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oy0274
作者 joy0274 在 PTT [ NPUS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2則
限定看板:NP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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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F推:我倒覺得廠商已經很夠意思的講白了,況且設立的條件沒有強08/30 22:00
59F→:制要求(怕觸法吧)就跟模特兒一樣雖然沒要求,但每個人的08/30 22:02
60F→:BMI都過低,要講違法不如說校外工讀那些不滿95的行為08/30 22:03
24F→:搶救班不就是為了幫還沒通過的人準備?今年看到很多人抱著07/27 01:42
25F→:去年第二梯全過的心態上第一梯的課,就是以為躺著也會過07/27 01:43
3F推:一樓的三餐都吃?07/23 20:42
4F推:我在花蓮時也都要照X光,應該是要看是不是有牙根病變吧~05/07 20:47
8F推:拿照相機閃...04/23 13:44
35F推:醫生:走開,讓專業的來!04/23 03:27
37F推:藥師:Viagra?網路查的到... (  ̄3 ̄)/=~04/23 04:00
60F推:跟其他校比較一下,收費:機車路權,還真的算便宜04/23 03:41
61F→:只是收費用來維修,不如想想怎樣降低逐年提升的車禍吧!04/23 03:42
31F推:推NINTEND0,看完7029篇及上文後,都是單方面闡述,如果事實03/23 19:00
32F→:非文章敘述,現在公佈個資只會增加當事人的壓力03/23 19:00
36F推:當事人不出現,因為.....................他不上線,態庶!!!03/23 19:13
54F推:個資法定義:可識別為該個人之資料皆屬個資..小心回文啊...03/24 00:43
55F→:疑問?為何阿姨要這位同學告他?阿姨又沒犯法03/24 00:59
63F→:公評?人肉?我想這些都太偏激了,從頭到尾都只有主訴,缺乏客03/24 20:57
64F→:觀的思考,這樣探查一個女生隱私有失偏頗,又不是虐貓犯03/24 20:59
71F→:我有打聽到一些消息了,跟一般爭議車禍一樣,責任歸屬交給司03/25 20:58
72F→:法去判決,是否有必要道歉並不是聽人家說說,就強逼人家道歉03/25 21:00
73F→:警方也確定阿姨22號要提告了,沒必要透過學生放話施壓吧?03/25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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