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k498072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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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推推02/03 18:07
14F推: 昨天我也困在這裡很久,最後我的理解是這樣:02/03 00:26
15F→: 1.我認為甲可以向丙主張不當得利。由於債之相對性,02/03 00:26
16F→: 丙不得執其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抗甲外,且因丙為惡意占02/03 00:26
17F→: 有,亦不得以952作為享受房屋的法律上原因,故,成立02/03 00:26
18F→: 不當得利。02/03 00:26
19F→: 2.甲不得對善意取得之丙主張不當得利。縱然基於債之02/03 00:26
20F→: 相對性,丙不得執其與乙之租賃契約對抗甲,然,善意02/03 00:26
21F→: 取得制度目的在於使丙終局保有利益,維護交易安全,故02/03 00:26
22F→: 可以作為丙受利益之法律上原因。02/03 00:26
23F→: 至於你提到如果丙是惡意,可以成立不當得利,但這應02/03 00:26
24F→: 該是指乙可以向丙主張不當得利,而不是甲對丙。從甲02/03 00:26
25F→: 丙的法律關係來看,如果允許丙善意取得,卻又允許原02/03 00:26
26F→: 所有權人甲可以透過不當得利要回房屋,只會破壞善意02/03 00:26
27F→: 取得終局保有利益的規範目的。02/03 00:26
16F推: 推原po 超認真!01/24 08:43
11F推: 詹老師的課停開有發信說唷02/22 01:25
37F推: 學長太厲害了01/28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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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小小書僮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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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楷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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