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enny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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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不受推定的婚生子女還是婚生子女,只是1064是指孩子在02/14 21:46
2F→: 結婚前就已經出生,1063是受胎時已經結婚了,如果懷孕02/14 21:46
3F→: 時還沒結婚就不是1063(不受推定)跟1064所規定的(婚02/14 21:46
4F→: 生子女)。應該依照1061、1062所規定的婚生子女。02/14 21:46
13F→: 先辦標示部分割登記,會變成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9/20、05/12 11:52
14F→: 一個111地號持分是1/20(此時所有權人還是你),然後05/12 11:52
15F→: 把1/20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最後變成111地號會有2個所05/12 11:52
16F→: 有權人一個持分19/20(所有人是你)、一個持分是1/2005/12 11:52
17F→: (所有人是買家)權狀上的地號都是11105/12 11:52
30F→: 不用分割就能直接賣,樓上是對的我想多了想錯了,謝謝05/12 23:18
31F→: 指教05/12 23:18
28F→: 抵押權因為有追及性,所以仍然存在著,至於丙是否有過08/15 21:50
29F→: 失是否能主張權利瑕疵是另一個問題。08/15 21:50
30F→: 但這情況實務上幾乎不存在,因為當甲乙過戶時沒塗銷抵08/15 21:50
31F→: 押權時地址機關不會辦理過戶程序,但是考試寫實務分數08/15 21:50
32F→: 並不高08/15 21:50
38F→: 實務上我遇過一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能過戶的案例,就是08/17 11:04
39F→: 夫妻離婚雙方協議有抵押權的房子過給他方而且經法院裁08/17 11:04
40F→: 定後,他方直接拿裁定書辦理登記完畢,雖然所有權換人08/17 11:04
41F→: 了,但原本抵押權仍然存在於該房地上,其他正常的買賣08/17 11:04
42F→: 案件幾乎很少見過地政機關在沒有抵押權人同意塗銷的情08/17 11:04
43F→: 況下會辦理過戶的08/17 11:04
2F→: 簽本票沒用,如樓上所言有判決就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01/06 20:40
3F→: 行,只有協議(沒公證)就提民事訴訟01/06 20:40
1F→: 實務上當地政機關收到有預告登記的案子會直接駁回,簡01/06 20:37
2F→: 單的說如果預告登記沒塗銷是不能過户的01/06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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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黃金鐵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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