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firework
作者 firework 在 PTT [ L_HappyLivin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2則
限定看板:L_HappyLivin
看板排序:
全部stationery76L_HappyLivin62MakeUp61BeautySalon30Lifeismoney30Romances24Anti-ramp22HomeTeach21CVS20e-shopping15Wen-Shan14CLHS-TALK13tutor12Ptt25sign10Q_ary10GetMarry7book6bookhouse6NCHU-gchin976Mind5Plant5Boy-Girl4consumer4HelpBuy4Anti-Fake3Brand3CFantasy3e-coupon3Actuary2BuyTogether2Bunco1marriage1multi-lovers1Soft_Job1WomenTalk1<< 收起看板(35)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267F→:你前兩篇鎖文是因為推文已有爭執,到底在質疑版主甚麼?11/03 17:49
268F→:版主不就只是維持秩序而已?11/03 17:49
271F→:況且,真理真相只要是透過「人」敘述,就不會愈辯愈明11/03 17:50
272F→:你這樣不斷發文不斷澄清一點意義都沒有,真相如何版友一11/03 17:50
273F→:來不那麼care,二來你的看法和立場大家都知道了,你這樣11/03 17:51
276F→:不斷發文澄清並不會讓人更能理解,只覺得為你的私事一直11/03 17:52
278F→:佔板上空間,適可而止 還原「你認為的」真相了又如何?11/03 17:53
279F→:你要說的第一篇就已經非常清楚了,這些實在沒甚麼意義11/03 17:53
281F→:還有並不是客客氣氣,就一定公正公平11/03 17:54
283F→:Sam在臉書上那樣說,那是他的空間他的事,你卻用的是大家11/03 17:54
285F→:的空間,在我看來雖然客氣根本也是戰意十足11/03 17:55
302F→:就已經說了,真理不會愈辯愈明,你愈回應,得到的質疑只11/03 17:59
303F→:會愈多11/03 17:59
306F→:至於版主你鎖文理由,是因為那篇回應你的人已經刪文了啊11/03 18:00
313F→:人的說話是有待立場的,相關理論我就不多說了 這不是我11/03 18:02
316F→:主觀認為 因為文字本身就有偏頗可能性11/03 18:02
329F→:價值性的東西本來就很主觀 請不要在無限上綱11/03 18:07
987F推:我是覺得Sente「爆走」的言論,的確是原PO誤會沒錯11/06 00:44
988F→:只是因為那時他們吵得深,立場有時不那麼容易跳脫泥沼11/06 00:45
993F推:這個討論串最弔詭的是一開始我都沒甚麼特別感覺,然後原11/06 00:50
994F→:PO又發文,我就覺得好煩啊 該講的不都講清楚了嗎 他煩11/06 00:51
995F→:死了,但後來看他力戰版眾(尤其是討論串沒看完的)的精神11/06 00:52
996F→:和精力,看著想著就忽然間笑了 11/06 00:53
998F推:好像有個i版友說最後看他覺得挺可愛 那瞬間我也忽有同感11/06 00:57
1001F→:哈哈 同意頭上 尤其是那股執著到底的精神~11/06 00:58
1002F→:我是說usagi0606~11/06 00:59
1005F推:我真正笑出來是他被Sente罵白目,他的回文 很像受冤的小11/06 01:02
1006F→:孩 11/06 01:03
1008F→:(↑等十秒就為了推一個字,還真是浪費)11/06 01:04
1009F→:我錢包一天到晚在哭泣 紙膠帶也帶哭 鋼筆也大哭 他哭死11/06 01:05
1010F→:算了 哼哼~~11/06 01:05
1013F推:這兩天路過文具版看到這篇都會先End一下,然後就「哇」~11/06 01:09
1014F→:其餘的感覺和AOLSHARFE一樣 XD11/06 01:10
1118F推:果然每次來都要先End一下 昨晚三更半夜不是已經停火了..?11/06 13:21
1119F→:(天哪) 其實原PO還是不要重複修刪文的好 這樣既使推文對11/06 13:23
1120F→:不起來,也讓你顯得舉止搖擺,這是有瑕疵的11/06 13:23
1121F→:說錯話就道歉就好,不然就會變成掩蓋證據了11/06 13:24
1122F→:還有,我覺得老闆說「嫌棄客人長相」之類的,那只是泛稱11/06 13:26
1123F→:或泛指,你這樣擺在正文甚至標題上,有誤導老闆如此對你11/06 13:27
1124F→:之嫌,這也是不妥的,容易予人語言上的取巧感11/06 13:28
1126F→:老闆是不是真的如此認為,你其實無從證實,不太該這樣寫11/06 13:30
1130F→:原PO,你涉入文字的泥沼過深了,就類似Sente那件事一樣11/06 13:35
1161F→:但你這樣放在標題,內文又是你發生的事 的確就是連結11/06 13:57
1173F→:其實,原PO你當初不就是想還原個公正客觀的事實嗎11/06 14:03
1174F→:又為何要這樣臆測呢 這不是很矛盾11/06 14:04
1177F→:我是在說你的標題 畢竟你的正文是力求公正客觀不是?11/06 14:08
1181F→:你要怎麼加註是你的事,但你標題如此說,就是誤導版友認11/06 14:09
1182F→:為Sam就是這樣對你 這有違你正文客觀的本意11/06 14:10
1188F→:但他不一定是嫌棄你 標題會讓版友有「嫌你長相」的誤導11/06 14:13
1198F→:既然你正文是陳述事實,你標題又何必如此針對?11/06 14:20
1201F→:我真心真心真心建議你把這「嫌棄客人長相」的形容詞拿掉11/06 14:21
1205F推:至少沒有臆測的成分在 在我看來是比較好的。11/06 14:26
1210F推:噗=.= 因為我實在不知該怎樣快速又確切表達程度副詞11/06 14:37
1211F→:不過莫名其妙被感謝...這...只好去買紙膠帶來灑花11/06 14:38
1218F推:我從小用LAMY用到大...在我不會拿原子筆時就會用鋼筆了..11/06 15:12
1219F→:小時候有用不壞的LAMY 用不完的墨水 那時用到都煩死了~11/06 15:13
1220F→:摔壞了一枝我媽又能不知從哪再變出一枝..鋼筆一度是惡夢11/06 15:14
1221F→:想起來有一句話一直忘了對原PO說:「飾人之心,易人之意11/06 15:15
1222F推:,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莊子》11/06 15:17
1223F→:〈天下〉篇。「有理」不完全能服人,許多事也都是如此。11/06 15:18
1248F推:咦我被告白了嗎(大驚) 怎麼這樣~那..好像就只好接受了..?11/07 03:14
1249F→:那段話當時打太快打錯了一個字,謝謝樓上的原文:)11/07 03:16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