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godtone5566
作者 godtone5566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56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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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噓: 去考檢事官,因為另一個我要考04/23 23:26
3F→: 資訊有誤,一天讀書20分鐘至40分鐘等讀書=>考律師04/10 17:05
4F→: 考司法官不是這個模式,其他就說什麼都像狗吠火車04/10 17:05
9F→: 沙山美食的想法就是狗吠火車,改變不了什麼04/10 21:21
10F→: 也沒什麼好說,也都大同小異。04/10 21:22
23F噓: 考不上怒噓,我也想當執行官啊01/14 17:29
5F噓: 你想過線上諮詢的利衝跟執業地登錄問題嗎?律師倫理11/13 12:32
6F→: 要好好唸喔11/13 12:32
24F推: 逃院有加班補休~~~~12/06 22:12
12F→: 這邊適用我國法制狀況討論本案處理,而非中共,凸顯04/12 23:08
13F→: 顯兩國之差異04/12 23:08
4F→: 我沒花很多年考試拉...只是覺得不喜歡這種病態02/05 10:14
5F→: 可惜太魯,還是被馴化到體制內,只好回頭考試02/05 10:15
13F噓: 大大,回去看我原文,我之所以認為屁,基於法效性03/27 15:28
14F→: 我覺得沒法效性,基本上是屁,有錯嗎??你在那邊爭執03/27 15:29
17F→: 屁,這件事完全不知道你在意點在哪裡??? 前言沒法效03/27 15:30
23F噓: 重點是有法效型才有讓國家機關努力去實現實施。03/27 15:32
25F→: 連基本國策的憲法委託地位都比憲法前言地位高哩03/27 15:32
34F噓: 所以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可以是立法原則,法學上大發03/27 15:36
36F→: 現.....03/27 15:36
37F→: 我以為立法原則式平等、比例、自由、基本權保障03/27 15:36
39F→: 原來我念了那麼久法律竟然少念了統一為立法原則03/27 15:37
3F→: 前言沒有任何法效性當然是屁阿,你學藝不精喔03/27 13:45
8F推: 此篇正解02/20 12:13
11F→: 有法官身分的律師收費層級當然往上提高02/20 12:14
14F→: 能考上司法官的程度不會太差 有些即使開庭前不看卷宗02/20 12:15
15F→: 開庭時的臨場反應也非常好不會漏餡02/20 12:15
24F推: 法官不用刷卡上下班 平均一週只來二個半天超爽der02/20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