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eewardz
作者 Leewardz 在 PTT [ tabletennis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339則
限定看板:tabletennis
看板排序:
1F→: 可以注意這台發球機是不是之前適用38mm舊球的發球機03/21 10:43
2F→: 38mm的發球機如果使用40mm的球,出球頻率可能會出問題!03/21 10:44
18F→: 乒聯臉書 有直播訊號09/18 13:12
5F→: 冷面殺手是T2在賽後訪問中,T2主持人封給林的綽號07/23 13:26
102F→: 現任版主幾天才上來一次,感覺是有點怠惰職務~10/22 14:38
116F→: 在車廂中小孩子吵鬧,誰最有資格去讓小孩子安靜?只有媽媽10/22 00:35
117F→: 但是這個版的狀況往往是一堆人跑去對小孩子又打又罵10/22 00:35
118F→: 但是媽媽卻置身事外, 把自己當作路人!10/22 00:36
128F→: 蘇格拉底的詭辯:「一個人很乾淨,一個人很髒。我請10/17 16:32
129F→: 這兩個人洗澡,誰會先去洗澡?」10/17 16:32
130F→: google一下蘇格拉底的詭辯, 覺得還蠻有趣的!10/17 16:33
148F→: 這故事告訴我們:詭辯者永遠是對的,其他人講法永遠是錯的10/17 17:18
149F→: 不論其他人用什麼論點,我就用其他論點否定你10/17 17:18
150F→: 這樣才能顯的詭辯者的高高在上10/17 17:19
125F→: 據據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競賽規程,王楠就算來台灣念書10/17 13:56
126F→: 也是絕對列在甲組, 而非乙組10/17 13:56
127F→: 其中有一條寫,只要參加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錦標賽, 或者10/17 13:58
128F→: 有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者, 都是列在甲組10/17 13:58
132F→: 規程裡面有特別註明"台灣"高中嗎?10/17 14:38
133F→: 就算你硬要這樣子講,另一條也有寫"職業運動員資格者"10/17 14:39
135F→: 有職業運動員資格者就必須列在甲組了10/17 14:42
139F→: 他是寫"職業運動員資格",而不是寫"職業運動員"10/17 14:44
140F→: 王楠有沒有"職業運動員資格",看有哪一個球友敢說沒有的10/17 14:45
143F→: 講到資格,可能你要找國文老師好好解釋一番了10/17 14:45
144F→: 我不是讀法律系的,我不跟人家做奇怪的詭辯10/17 14:46
146F→: 王楠有沒有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4:46
148F→: 如果你說沒有的話,那我講在多也是白講10/17 14:47
151F→: 規程寫"職業運動員資格",而不是寫"職業運動員"10/17 14:48
153F→: 規定就是寫""職業運動員資格"了10/17 14:49
156F→: 王楠有沒有""職業運動員資格"呢?10/17 14:49
157F→: 你硬要說王楠不具有"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4:50
160F→: 規程這樣寫,你硬要說王楠沒有"職業運動員資格",我也沒法10/17 14:51
163F→: 曾經高居世界第一的王楠,會被人認為不具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4:52
167F→: 你硬要這樣講,那就淪為詭辯了,這樣子講是沒有任何意義的10/17 14:58
169F→: 最後淪為打嘴砲而已,10/17 14:58
174F→: 根據規程早就已經要被列到甲組比賽了10/17 15:01
177F→: 是你舉例王楠會被列入乙組,我拿規程說不可能10/17 15:03
179F→: 現在又扯其他的, 一碼歸一碼吧10/17 15:03
180F→: 所以跟你討論,最後永遠淪為詭辯,你一定要詭辯到贏就是了10/17 15:04
183F→: 到此為止,後面你愛怎麼講隨你,我講到此為止了!10/17 15:05
188F→: 具有"社會甲組"或"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5:20
189F→: 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時期參加國際運動總會、國際單項10/17 15:21
190F→: 運動總會舉辦之錦標賽、認可之國際比賽,或列有國際10/17 15:21
191F→: 單項運動總會之國際排名。10/17 15:21
193F→: 詭辯之道就是跟你扯東扯西扯到離題,不然就跟你說文解字10/17 15:23
195F→: 所以講到最後,王楠不具"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5:24
197F→: 所以你講王楠會被列到乙組,規程明明寫是列甲組10/17 15:24
199F→: 然後你又扯其他的,要解釋什麼是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5:25
201F→: 真是符合詭辯之道10/17 15:25
203F→: 辯論永遠你贏,永遠別人輸,道理都我對,別人都是錯的10/17 15:25
204F→: 跟你講一百句,歸成就是寫王楠不可能列乙組,你又扯其他的10/17 15:26
206F→: 所以永遠沒完沒了10/17 15:26
209F→: 高中以上學校有參加過國際賽事就絕對是列甲組了10/17 15:27
210F→: 規程寫這麼清楚,你還要硬扯其他的10/17 15:27
213F→: 高中以上學校,有參加過國際賽事,可沒有寫要在台灣念高中10/17 15:28
216F→: 另外,"職業運動員資格",你硬要講王楠沒有資格我也服了10/17 15:29
218F→: 王楠參加賽事可多了,你自己可以上網查吧10/17 15:29
220F→: 規程裡面已經有2點都可以把王楠列為甲組了10/17 15:30
222F→: 然後你硬要說文解字,講到王楠必須列到乙組為止嗎?10/17 15:30
224F→: 規程都可以這樣子亂解釋了,所以都憑一張嘴?10/17 15:31
227F→: "職業運動員"跟"職業運動員資格"差別請去請教國文老師10/17 15:31
229F→: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照規程,王楠是乙組10/17 15:32
230F→: 所以跟你講話都是詭辯而已,講到你贏為只吧10/17 15:32
233F→: 別人永遠辯不贏你,因為你會故左右而言他,又會說文解字10/17 15:33
234F→: 我講歸程已經明確會把王楠列為甲組,你又不信10/17 15:34
236F→: 硬要照你自己的想法才對,這樣別人怎麼跟你溝通?10/17 15:34
238F→: 規程都列給你看了,你硬要曲解,這樣子永遠沒人講的過你10/17 15:34
240F→: 我也把規程都列給你看了阿,10/17 15:35
243F→: 規程寫,有參加過國際賽事的都是列在甲組了10/17 15:36
245F→: 你硬又要說文解字,那怎麼講都是白講10/17 15:36
247F→: 所以你沒有任何證據說王楠讀高中大學沒參加過國際賽事10/17 15:37
248F→: 就硬要講說他應該列入乙組?10/17 15:37
250F→: 所以你是不是該找證據證明他高中大學沒參加過國際賽事?10/17 15:38
251F→: 這樣子才能把他列入乙組10/17 15:38
253F→: 證據很多阿,你上網找就一堆了10/17 15:38
254F→: 王楠是世界知名選手,竟有人說他不具"職業運動員資格"10/17 15:39
256F→: 又說他高中大學沒參加過國際賽事10/17 15:39
257F→: 然後又開始跳針其他, 所以怎麼講都是你贏10/17 15:39
258F→: 詭辯之道,真是天下無雙10/17 15:40
265F→: 規定很清楚,王楠就算來台求學也是列甲組,10/17 15:43
266F→: 而非你前面講的是列乙組10/17 15:44
51F→: 3:0 贏了08/27 22:31
25F→: 第五點贏了08/27 00:35
157F→: 其實會覺得舒不舒服,重點不在於"腔"這個字,在於前面國名06/27 19:42
158F→: 講英國,美國,是先進國家,會讓人感覺比較高級06/27 19:42
159F→: 講菲律賓,非洲, 就會讓人聯想到落後國家,覺得不舒服06/27 19:43
160F→: 如果你覺得美國,英國,非洲,菲律賓沒差,講什麼腔都OK06/27 19:44
162F→: 這是每個人內心深層自動會作的連結聯想,啟動的機制06/27 19:45
163F→: 不過我還是覺得,講人是落後國家的腔,大部分人都會不舒服06/27 19:47
508F→: 用這種形容詞去形容他人的事物都要小心07/03 16:53
509F→: 也許言者無意,但聽者有心07/03 16:53
510F→: 舉例,如果你跟一個女生說他長的像母豬07/03 16:54
511F→: 但是在你對母豬是沒有歧視的,在你心中母豬跟人一樣可愛07/03 16:55
512F→: 也許你心中是這樣想,但不能保證別人也是這樣覺得07/03 16:55
513F→: 所以在用這類形容詞的時候,都要小心一點才是07/03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