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說離婚

看板third-person作者 (老實樹)時間11年前 (2013/05/09 20:22),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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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以前有一篇新聞有講過, 印象中要對方離婚也有一條罪名可訂, 我現在找不到那報導,希望版友可以提供一下。 你就是在強迫對方, 你心裡知道,但是不願承認而已。 會離婚的人,最終都是因為他的婚姻真的撐不下去, 不是因為遇到了你比較適合他, 所以我的意思是,現在時機點沒到, 你怎樣盧他都不會想離的。 快找新對象吧,分散注意力也好。 ※ 引述《fayewan (甜到心坎裡)》之銘言: : 有些男人說想離婚卻不知要怎麼開口, : 也沒機會或理由說, : 難道離婚不能就跟對方說,我們不適合在一起很痛苦嗎? : 這樣其實就是不想離吧? : 到頭來,真正會離開的都是第三者, : 越要對方離對方越壓力大, : 搞的好像都在強迫對方一樣, : 有人有類似經驗可以分享討論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14.82.173

05/09 21:01, , 1F
當時我說,別為了我離婚,這是你自己的人生
05/09 21:01, 1F

05/09 23:24, , 2F
推這篇...時機還沒到,一切都甭談.....
05/09 23:24, 2F

05/09 23:25, , 3F
但什麼時候才是所謂的"時機"呢?這就是未來讓人不安的地方..
05/09 23:25, 3F

05/10 11:21, , 4F
誘使又配偶之人或未滿二十歲之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之人
05/10 11:21, 4F

05/10 11:22, , 5F
者(刑法第240至241條)誘拐有配偶者為告訴乃論罪
05/10 11:22, 5F

05/11 16:27, , 6F
嗯...略誘和誘罪的解釋並不是這樣喔...
05/11 16:2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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