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harmonious
作者 harmonious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995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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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F推: Ptt沒他的粉絲吧06/13 11:24
326F推: 破五日線感覺上去力道降了06/11 16:06
126F推: 所以王浩宇不是要退出政壇?還是他當時又在騙?反正06/09 14:39
127F→: 我是沒看到ptt有支持他的人。06/09 14:39
57F推: 沒在ptt看過他的粉絲06/09 14:26
1224F推: 陳幸妤真的印象深刻06/09 00:54
128F推: 看留言感覺是微小差異的自戀,王浩宇沒人喜歡吧,基06/08 23:29
129F→: 本是喜歡他做的髒事。06/08 23:29
1F推: 螢幕上面是噴了什麼?06/08 03:09
316F推: Ptt沒看過支持他的06/08 00:29
50F推: 實力黃後期的路線比較正確吧,是說會粉政治人物我覺06/07 03:28
51F→: 得很疑惑,畢竟要看推動的東西跟內容,人根本不是重06/07 03:28
52F→: 點,我是覺得人都是不可信的,看的是法案,跟行政,06/07 03:28
53F→: 民主國原則,目前檯面沒一個及格,邱目前免強。06/07 03:29
65F推: 黃就學者那掛覺得好的中二病法治國原則,雖然某方面06/07 03:35
66F→: 還是比較妥協接近實務,而非學說,但是台灣立法的這06/07 03:35
67F→: 兩點完全做不到,一堆法條訴訟法被改的跟垃圾一樣,06/07 03:35
68F→: 台灣就是利益共構,分贓政治沒有不好,只是黃就是自06/07 03:35
69F→: 以為正義的中二,當然被針對,雖然跟少年漫畫一樣熱06/07 03:35
70F→: 血就是。06/07 03:35
73F→: 前期我是覺得時力也不行,後面黃走向法治國原則才認06/07 03:36
74F→: 為免強及格。06/07 03:36
75F→: 當然檯面利益共構那些大概得分五分左右06/07 03:37
79F→: 柯目前就偏右,黃這種中間偏左的算是相反路線吧。06/07 03:38
83F推: 黃路線正確啊,立委職權他是唯一算做到的吧,法案不06/07 03:40
84F→: 亂改字那時只有他會做吧。06/07 03:40
89F→: 是其他人都錯的話,正確的那個才是錯誤。06/07 03:41
92F→: 通常正確的都不會存活,台灣公民素質還沒到那個地步06/07 03:42
94F→: ,反正影片檔案紀錄會留下來。06/07 03:42
103F推: 基進就找撲馬幫忙立法那段不錯,雖然撲馬那比較偏學06/07 03:46
104F→: 說比較高空,其他不敢苟同。06/07 03:46
106F→: 他上不上無所謂,會拿黃來比是其他人太扯,單誇獎黃06/07 03:48
107F→: 的,我也是把很多缺點拉出來,我看的是推的法案跟行06/07 03:48
108F→: 政內容,純粹說明一下。06/07 03:48
116F→: 民眾拉香港人權婊民進黨那段,後面真的要支持也只有06/07 03:53
117F→: 邱,民眾黨其他人不是擺爛嗎?還是有更新,我沒注意06/07 03:54
119F推: 畢竟目前法理台獨派只有現在時力在走,如果真的有特06/07 03:56
120F→: 別關注提案的話,不是那種高空型的。06/07 03:56
124F→: 講到林昶佐那段同婚喊的是他捍衛過關我也是傻眼,立06/07 03:58
125F→: 委們基本是被釋憲逼到最後一刻,還改字讓整條法條沒06/07 03:58
126F→: 有婚姻兩字,只有黃堅持不改字,尊重釋憲跟學者學說06/07 03:58
127F→: ,唉。06/07 03:59
135F推: 不是修法是釋憲完附期限,只能通過,改得亂七八糟跟06/07 04:10
136F→: 不改,一樣只有通過的選項,不然違憲那法條失效行使06/07 04:10
137F→: 的就當出釋憲內容吧。06/07 04:10
138F→: 他們不是修法,是只能通過。06/07 04:10
139F→: 沒通過直接接受釋憲解釋會更嚴苛吧06/07 04:11
140F→: 林昶佐才是舉同婚大旗,黃這個沒啥媒體在報。06/07 04:12
141F→: 一般人機會都以為是林昶佐舉人權大旗,還大推。06/07 04:12
142F→: 手機跳錯字,幾乎。06/07 04:13
144F推: 我沒有說他不好啊,相對其他一堆立委,我說了這個是06/07 04:27
145F→: 一定會過的,畢竟公投從來沒有成功駁倒釋憲過,但文06/07 04:27
146F→: 字改到沒婚姻關係他妥協了,而且一直報導,黃沒改半06/07 04:27
147F→: 個字,黃也沒特別報導我不知道為何你說大旗是黃再舉06/07 04:27
148F→: ,我也沒說他是現在才說,以前黑死腔前十大我很早一06/07 04:28
149F→: 直有在聽了好嗎。06/07 04:28
150F→: 我是說對比他以前,妥協了,我很失望。06/07 04:28
151F→: 看你回答你不是不知道,你應該了解我有多失望。06/07 04:30
152F推: 專法沒有不認同啊,一開始就是在講專法部分,是專法06/07 04:39
153F→: 內文字定義問題,我不知道有驕傲到什麼,就我知道的06/07 04:40
154F→: 留言而已,我從頭都沒要求一定要民法來定義婚姻關係06/07 04:40
155F→: 。06/07 04:40
156F推: 主要是在講專法內容法律明確性問題06/07 04:48
157F推: 釋憲內容本來就是要求民法專法都可06/07 04:51
171F推: 是說樓主完全誤會我講的內容,我講的是專法婚姻定義06/07 19:29
172F→: ,我走實務,而不是亂改,你可以說我講的就是最現實06/07 19:29
173F→: 那塊。06/07 19:29
174F→: 可能我太認真了抱歉,隨便聽聽吧,刑訴法才更多低能06/07 19:35
175F→: 修法。06/07 19:35
27F推: 所以黃一直再提,只是罷免失敗就不能再提了,因為無06/06 17:59
28F→: 敵金身,提了太假掰。06/06 17:59
31F推: 他就是一直想用罷免掉自己得到歷史定位,就走法治國06/06 18:01
32F→: 的中二病,不然不分區也不會這樣擺了。06/06 18:01
38F推: 黃就唯一同婚堅持實務面不改字的那個,也不意外。06/06 18:04
39F→: 辭職就不是公民罷免,完全不符合法治國原則那他就完06/06 18:04
40F→: 全超級打自己臉。06/06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