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p33
作者 hp33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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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主要是我們有低收入戶 政府規定一定要設戶籍在此, 而且住家11/30 15:15
6F→: 目前的合約已到期 需要快點搬QQ11/30 15:15
8F→: 是啊QQ~ 這幾年租房子常常都卡在戶籍上面 一堆房東根本談都11/30 15:30
9F→: 不用談 就是不給設 經常要低聲下氣的拜託 覺得超心酸的…11/30 15:30
15F→: 如果今天我們要求的是會讓房東被追稅的"租金補貼" 那麼有12/01 04:17
16F→: 房東租我們的確是該偷笑。 但今天我們只是單純的入戶籍 …這12/01 04:17
17F→: 應該算是租戶的基本權利吧…冏12/01 04:17
35F→: 曾因此問題問過崔媽媽/市府的義務律師和救助科的人員 當時他12/01 18:03
36F→: 們都表示有租賃居住事實本就可以以租約入戶籍了, 還是他們說12/01 18:03
37F→: 的都有誤?就是因待過社會 知道租屋最好以和為貴 所以在租屋12/01 18:03
38F→: 時才一直努力和房東溝通或想找出其他不麻煩房東的通融辦法…12/01 18:03
39F→: 不然我也不需發這篇文了…12/01 18:11
40F→: http://i.imgur.com/epXrZC1.jpg 曾在內政部營建署的網站看12/01 18:26
41F→: 到這內容 但依照上述幾位的說法 難道這法條已經廢除了?!?!12/01 18:26
56F→: 就我問到的,以法來說租屋入藉是基本權利(這和版上的似乎不12/02 12:30
57F→: 同?!) 但我本就知道在台灣社會的實務上並不是…畢竟一般家庭12/02 12:30
58F→: 租屋3,5年跑不掉 撕破臉對誰都沒好處 所以我們入戶籍的問題12/02 12:30
59F→: 一定會在租屋時就先和房東講清楚! 更何況今天如果我是想故意12/02 12:30
60F→: 隱瞞房東的話 今天根本不需PO這篇文啦!12/02 12:30
61F→: 然後我這篇想問的…如果我有租賃事實 但簽了房東的"未租賃12/02 12:35
62F→: 切結書"的話... 我和房東的租約會不會變無效? 我是否有犯了12/02 12:35
63F→: 偽造文書 ? 甚至以後房東被查稅時 我是不是算"使公務人員登12/02 12:35
64F→: 記不實"???12/02 12:35
71F→: 房東是跟我說 簽切結書是將來如被查稅時給對方看的 是為了避12/02 12:56
72F→: 稅 對我沒損失…但樓上的意思是 我簽了切結書後 如將來房東12/02 12:56
73F→: 被查到稅時 房東可以向我求償他的稅金損失嗎??12/02 12:56
79F→: 那就還好…我們到時應該是拿稅單入藉 也沒打算要去申請租屋12/03 13:52
80F→: 補助…12/03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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