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renouille4
作者 grenouille4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823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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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推: 鋼索跳繩超好用,但打到也超痛 XD12/01 10:52
21F推: 推一個,認真看人家好好的建議,不要放大無謂的詞10/19 23:58
5F推: 是指加入群組吧10/19 21:11
14F推: 岡佶,老闆人很好09/19 20:53
70F→: 其實那是你們的私事,沒有必要牽扯群組或是放上拉版08/11 13:30
71F→: 公審08/11 13:30
193F→: 如果能吉,原PO早吉了,何必在這讓版友幫她吵呢08/12 15:00
204F→: 請問原PO,你到底是真心想要錢?還是只是想毀了她呢08/12 16:45
205F→: ?08/12 16:45
217F→: 如果只是要錢,為何不接受幫忙,而是變相的騷擾當事08/12 17:25
218F→: 人呢08/12 17:25
227F→: 沒有喔,當初要求刪文才幫忙的喔,現在請你自己去走08/12 17:43
228F→: 法院,我們沒有要幫忙了,請加油!08/12 17:43
293F噓: 哈哈哈,支持原PO的人有沒有覺得臉熱熱的08/12 22:37
305F→: 「甜蜜時都沒關係我出就好,劈腿後就說都是她跟我借08/12 22:44
306F→: 的」,不然怎麼跟劈腿來的女友交代呢08/12 22:44
331F→: 上面對話無法證明你沒有劈腿,也沒有辦法證明錢是借08/12 22:59
332F→: 的08/12 22:59
342F→: 樓上A大,當事者一直都不想鬧成這麼難看,是原PO放上08/12 23:06
343F→: 拉版公審,不然誰會知道原來原PO當初劈腿,當事人一08/12 23:06
344F→: 直都沒說過這事呢08/12 23:06
356F→: 同意重點是「到底是借款還是贈與」,事情不能是原PO08/12 23:18
357F→: 隨口說是借,當事者就得忍受被謾罵或騷擾08/12 23:18
362F→: 都走法律途徑了,就看原PO到時能提出什麼給法官吧08/12 23:35
364F→: 這就要看原PO財力有多雄厚囉08/12 23:43
391F→: 原PO訴諸法律吧,坐等判決結果08/12 23:54
396F→: ! ! !原PO說要找律師,千萬不要只是說說08/13 00:00
397F→: 為什麼我打的「 」不見了08/13 00:01
398F→: 吉!吉!吉!原PO說要找律師,千萬不要只是說說08/13 00:01
458F→: J大應該也是親友團吧08/13 00:32
479F→: 文章一定要保存好,不然原PO拿什麼給律師看08/13 00:44
545F→: 有被修就直接跟版主檢舉吧08/13 10:45
549F→: 法律大大好威,原PO要好好運用喔08/13 12:37
123F→: 你都抱怨成這樣了,代表你們不適合,分手吧!!08/07 22:34
49F推: 我87,我驕傲啊(說自己87應該要判什麼罪啊)08/05 13:45
149F推: 你卻埋頭吃飯08/06 12:53
152F→: 如果你的孤單,只是你的習慣08/06 12:54
40F→: 說我們是神經病,跟說我們難相處,這是兩個馬子的事08/06 11:53
41F→: ,為什麼要自己拉椅子坐好呢?而且啊,群組名要叫什08/06 11:53
42F→: 麼,我們要怎麼稱呼自己,到底干你們屁事啊!難道我08/06 11:53
43F→: 在路上大喊「我是神經病」,我就應該被路人說「你不08/06 11:53
44F→: 是,你這樣我不舒服嗎」?08/06 11:53
122F→: 樓上現在才驚覺我們有病這件事嗎08/06 23:25
123F推: 如果是可以互看手機不會生氣的話,就直接問女友對方06/01 21:11
124F→: 是誰吧06/01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