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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niuswin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7911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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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8+9...09/21 21:20
19F噓: 不喜歡標題,奇怪,爸爸不能懂嗎? 你們家的爸爸都不09/15 18:21
20F→: 用育兒嗎?09/15 18:21
21F→: 樓上的老公們都不用換尿布喔?09/15 18:22
27F噓: 真的…這個板的大家都希望老公參與育兒,但又不停帶09/15 19:39
28F→: 給大家「育兒是專屬媽媽的事」的刻板印象09/15 19:39
32F→: 樓上又是什麼刻板印象?09/15 19:41
3F→: 謝謝關心 但目前還不用您擔心11/23 00:59
7F→: 加油啦11/23 01:00
8F→: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變成家人也是一種愛啦11/23 01:01
12F→: 應該不會八 我條件很差11/23 01:03
13F→: 誰他媽大四了還不會化妝11/23 01:03
135F推: 「先進」國家的法律就是保護壞人用的,伊斯蘭社會以06/01 00:06
136F→: 牙還牙的律法令人敬佩06/01 00:06
137F→: 這種人早該以同樣手法對待,可惜「先進」國家只「先06/01 00:07
138F→: 進」在保護壞人06/01 00:07
15F推: 亂世即該用重典。虐童應一律死刑。02/18 18:52
16F→: 這是危害人類罪02/18 18:52
23F→: 文明世界的法律就是在保護壞人 顯而易見 不如亂石02/18 19:07
24F→: 砸死02/18 19:07
255F推: 樓樓上那麼氣,記得生一個就好。02/09 00:06
256F→: 你會那麼氣明明就是隊友的問題02/09 00:06
257F→: 不要把其他人拖下水。02/09 00:06
258F→: 我說噓文的sop02/09 00:07
260F→: 全職媽媽就你最辛苦啦呵呵,誰叫你選一個雷隊友02/09 00:08
268F推: 某樓講得跟除了你以外的全職媽媽,大家都不用顧小02/09 00:10
269F→: 孩一樣。02/09 00:10
282F推: 某噓文的你承認吧,悲憤成這樣的原因,很明顯是隊02/09 00:12
283F→: 友擺爛,只能在這裡發洩。去噓你的隊友行不?02/09 00:12
295F推: 這篇很多人推文分享自己全職過,但覺得工作更累。02/09 00:16
296F→: 看大家分享自己不同看法,我覺得很有趣。但你一邊02/09 00:16
297F→: 說不用評論別人看法,又在這噓文哭你最慘,搞得我02/09 00:16
298F→: 都錯亂了。02/09 00:16
301F推: 某樓就大方承認,你那麼悲憤是隊友雷啊?要氣去噓02/09 00:18
302F→: 隊友,原po的文拋磚引玉讓大家分享不同想法 ,被連02/09 00:18
303F→: 環噓真可憐。02/09 00:18
313F推: 而且原po討論態度也很開放,怎麼有人看了文那麼悲02/09 00:21
314F→: 憤呢?希望那位噓文的板友可以好好跟隊友溝通。02/09 00:21
412F推: after大+1,這篇文用意是講全職上班跟全職家管一02/09 00:58
413F→: 樣辛苦,應互相體諒+1。當事人都協調好,外人在那02/09 00:58
414F→: 邊誰好爽,才是住海邊吧?02/09 00:58
535F推: 豈不就是因為全職和職業方,都各有辛苦和爽的地方02/09 07:18
536F→: ,所以外人更不該下定論說「全職媽媽真爽」或「職02/09 07:18
537F→: 業爸爸真爽」嗎?02/09 07:18
538F→: 自己當然可以分享誰很爽、我很不爽,但外人何必置02/09 07:21
539F→: 喙呢?02/09 07:21
875F推: 樓上可以去逛八卦跟男女板,那裡大部分人都這麼認02/09 13:35
876F→: 為02/09 13:35
877F→: 男女板前陣子才有一番論戰,可取以關鍵字搜尋「家02/09 13:37
878F→: 庭主婦」。9成言論都是負面評價。02/09 13:37
893F推: 而且不只網路上,我連在現實生活都能聽到有人虧全02/09 13:52
894F→: 職媽媽很輕鬆、很舒適(台語)、很爽。老實說我也認02/09 13:52
895F→: 為這裡的「爽」字帶有負面挖苦,聽了會不太舒服。02/09 13:52
896F→: 僅為個人想法,希望不要鞭。02/09 13:52
901F推: 每個人都有辛苦的一面和爽的一面,但我不喜歡被「02/09 13:54
902F→: 外人」說爽。總覺得他們不知道我辛苦的一面,所以02/09 13:54
903F→: 我個人認同這篇文的角度。個人想法,希望板友鞭小02/09 13:54
904F→: 力。02/09 13:54
907F→: 這篇文既發在此板,應皆是以有小孩的家庭主婦為前02/09 13:56
908F→: 提,我的例子亦同。02/09 13:56
909F推: 其實這篇的「回文」,都有抓到希望全職照顧者與工02/09 14:10
910F→: 作者能互相體諒的主旨。可惜推文都歪了,大家互相02/09 14:10
911F→: 比較爽不爽而不服氣。02/09 14:10
912F→: 既然推文都吵起來,不就代表大家不喜歡「自己的角02/09 14:10
913F→: 色」被說「爽」嗎?那大家何不再咀嚼一下此文的標02/09 14:10
914F→: 題,不要成為自己討厭的人?(胡亂說對方爽的人)02/09 14:10
24F推: 4 ㄜㄥㄣ超難唸02/07 02:29
100F推: 不認同前面推文說姓廖或叫欣等非諧也能被霸凌,然02/02 15:47
101F→: 後覺得諧音名沒什麼的言論。這就是機率問題,非諧02/02 15:47
102F→: 音名被過人想像力嘲笑的機率可能只有10%,但明顯02/02 15:47
103F→: 的諧音名被霸凌的機率就是95%。02/02 15:47
104F推: 認同w00大,有人能豁達面對諧音名,但有人不能。為02/02 15:50
105F→: 什麼要賭小孩未來個性豁達與否呢?直接避開不就得02/02 15:50
106F→: 了?賭輸了被同學嘲笑 可是一輩子的傷害。02/02 15:50
109F推: 恕我無法理解「(普通)名也能被取綽號啊」的推文02/02 16:31
110F→: 。不知道分享這些的心態為何呢?名字很普通也能被02/02 16:31
111F→: 取綽號了,那你張某希(等音)被取難聽綽號也無所02/02 16:31
112F→: 謂的意思嗎?02/02 16:31
44F推: 刑事訴訟法不就是保護壞人的法律11/20 18:04
45F→: 之前無聊去書店翻一下11/20 18:04
46F→: 全部都在講壞人的權利11/20 18:04
82F推: 你不搞怪沒事會被抓去警局?我這輩子可從來沒進去過11/20 19:39
83F→: 。法匠人只會拿一堆文字出來砸人,虐童輕判、殺人無11/20 19:39
84F→: 罪,法律的人權只是壞人的人權,被害人在棺材哪來人11/20 19:39
85F→: 權,是吧?11/20 19:39
91F→: 哪天你親朋好友被精神病殺了11/20 19:43
92F→: 看你們法律人還有沒有臉在這裡高談人權11/20 19:43
99F→: 對阿 你們法匠人無罪推定最厲害 精神病殺人都無罪11/20 19:49
102F→: 精神病是人,所以有人權11/20 19:51
103F→: 棺材裡的死人不是人,所以沒人權11/20 19:51
104F→: 你們法匠人邏輯確實挺合理的11/20 19:51
111F推: 無罪推定到精神病到處殺人都沒事兒 真的是好險耶11/20 20:22
126F→: 對啦對啦 我就是法盲11/20 20:45
127F→: 哪天換成你親友被精神病殺了躺在棺材11/20 20:45
128F→: 然後法官判殺人的無罪11/20 20:45
129F→: 再來跟我說法律保障人權喔11/20 20:45
130F推: 我有追蹤法律普及專頁,看過一篇文說:某個法官為一11/20 20:48
131F→: 個犯人的權利申請大法官釋憲11/20 20:48
132F→: 結果釋憲成功那個犯人被放出來11/20 20:48
133F→: 又犯罪抓進去關了11/20 20:48
134F→: 你還跟我說法律系不是保護壞人?11/20 20:48
1F推: 刑事訴訟法不就是保護壞人的法律11/20 18:04
2F→: 之前無聊去書店翻一下11/20 18:04
3F→: 全部都在講壞人的權利11/20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