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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L_HappyLivin作者時間10年前 (2013/11/10 07: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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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ationery 看板 #1ITUmTNf ] 作者: chiangks (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 看板: stationery 標題: [閒聊] 關於壓囊使用經驗以及鋼筆工作室 時間: Sun Nov 3 14:24:25 2013 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很抱歉這兩天佔用了大家許多的時間以及版面 我要先謝謝許多的前輩 各位都玩鋼筆許久 有幾位也多少與Sam老闆有私交 卻還是可以非常客觀的回應我對Sam的負面經驗 這點是我相當佩服的 另一方面 有鑑於這個版 應該還是要講自己對文具的使用經驗 才衍生出對於鋼筆以及店家的評論 我想我有必要分享一下 自己到底是什麼情況下 將壓囊式吸墨器用到沒水的 然後再來交代 為什麼我會對於Sam老闆昨天的回應趕到不大舒服 事情是這樣的 我一位博士班學長兩個月前從德國送我一支Lamy狩獵鋼筆 (後來才知台灣就可以買了) 我覺得很不賴 從此愛上鋼筆 但是一般寫在書上或做筆記實在有點太大了 所以我才來這裡爬文 找到也許適合的78G還有鋼筆工作室 恰好10月12號13號 我要考教育部的國家考試 所以我10月8日特別去了一趟鋼筆工作室 買了78G 一用之下 真是立刻成主顧 我也每天來爬文 研究如何才能將壓囊吸滿 方便我帶著它上考場 10月11號晚上我試了非常久 認為充的很飽了 帶著一支上考場 10月12號我從早上八點半開始考 一路狂寫(考試爭取字數) 到了大約十二點結束前十分鐘 墨水沒了! 而且就是在大約五行內 墨水從非常豐沛到乾掉 心急之餘只好拿出Lamy 來檔一下 不過真的墨水顏色還有字體大小都與前面的答卷紙不一樣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 我第二天就只好放棄用78G來答題 考完試之後 我也是常用78G 雖然後來幾次沒水的情況不是這種緊急狀況 不過也是多少略有不便 也是這樣我才想說乾脆再買一隻78G 外加可以看到墨量的吸墨器 來這邊做功課讓我有一個印像是 Cr-50 好像吸的量也沒有比壓囊多多少 這就是為什麼 我昨天看到Sam老闆給我的CR-50真的挺小時 會問老闆這是否真的如同網上所說 其實吸不了多少墨的原因 在我的習慣中 走進這種老闆學有專精的店時 我看到老闆都會微微鞠躬 說聲:「老闆你好 我想要XXX」 昨天還有上次去鋼筆工作室 我都是這個態度 只是當我問這個吸墨器容量 卻聽到老闆態度非常惡劣地說 :「說壓囊不好用的人都是根本沒在寫鋼筆的人亂講」 後 我才開始覺得不大開心 我的想法很簡單 那就是: 老闆 你如果覺得壓囊很好用 你可以告訴我怎麼用 我絕對虛心受教(免費教學學都來不及了) 而不是直接交貨收了錢後 再來說其實需要來買吸墨器的都是鬼扯的 有些支持Sam的人說 他是好心不想賺你這筆錢 我想這跟事實有出入 接下來就進入另一個問題 到底我所陳述的內容是不是真實 還是都是我個人亂扯的? 版上有幫助還原現場的朋友反應 我態度不怎麼好 聲音也不小 這些主觀的感受我都尊重 (但是我聲音絕對大不過老闆) 不過所有這些還原 都沒有否認我第一篇文章中所陳述的內容 關於我講過哪些話 而老闆怎麼回應我的事實 版上很多先進都覺得我不必這麼在意還原事實 我想也許是因為我是學法律的吧? 如果我所講的與事實不符 那就變成是我在毀謗店家了 大家要對於我的經驗贊成或反感 這全是版友的個人心證 我全部尊重 也從不回應 只有當有版友跳出來說 「現場不是這樣」時 我會很禮貌地請他幫忙還原 在大家尊重Sam老闆「個性」時 不知道是否也可以同時尊重我這一丁點對於「事實」的堅持? Sam老闆昨天很辛苦地親自試了將近五個鐘頭 體會我在考場上寫到沒水的經驗 在臉書得出:「居然不到5個小時就沒了。。。墨囊呀。」的結論 還將其試驗po到youtub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kN1c95iYl8
真是辛苦他了 不過他的實驗 剛好證明了 他也是到「現在」才知道壓囊「大約」可以寫八張紙 五個小時 不是嗎? 如此一來 他昨天一直強調的 「說壓囊多難用都是沒在用鋼筆寫字的人亂講的 有在寫字的人自己都會記住寫多少字 可以預測大概多久會沒水」 這個論述不剛好就是「假的」嗎? 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 我發這篇文章就只是想提供一些訊息而已 也許版上很多先進與Sam相處融洽 受益良多 這些我都尊重 但是這些不好的訊息也該被呈現 不是嗎? 說到底 我在發文前就知道 發這篇文章 也許可以讓Sam改進態度 也許他不改進態度 可以讓不喜歡這種態度的人不浪費時間進這家店 但唯一不會受益的人就是我自己 因為我從此少了一家可以選鋼筆的店 也少了聆聽一位很有經驗的鋼筆行家分享的機會 但我仍舊選擇發文了 為了只是讓大家有不同的角度來看待一家成名的鋼筆店 如此而已 我無意要去打擊Sam老闆 更沒有意思要討什麼拍拍 只是希望資訊正確的揭露 有助於大家選擇適合自己的店 ------ 以下整理幾個關於本文發出後的回應: 1. Sam老闆當天(11月2日)正式發文 說他會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因為"不喜歡我" 他強調 對於我這種不懂裝懂的客人 只希望可以早點"滾"(原話) 關於Sam要喜歡或討厭我 我沒意見 不過我第一次要進鋼筆工作室之前有先打電話問可否試78G 他回答可以 到了場的第一句話是:「 老闆你好 我想買78G」 第二句話就是:「可以讓我試寫一下嗎?」 他卻當場說不行 老闆有個性有風格都沒問題 但他怎麼可以先在電話裡答應可以試筆 然後現場卻說不行呢? (我這兩句話到底又是哪裡「不懂裝懂」了???) 我想 老闆混淆了「風格」以及 「做人原則」的不同 你可以一開始就說不讓試或不歡迎這個客人 卻不該到現場後耍客人 反悔自己剛才的話 事後再說這是因為他不喜歡這個客人 這點在做人原則上是有問題的! 2. 有許多版友想到這事件可能是個誤會(請見11月3~4日版友的推文) 因為老闆可能並不知道我就是打電話的人 而且他已經把新筆拿出來了我才要試 他會以為我是因為要試「新筆」 而不是「試寫筆」而斷然拒絕 這是個很不錯的猜測 不過老闆其實有確定 我就是那個打電話的客人(此事可與老闆確認) 而第二次去的時候 我看到很多人在試寫 所以一表示要買筆後 不等老闆拿出新筆 就已經說要試寫 (因為這次想改買M尖 還是想試試) 所有版上大家都同意 說要試寫「某筆」 沒有明講時 老闆都會認為就是指要試「試寫筆」 而我當天電話中 確實就是講「可否試寫78G」 第一次 可能會因為已經將新筆放在桌上 我才問可否試寫 老闆違背常理 以為我要試新筆 斷然拒絕 (雖然我當場是說要試78G 不是說要試那兩隻新筆) 但第二次 在老闆沒拿出筆之前 我就已經說要試「78G」了 所以這種 「因為看到新筆而違反常識的特殊情況」 就不存在 老闆不應該誤解我要試新筆 卻還是違反電話中的承諾 回答了:78G沒在試的!(原話) 3. 在老闆明言: "看到不喜歡的客人想請他滾"之後 如上面第二點所述 許多版友幫忙老闆解釋 認為也許只是一場誤會 不過 11月5日 老闆終於又出面說明 為什麼不想把筆賣給我了 請看鋼筆工作室的臉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7cwkNnYw_2ZVUZWcjJsNEI3ZzA/edit?usp=sharing 所以 這一切不是誤會 事實就是:老闆是因為覺得"看到客人長很奇怪 都不會想賣筆給他"(老闆原話) 才會答應卻又不讓我試筆 而且講出那些諷刺的話想讓我滾 (p.s 上面這句是我的猜測 ) 我個人是沒差 也不大覺得受傷 (只是覺得老闆還真敢講) 不過也要提醒 對自己長相沒有自信的朋友 不要再到鋼筆工作室了!!!! 另外 許多在這個版上幫老闆辯解的人 到底與老闆有沒有私交呢? 是不是常客呢? 我不妄下結論 大家可以稍微對照一下發文id與臉書名字 再稍微多翻翻鋼筆工作室之前發文人的姓名 應該是不難理解 除了一些完全中立的版友外 也存在一些老闆的好友 所以要請大家 看到一些過渡稱讚老闆的文章時 稍微留意一些 4. 許多版友反應我發完前面兩篇就該停止 不該再發這篇 我想強調的是 在我發完文章後 版上有各種的評論 有的認為我該多講文具使用心得 有的說現場事實不是這樣 有的說我不該「臆測」Sam的想法 有的開始重新寫一篇他看到的Sam 有的說等我真的像Sam用到寫了超過5小時沒水再來發文 面對這些質疑 我想有必要 好好針對這些質疑講清楚 並負責地說明自己是在什麼情況下 將78G寫到沒水 大家可以質疑我為什麼要在如此重要的考試使用鋼筆 但說我這樣佔版面 是否有點苛刻? 這些質疑的推文、回文 不是一樣佔版面嗎? 我前面看到有爭議 想要在推文講清楚的兩篇文章 都被版主凍起來不能回覆、不能推文 版主還明言應該在「不引用的情況下另外開心得文」 在這樣的前提下 我負責任的發這篇文章澄清 不知道為何被當作沒有正當性? 5.關於版主凍結我18610回文是否具有正當性問題 版主在公告第一點的理由提到 凍結理由是: 「與原文主題無關之文章禁止再回覆」 我想請問版上諸位 我與fly大兩人客客氣氣討論如何還原現場 就是想表現到底Sam老闆到底有沒有對客人不禮貌 這樣的討論 到底哪點「與原文主題無關」? 再者 版主後來又改口 另外在推文還有回文中提到 凍結理由是「怕樓下推文吵起來」 那真實情況 到底有沒有「吵起來」呢? 讓數字說話吧! 大家可以看一下18610 的推文 總共有18位版友推文 其中3位沒有對Sam表示意見 15位有表示的版友中 只有一位認為Sam沒有錯 其他14位全部都是認為Sam處置有問題 而且沒有任何一位版友有辱罵、髒話等不雅用語 用統計結果來看 有表示意見的版友超過九成都是很平和地認為Sam有問題 何來「快要吵起來」之說? 據此 版主凍結本篇文章的兩個理由 我個人認為沒有正當性 當然 還請各位自行評判 以上五點回應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8.183

11/03 14:28, , 1F
我認為他的說法與實驗沒有違背,我個人兩天吸一次水就是知
11/03 14:28, 1F

11/03 14:29, , 2F
到自己使用狀態下的最佳決定,我每支筆都能大概知道他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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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0, , 3F
少字,多少天。我偶爾也會像他這樣連續寫寫看有些出水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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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1, , 4F
我還寫過3000字不到就沒水的~基本上這是能夠靠經驗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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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2, , 5F
因為每支筆,就算同牌同型號,都會有差異性。雖是大量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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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2, , 6F
寫國考考卷的字數超過一般人平日寫字量太多了吧...去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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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2, , 7F
但生產過程中手工部分其實不少,所以~~~~~~~
11/03 14:32, 7F

11/03 14:32, , 8F
版爬文很多也都建議別用鋼筆寫考卷...OTZ
11/03 14:32, 8F

11/03 14:32, , 9F
不好意思忍不住想噓...您不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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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3, , 10F
要說私交我還比較喜歡小品,提出正面意見=護航?
11/03 14:33, 10F
I大 我從未說過對Sam老闆提出正面意見就是護航 莫錯怪我

11/03 14:34, , 11F
一直執著在「我的經驗真的超不好的喔」上面太鑽牛角尖了
11/03 14:34, 11F

11/03 14:34, , 12F
sam就是脾氣不好,去之前最好要考慮清楚,不然很容易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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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5, , 13F
雷,您發表這意見了,大家也都接收到了,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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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36, , 14F
文具板不是您的個板,不要強求大家認同您好嗎
11/03 14:36, 14F
我從沒說過要要求大家都認同我吧?只是回應版上的一些意見

11/03 14:39, , 15F
國考的寫字量和一般用法本來就不同,如果挑戰用鋼筆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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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0, , 16F
真心建議考試時要帶兩支筆或多幾隻卡水啊....
11/03 14:40, 16F

11/03 14:41, , 17F
重要場合甚至我還建議你要考慮到墨水本身有沒有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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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1, , 18F
而且法律申論一科就要寫掉好幾張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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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1, , 19F
免得閱捲老師打翻飲料你的考卷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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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2, , 20F
以正常書寫來說一般吸墨器的墨水量真得夠寫很多字了
11/03 14:42, 20F

11/03 14:43, , 21F
就算你用的是旋轉式的儲墨量也沒有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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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3, , 22F
還有旋轉式的因為空間關係有很多筆其實是裝不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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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5, , 23F
用鋼筆寫考卷,你真的要帶一瓶墨水去(換吸墨器沒用...)
11/03 14:45, 23F

11/03 14:46, , 24F
一科就要填充一次了(你可以模擬試寫,坊間有答題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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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7, , 25F
沒有私交,但也認為你追打到這個程度有點過頭
11/03 14:47, 25F
A大 你用「追打」二字是否超過了些? 我也就只是回應一些版上的不同意見而已啊!

11/03 14:48, , 26F
那麼針對老闆ptt有黑店板 還有,真爬文的或,文具板就有
11/03 14:48, 26F
抱歉 我沒那麼偏激 人家對我態度不好就說人家是黑店

11/03 14:48, , 27F
原來是國考用...你考試前沒有寫過模擬試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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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8, , 28F
說額外的話:重要考試怎會帶一枝不熟的筆哩<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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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9, , 29F
只看國考這點就覺得你爬文沒爬得很好~不過你要考試也沒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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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49, , 30F
因為我只是鋼筆新手啊 哈哈 還在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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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50, , 31F
人建議國考別用鋼筆,我都用旋轉式的,但是墨量沒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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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50, , 32F
沒有私交,我認為原po被洗臉要忍氣吞聲,畢竟版上大多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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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老闆可以很有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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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國考使用鋼筆造成的悲劇(?) 你還是再去爬個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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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14:51, , 35F
純萃就是我想看墨水流來流去很爽,之前還有人作過實驗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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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80 則推文
還有 104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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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有空要向妳請教啊(真的真的 我很想瞭解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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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好多冤枉錢在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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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小用LAMY用到大...在我不會拿原子筆時就會用鋼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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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13, , 1219F
小時候有用不壞的LAMY 用不完的墨水 那時用到都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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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14, , 1220F
摔壞了一枝我媽又能不知從哪再變出一枝..鋼筆一度是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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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來有一句話一直忘了對原PO說:「飾人之心,易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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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17, , 1222F
,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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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18, , 1223F
〈天下〉篇。「有理」不完全能服人,許多事也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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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19, , 1224F
淚推f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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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24, , 1225F
關於系列文章頭一次留言就有人說要我放下,一直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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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25, , 1226F
的人怎麼都不放下,沒什麼立場說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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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38, , 1227F
喔喔!fire大那句話真好 (筆記在手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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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52, , 1228F
會叫h大放下是因為那時候原PO已經要止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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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52, , 1229F
殊不知又多了好幾頁X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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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14, , 1230F
唔,那我把我寫完的東西,寄到cooljoan那邊就好了,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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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15, , 1231F
我確實有閱讀妳的回覆,我也覺得能和平落幕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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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8:21, , 1232F
Tristan我想看您的論述,可否放上來共賞?
11/06 18:21, 1232F

11/06 18:52, , 1233F
好的,看完後晚上我會找時間回信給T大^^
11/06 18:52, 1233F

11/06 18:55, , 1234F
此間事了,關於買賣道德等問題我就選擇私下討論不興風波
11/06 18:55, 1234F

11/06 19:05, , 1235F
囧! 其實我對鋼筆研究也不深...只是我喜歡繽紛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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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6, , 1236F
我覺得到此結束就夠了,就如同我回覆cooljoan裡面所提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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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6, , 1237F
然後喜歡外型取向的筆(當然還是要好寫啦,但外型必備XD)
11/06 19:06, 1237F

11/06 19:07, , 1238F
維持原po意旨的純淨,避免流於辯駁,讓看的人心中自有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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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9:08, , 1239F
fire大我喜歡你啊>/////<~~請接受我的告白(????
11/06 19:08, 1239F

11/06 19:08, , 1240F
所以,Pocketsun 不好意思 ^^"
11/06 19:08, 1240F

11/06 19:20, , 1241F
我也超想看T大的發言說.T大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放上來
11/06 19:20, 1241F

11/06 19:23, , 1242F
我是當事人不便表態 但若不放上來 也請寄一份給我喔~
11/06 19:23, 1242F

11/06 20:33, , 1243F
"心裡真的無比開心 能夠讓大家有這樣福利 我也值了!"
11/06 20:33, 1243F

11/06 20:34, , 1244F
在p57 被我嗆值啥,還說要讓版主水桶我呢
11/06 20:34, 1244F

11/06 21:51, , 1245F
還在吵...?
11/06 21:51, 1245F

11/06 22:53, , 1246F
能默默追完整篇的我其實是個M吧 >"<
11/06 22:53, 1246F

11/06 22:59, , 1247F
想把f大寫的那句抄手帳上^w^ http://ppt.cc/0fN1
11/06 22:59, 1247F

11/07 03:14, , 1248F
咦我被告白了嗎(大驚) 怎麼這樣~那..好像就只好接受了..?
11/07 03:14, 1248F

11/07 03:16, , 1249F
那段話當時打太快打錯了一個字,謝謝樓上的原文:)
11/07 03:16, 1249F

11/07 05:35, , 1250F
chiangks來信表示停止討論了 未免有人洗他的臉~又推文
11/07 05:35, 1250F

11/07 05:35, , 1251F
所以鎖文不給推文囉
11/07 05:35, 1251F

11/07 05:36, , 1252F
以上有超出合理討論範圍的行為 現在開始清整
11/07 05:36, 1252F

11/07 05:47, , 1253F
我下週期中考 所以會移到下週末後再處理 敬請見諒:)
11/07 05:47, 1253F

11/08 05:11, , 1254F
*我怕有人洗他的臉~又推文
11/08 05:11, 1254F
板主來信,說她上面第一句推文,中間忘了加句點,易引起誤會。故在此我稍微說明一下: 討論過程中,有推文者針對特定群體進行諷刺、辱罵性言論。面對此一現象,曾有版友於 推文中指出,曾經去信版主檢舉。 板主裁示須於爭論停止後再做處理。 正因此故, 我去信告知版主,爭論已經停止,應可開始進行此一審查。 但我並未要求版主冷凍此文,以及對不當言論進行清理。 板主凍結此文,意在保護本人,也免再掀不必要戰火,小弟尊重其裁示,表示感謝。 不過另外,也請版主尊重本人意見,不用再清理相關推文,留待版友日後自行評判即可。 ※ 編輯: chiangks 來自: 114.36.246.163 (11/10 01: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ocketsun (77.185.240.234), 時間: 11/10/2013 07:49:19
文章代碼(AID): #1IVie1o9 (L_HappyLi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