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jim23027
作者 jim2302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930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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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噓: 到底想幹嘛03/28 12:13
10F→: 如果不是當董字輩的秘書,我會建議當法務即可。(in hou03/27 13:45
11F→: se 7年經驗)03/27 13:45
12F→: 但很難一概而論,你如果當的是很有力的經理人秘書,基03/27 13:47
13F→: 本上他走了一定會優先考慮帶你走,我有遇過同學就是跟03/27 13:47
14F→: 著老闆到處跳,最後當到法務長。03/27 13:47
3F→: 對啊...公司性質如果很業務或老闆導向,法務只是被罵的03/27 13:41
69F→: 好奇一問,縱使別人也曾經刪過文章,跟你這次刪文被人認03/23 15:06
70F→: 為很自私的關聯性是什麼?03/23 15:06
78F推: 嗯,根據你的回答,感覺你應該不否認「問完即刪完」是一03/23 17:26
79F→: 個蠻值得被酸的事情,你只是糾結在為什麼大家只罵你,03/23 17:26
80F→: 不罵其他問完即刪文的人,首先,你確實做出這個會被人03/23 17:26
81F→: 酸的事情,所以被大家酸看起來還蠻合理,其二,別人做出03/23 17:26
82F→: 這個行為沒有被酸,也不代表這個事情就是對的,可能是因03/23 17:26
83F→: 為剛好沒被人備份到、文章內容是大家不在乎諸如此類的因03/23 17:26
84F→: 素,如果你覺得其他人也應該被討論,你也可以具體舉出人03/23 17:26
85F→: 事時地物,讓焦點轉移,這樣會不會比現在你處理的方式要03/23 17:26
86F→: 好的多?03/23 17:26
87F→: 而且其實你發的文章,我相信會遇到的人不在少數,留著03/23 17:32
88F→: 文章也可以藉此讓其他人參考並作為未來規劃之用,如果03/23 17:32
89F→: 當初你會在乎自己的煩惱被朋友知道的話,其實你可以在03/23 17:32
90F→: 文章末尾註明「意者請私訊討論」,而不是在大家努力針03/23 17:33
91F→: 對這件事情發表意見後,得到自己有用的資訊 就直接刪文03/23 17:33
92F→: ,有時候回文的人想回文,不單單只是想幫助妳,也可能是03/23 17:33
93F→: 希望遇到這個問題的人,能有一個可以參考的方向,所以「03/23 17:33
94F→: 問完即刪文」這個行為,才會讓人覺得頗自私,以上說法03/23 17:33
95F→: 供您參考,也祝福您日後職業生涯順遂。03/23 17:33
115F推: 喔喔,我確定我沒刪過喔,反正你自己都覺得問完刪文不可03/23 21:33
116F→: 取了,一直重複噓文留言幹嘛,看開點好嗎,嘖嘖03/23 21:33
49F→: 月薪十五萬,出事情不詢問專業律師,卻跑來這邊問免費..03/23 02:23
50F→: QQ03/23 02:23
11F→: K大,恐嚇還有刑法305條,原po問的應該是這個03/20 16:56
217F→: 求站內信,拜託好心大大啊啊啊啊~~101.10.95.107 03/16 19:39
31F推: 樓上,我可以收喔~;)101.12.91.34 03/05 23:19
29F→: 拿普通高中生來對比J williams...我也是笑了,都沒02/21 10:17
32F→: 人覺得騎機車的人衰到爆喔XD02/21 10:20
1F→: 顏律師,其實你可以私訊...02/17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