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icat100
作者 icat100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8則
限定看板:LAW
看板排序: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2F推: 是想要請教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的分配原則嗎?05/23 22:19
7F→: 如果先不要把焦點放在"1266"的話,我翻到相關內容的法條05/21 21:35
8F→: 是說明在什麼樣情況之下家屬方、家長方對家屬方各自可主05/21 21:36
9F→: 張"由家分離"的理由和條件限制,但"未成年"的部份是沒有05/21 21:37
10F→: 特別說明。(我這裡所指稱的"未成年"不包括已結婚者喔!)05/21 21:38
11F→: 原po可以看看民法第1127條和1128條。05/21 21:39
12F→: 至於第二個問題,我的想法是,因為您有提到"房屋所有權"05/21 21:41
13F→: 所以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是表示這房子登記在父母一方05/21 21:42
14F→: 的名下,既然如此我想這位房屋所有權人,應該有對於其財05/21 21:43
15F→: 產的自由處分權,所以您應該無權干預才是。05/21 21:44
16F→: 對不起我只是一位剛涉略法律的學習者,所以如果有錯誤的05/21 21:44
17F→: 還請大家指正,謝謝:)05/21 21:45
1F推: 我想或許您可以先看您所附的台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網頁,05/21 21:58
2F→: 其中的第一個附檔:1.血親之親系及親等圖。05/21 21:59
3F→: 我之前看日本的圖,其實我個人覺得比較易懂,但我想重點05/21 22:00
4F→: 就是如同您所提到的民法第970條第一款的描述,就是您跟您05/21 22:01
5F→: 夫或妻屬於同一等,計為0等,然後由此按親等表推算出去即05/21 22:03
6F→: 可,再適時地冠上"血親"或"姻親"一詞就完成了。05/21 22:04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