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lawboy0730
作者 lawboy0730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546則
限定看板:全部
看板排序:
3F→:我發現二十歲出頭的女選手,比較懂得展現自己的性感08/11 23:04
5F推:書婷應該覺得自己就是賣火柴的女孩,才可以這麼進入這08/11 23:06
6F→:個角色。08/11 23:06
7F→:她唱到眼眶都紅了。08/11 23:07
12F→:家境清寒的節目助理,一心想進演藝圈,渴望能有溫暖幸08/11 23:11
13F→:福,我猜這就是她的心境。這首歌唱出了她自己 。08/11 23:11
28F推:我想到超六王崴宇唱這首,那真的是讚。08/11 23:14
164F→:超偶午夜十二點準時結束,以前都播到十二點十五分08/12 00:09
165F→:這可能意謂廣告量減少(還是為了播奧運)08/12 00:09
26F推:帥哥們唱歌有弱一點08/11 22:23
42F推:子瑜很漂亮08/11 22:26
48F推:可能二位帥哥真的唱的沒有很好08/11 22:29
69F推:讚~ 性感!!08/11 22:31
78F推:看來36歲的口味和大眾不一樣08/11 22:33
87F推:銀杏的心情我可以體會,當時在趕道具,壓力比唱歌大08/11 22:35
98F→:角色伴演嘛08/11 22:37
100F推:薛忠銘老師好嚴格08/11 22:40
164F推:社會組真的有比較強08/11 23:00
181F→:換篇了08/11 23:03
5F推:國語衛冕者,唱的好好聽!!!!08/11 21:11
6F→:會紅!!08/11 21:11
10F推:有,叫我做啥08/11 21:30
11F→:我通常都先看明日之星再看超級偶像。我是陳怡婷的粉絲08/11 21:30
12F→:她最近應該又要復出了08/11 21:31
15F推:怡婷剛不是坐在選手席當背景之一?08/11 21:49
31F推:之前有聽陳怡婷說,製單有找他回選手村08/16 03:24
32F→:我猜應該她又要復出了吧08/16 03:24
11F推:乃哥呢,他不算a咖嗎08/09 14:59
12F推:還有利菁姊,也算a咖08/09 15:04
15F推:直通通小姐對吧08/13 02:43
1F→:我要回應,我的點閱率明明早就破百萬了,不是二十萬…08/06 22:22
7F→:我沒有開心,而是苦樂參半吧08/06 23:24
8F→:我試著用正面的態度看待這件事情。08/06 23:25
12F→:不,我是平民偶像,脫下偶像外衣後,我也是平常的鄉民08/06 23:45
13F→:除了工作,我平常一個人就是上網、看電視、打電動,和08/06 23:45
14F→:一般人沒什麼二樣。08/06 23:45
18F→:哈哈08/06 23:51
30F→:別吵架08/07 00:43
32F→:發戰文會被丟水桶08/07 00:43
38F→:我要去洗澡睡覺了,晚安囉08/07 00:54
125F→:ok,對於本事件,如非必要,我就先潛水去08/07 19:00
11F→:很有宇琦的fu08/13 02:44
2F→:我常說「人非默默無聞,變是毀譽參半」啊08/06 20:18
6F→:我有遮住學生姓名,以自清自己評分公正。08/07 09:55
7F→:我希望投訴學生學會直接表達意見,勇於溝通。08/07 09:57
8F→:演藝工作之存續與否,來自於市場反應囉。08/07 09:58
18F→:我尊重你的意見,有些內容我已回應在聲明稿中了,不再08/07 15:19
19F→:重述了。08/07 15:19
17F→:我純粹是想瞭解他們對課程有何意見,我好進行修正啊08/06 19:48
18F→:我覺得是投訴者有點心虛,怕我會不公正報復,才會不敢08/06 19:49
19F→:出面吧。08/06 19:49
45F→:一個人的個性及行事風格,不大可能在五個月內有完全的08/06 23:14
46F→:一八○度的大改變吧,舉上學期的例子,是要證明,我這08/06 23:14
47F→:個人對於投訴的一貫處理態度,是基於平時及考試成績08/06 23:15
48F→:另我已說明,身為一個教育者,有必要瞭解不滿學生的想08/06 23:15
49F→:法,以作為改進依據,我也有強調,投訴是合法的權利,08/06 23:16
50F→:並非見不得人,坦然的溝通、瞭解、調整,是要學習的人08/06 23:17
51F→:生態度。我想這也是大學生該學的吧。08/06 23:17
56F→:我在聲明稿有說了,依我的行事風格,投訴與否向來就不08/06 23:27
57F→:會是我的評分參考依據。(有仔細看嗎…)08/06 23:28
58F→:如果投訴與否不影響成績,指稱誰是投訴者自然也不會影08/06 23:28
60F→:響。當然我講的話,也可以不相信啦。反正今天面對七台08/06 23:29
61F→:的受訪,我的主力澄清都被剪光光,so,我也習慣了。08/06 23:30
62F→:我最後給分根本沒看誰供出誰,我說過,這是技巧性的找08/06 23:32
63F→:出誰投訴,動機在於溝通及調整課程,當然你們還是可以08/06 23:32
64F→:選擇不相信。 但是誰可以解釋,為何上學期我知道是誰投08/06 23:33
65F→:訴後,卻仍然公正的給他九十分?08/06 23:34
66F→:而在五個月後,卻在知道是誰投訴時,變成一個評分不公08/06 23:36
67F→:的人呢?08/06 23:37
68F→:如果我是一家媒體的老闆,我就可以倡所欲言,不會被剪08/06 23:38
69F→:來剪去,不過很可惜,我目前的意見平台,只有粉絲團及08/06 23:38
70F→:這邊囉。08/06 23:38
74F→:我的評分,也不會因為有人指出是誰投訴而受影響,因為08/06 23:50
76F→:我評分向來公正(有人相信嗎)08/06 23:50
79F→:「公審」二字似乎帶有負面意味,但我在課堂上可是公開08/06 23:53
80F→:的說,投訴是合法的權利,這是正大光明的事,我想事情08/06 23:54
81F→:的關鍵就在於,我認為溝通、瞭解、調整,是很重要的一08/06 23:55
82F→:件事,所以有點push他們站出來表達對課程的意見,但對08/06 23:55
83F→:投訴學生而言,可能覺得投訴是一件見不得人的事,而且08/06 23:56
84F→:也無意願與老師溝通、瞭解,那麼身為一個教育者,你覺08/06 23:56
85F→:得,我不該push他們站出來進行對話嗎? 這有點像,小孩08/06 23:57
86F→:有心事,不開心,卻沒和爸媽講,爸媽的立場,一定會鼓08/06 23:57
87F→:勵小孩講出心理的話,重點,我把學生當我的小孩與自己08/06 23:58
89F→:人,但學生卻把我當外人及不交心的人…08/06 23:58
90F→:如果該心事,與課程相關,與全班同學相關,就值得在教08/06 23:59
91F→:室公開講,我的解釋與澄清,也可一併讓全班同學知道。08/06 23:59
95F→:我覺得師生間的對話瞭解很重要,這也是人格教育的一環08/07 00:01
96F→:今天有人向學校投訴,向蘋果投訴,不就是他不善於勇敢08/07 00:02
97F→:、坦誠、正面的溝通嗎? 我覺得,養成學生勇於站出來,08/07 00:03
98F→:而不是偷偷摸摸躲起來,是教育上一件重要的事情。08/07 00:03
105F→:因為他們是在第十七週投訴的呀,我只剩第十八週與他們08/07 00:14
106F→:相處了。我也料定日後投訴者不會主動來找我承認的。08/07 00:14
110F→:我的處理方式、教學方式、表演方式,向來爭議,妥不妥08/07 00:24
111F→: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以我的歌聲,進入第八強,妥不妥呢08/07 00:25
120F→:但為何我的評鑑每學期都高於全校平均甚高呢?08/07 00:38
121F→:如果大家怕麻煩,那也應該是全校一起高才對,非只有我08/07 00:39
122F→:至少我教學八年,從來不知每位評鑑的學生是誰,它只有08/07 00:41
123F→:呈現整體平均及分項平均,從來沒有學生姓名唷08/07 00:41
127F→:我的意思是,若學生害怕的話,也應該是全校一起給高分08/07 00:46
128F→:豈有單獨給我特別高之道理?08/07 00:47
130F→:而且是三年連續都這麼高,這樣子比較全面客觀吧08/07 00:48
132F→:那至少我的課不是不得不給低分的課吧08/07 00:50
133F→:我的學生也不會都是不認真填的學生吧08/07 00:50
134F→:我的口氣在論理時比較直接,沒有惡意,澄清一下@@08/07 00:51
136F→:okok08/07 00:52
138F→:我要去洗澡睡覺了,今天承受壓力了一天,改天再聊08/07 00:53
140F→:對呀,人非默默無聞,便是毀譽參半。08/07 10:13
153F→:我尊重你的意見,但…請別這麼激動…08/07 15:17
167F→:老實說我對本事件想表達的意見也講的差不多了,有些人08/07 18:57
168F→:可能是沒爬過全文及討論內文就直接先發言了,所以接下08/07 18:58
169F→:來若無必要,我對本事件就先潛水去。謝謝大家的關注與08/07 18:58
170F→:討論囉。08/07 18:59
179F→:別這麼激動,我是基於正確動機、公正評分而為,但請學08/07 20:34
180F→:生指出誰可能是投訴者,我承認方法上確實惹爭議,這也08/07 20:34
181F→:是媒體大作文章的點,只是為了達到與投訴者溝通的目的08/07 20:35
182F→:,在最後一週,我還有其他的方法可採取嗎?08/07 20:36
186F→:不不,那是因為投訴者是第十七週之後才向校方投訴唷08/07 20:46
187F→:這次是你沒看全文囉(我又不小心回文了,暫先不回)08/07 20:47
190F→:老實說我這學期之後就沒接大學的課了,所以fb是打退休08/07 20:51
198F→:不,他們向校方投訴的內容很廣,從上課方式、代課、補08/07 20:58
199F→:課、考試方式等,通通有投訴,至使我覺得真的有必要瞭08/07 20:59
200F→:解其想法,並解釋我的教學方式,而且我還在課堂強調,08/07 21:00
201F→:投訴不是可恥的事,是合法的權利,真的沒有否定他們的08/07 21:00
202F→:意思。當然學生的感受當時不好,我想就是這事鬧這麼大08/07 21:01
25F推:我的回應與解釋有另行po文唷,有興趣可以參考一下08/07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