婚姻裡,真的比07/20 01:50
12F→:較幸福?重點不是父母非要相守到老,而是兩人就算離婚也07/20 01:51
13F→:不可以忘記自己的對孩子的責任,除了必須負責任地跟孩子07/20 01:51
14F→:解釋外,對孩子的教養和關照不能少。07/20 01:52
15F→:如果你們未來真的成為法定伴侶,遭到對方孩子的憎惡,請07/20 01:52
16F→:你們也要相互體諒。07/20 01:53
17F→:至於你們的情形,請盡量協議離婚,找律師談吧。祝福你!07/20 01:54
6F推:嗯...略誘和誘罪的解釋並不是這樣喔...05/11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