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forcomet
作者 forcomet 在 PTT [ Patent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32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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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樓上是inhouse?03/17 21:59
1F推:很常見的情形 不用大驚小怪03/08 18:15
19F→:我對於專利代理人轉換專利師是沒什麼意見 但是怎麼覺得03/08 21:51
20F→:大家對這些人深痛惡絕的感覺? 是因為專利師難考嗎?難考就03/08 21:52
21F→:難考? 真的很好奇大家的想法?03/08 21:53
4F→:不知道發明是什麼 不過這樣的claim過的一個原因應該是在03/02 21:18
5F→:數值的部分 對於數值的限定要找引證可能比較不容易03/02 21:19
11F→:熊熊想到 審查委員allow的原因是什麼?03/03 22:46
3F→:拜Smith~02/25 23:57
5F→:我今年沒買 去年買的書跟補習班的解答就讓我想翻桌了02/26 00:03
1F→:網路上的資訊很多啊 MPEP很多 PE還是得自己做功課吧02/18 21:51
10F→:沒什麼服不服氣 申請專利就是要照著規定走 照著規定去反02/17 00:28
11F→:擊審查委員的核駁理由 只是生氣說兩者不一樣為什麼要核02/17 00:28
12F→:駁我 這倒是沒什麼用途 答辯三個重點: 差異 差異 差異02/17 00:30
13F→:要知道 要有百分之一百一樣的引證案是不容易的 多少都會02/17 00:30
14F→:有差異 而這差異就是你答辯的著力點, 以US 103來說,答02/17 00:32
15F→:辯重點也是再差異 所以 與其生氣 不如好好的把差異點提02/17 00:32
16F→:供給專利工程師讓他幫你處理 這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02/17 00:33
17F→:另外 如果patent寫的像論文或拿論文來複製貼上,個人覺得02/17 00:34
18F→: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 很容易就陷入自己多寫的泥沼中02/17 00:37
22F→:其實大多數的103都是存在著夠大的差異 審查委員通常只注02/17 00:39
23F→:意元件的比對 對於元件的連結關係 控制關係 或是信號差異02/17 00:40
24F→:上就不會比對的那麼仔細02/17 00:40
26F→:說大多似乎有點武斷 嚴格上來說大概是64波02/17 00:43
27F→:我的習慣就是從差異著手 只要不要亂解讀引證案 不要太多02/17 00:44
30F→:廢話 這樣是最不容易有禁反言問題 偏偏現在越來越多喜歡02/17 00:45
32F→:講沒有辦法結合 或是沒有結合動機 真的是很難做02/17 00:45
33F→:大部分時候連結與控制關係是有差異在的 這時候就要從引02/17 00:46
34F→:証案去看 是否有這樣的控制關係 解讀引證案也是很重要的02/17 00:47
35F→:很多人都習慣從自己的角度解讀引證案 不過我偏好找尋審查02/17 00:48
36F→:委員的角度去解讀引證案 這樣才不會變成雞同鴨講02/17 00:48
17F→:有時候我都會在想 新手的IHPE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亂改說明02/20 22:29
18F→:書, 答辯意見亂扯一通, 好意提示還會被兇一頓, 服務業也02/20 22:30
19F→:是很難做的,以後應該要整理一些客戶名言下來記念02/20 22:31
33F推:其實光'何為有效答辯'就是一個學問 ifpe的經驗豐富就在此02/24 22:21
34F→:當然ihpe會有自己的想法 可是什麼是有效可以說服審查委02/24 22:22
35F→:員 最根本的還是在於技術的差異 而且差異越大越能夠說02/24 22:23
36F→:服審查委員 我想這是大家都知道(不過做到的有多少?)02/24 22:25
37F→:其實ifpe唯唯諾諾的我是沒看過 至少我不是如此 客戶意見02/24 22:25
38F→:有問題 就直言糾正 本來ihpe跟ifpe就是要這樣才能互相02/24 22:28
39F→:成長02/24 22:31
40F→:想要知道答辯論點有沒有 看審查委員的回覆就知道02/24 22:42
41F→:被說沒有說服力的話 就表示你上一次的答辯是無效的02/24 22:43
5F→:其實IF比IH更要學新的技術,不然怎麼寫稿呢02/20 22:28
23F→:從你的推文猜測你的claim是落入對方揭露 但是實施方式可02/14 11:31
24F→:能與引證案不同,02/14 11:32
25F→:所以我大膽推測審查委員的核駁應該是沒你說的問題02/14 11:34
26F→:如果OA內有明顯錯誤~請儘早通知美代 可請審委重發OA02/14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