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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rywind 在 PTT [ LAW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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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推: 等鑑定結果出來再說,如果鑑定結果不滿意,申請覆議11/14 19:04
14F→: 等確定肇責出來之後再做定奪11/14 19:05
15F→: 另外,這種車禍不太嚴重的小糾紛,多半都是判處拘役而已11/14 19:12
16F→: 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所以別太擔心11/14 19:13
6F→: 目前小弟的回話都很謹慎小心,應該是沒有問題11/07 21:47
7F→: 我想請問,如果我提告的話,勝訴的機率大嗎?11/07 21:48
9F→: 我認為『人賤自有天收』這句話涉及公然侮辱11/07 22:21
10F→: 所謂「侮辱」係表示一種不屑或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而客觀11/07 22:22
11F→: 上足以使人難堪,或足以對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11/07 22:22
13F→: 位達到減損其評價之程度之行為11/07 22:23
14F→: 不知道我的見解是否正確呢?11/07 22:23
16F→: 目前這個是非事實之指控,我也考慮從誹謗罪來著手11/07 22:27
17F→: 不知道哪一個較容易勝訴呢?11/07 22:28
20F→: 當然可以,因為第三者可以從我的ID知道我的交易記錄11/07 22:34
21F→: 亦可能因此拒絕和我交易,所以,我認為兩者情況不同11/07 22:35
23F→: 那篇文章我研究很久,我覺得勝訴的原因在於11/07 22:37
24F→: 無法足以對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未達到減損11/07 22:37
25F→: 但問題是,我的情況是第三人可以知道我的交易情況11/07 22:38
26F→: 兩者在法律上的效價似乎不同?11/07 22:38
29F→: 恩恩,不太了解樓上大大的意思,能否再撥冗說明呢?11/07 22:54
30F→: 恩恩,這也是一種解釋方式 >"<11/07 22:55
31F→: 但是,我覺得我的案件與該案件性質不一樣 ...11/0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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