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race0330
作者 grace0330 在 PTT [ MobileComm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4則
限定看板:MobileCo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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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有點長啦,簡單來說就是契約沒寫就依消保法規定做05/18 14:37
2F→: 有利消費者的解釋05/18 14:37
3F推: 消費者本來就應該爭取自己的權益,只不過大多受限05/18 14:44
4F→: 於法律知識不足而被業者呼嚨05/18 14:44
23F推: 契約就沒規定約到了要怎麼處理,所以依照消保法規定05/18 15:11
24F→: 做有利消費者解釋啊,樓上在想什麼?05/18 15:11
25F推: 合約又沒規定到期消費者要自動退租,所以當然不拘05/18 15:14
26F→: 束消費者啊05/18 15:14
29F→: 還蠻好笑的明明契約沒寫可以繼續收費,還一堆人支05/18 16:04
30F→: 持業者,呵呵05/18 16:04
32F→: 持,也拿不出法律站得住腳的理由,只會情緒性發言05/18 16:06
39F推: 誰叫他們自己契約不寫清楚,明明就大企業一堆法務可05/18 16:18
40F→: 以用,為什麼在擬定型化契約時不寫清楚呢?造成這種05/18 16:18
41F→: 模糊地帶難道要消費者承受嗎05/18 16:18
43F→: 要請原po回答有沒簽這份了,假設有簽,台o大早拿出05/18 16:22
44F→: 來打臉原po了哪會退錢05/18 16:22
46F→: W大,消保法就規定要做有利消費者解釋啊05/18 16:25
47F→: 原po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05/18 16:26
74F→: 那我猜有可能真的是當初承辦人員疏失漏了這部分,05/18 16:50
75F→: 不然台o大早就打臉原po,不過既然原po沒簽,那確實05/18 16:50
76F→: 台o大無法收原po錢05/18 16:50
79F推: 呵呵,拿不出像樣理由就情緒發言囉05/18 18:16
100F推: 哈哈,好多推噓文真是各種奇文共賞耶05/18 19:06
30F推: 樓上不用這樣說原po吧……05/0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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