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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ekar 在 PTT [ Sub_DigiTech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122則
限定看板:Sub_Digi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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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根本不是10/13 18:38
2F→: 我三四天沒逛耳機版~一上又看到廠商發言10/13 18:38
3F→: 推文隨便看一下~回個三句~就被鎖了~莫名奇妙10/13 18:38
4F→: 如果是特殊時期為何不公告10/13 18:38
5F→: 版上類似言論者那麼多~只罰我一個~10/13 18:39
6F→: 這叫因人設事10/13 18:39
7F→: 沒先公告 就因時設事~根本不公平 誰會推文全部看10/13 18:39
8F→: 更何況未指名道姓~版主也說是有人檢舉才罰10/13 18:40
9F→: 那請問版規二設來何用10/13 18:40
10F→: 另 十、板規之修訂由板主群議定並公告7日後施行。10/13 18:41
11F→: 要有不一樣的罰則也請依照版規十 公告七日後實施好嗎?10/13 18:42
12F→: 明明這次處罰就是特例性質~不符合版規二 也與版規十抵觸10/13 18:42
13F→: 卻官官相護,強行賦予自己裁罰權~豪無正當公平性10/13 18:43
14F→: 版規2 限本人來信檢舉由板主受理後定之,板主視情況水桶10/13 18:45
15F→: 信件基於私信~有需要我再寄給版主~感謝10/05 05:18
1F噓: ............10/02 07:29
2F→: 如B大說~沒啥參考性10/02 07:30
3F→: 看這種文~底下一堆打手~好困好困~歡迎對號入座10/02 07:32
4F→: 以後隔離介質的材料也是調音的重要部份勒~不唬10/02 07:35
171F噓: ............10/02 07:29
172F→: 如B大說~沒啥參考性10/02 07:30
173F→: 看這種文~底下一堆打手~好困好困~歡迎對號入座10/02 07:32
174F→: 以後隔離介質的材料也是調音的重要部份勒~不唬10/02 07:35
175F→: 先知~~10/02 07:35
180F→: 要射出來~也要射的穿套子啊10/02 08:19
210F推: 最好我是那麼不困會理你10/02 10:40
1F→: 請看第二點~太好笑了因人設事就算了~還因時設事10/04 21:48
2F→: 要不要先宣佈什麼時候戒嚴~什麼時候解嚴~再這樣搞我呀10/04 21:49
3F→: 還有~推文又不是公告~很多人看到~不代表每個人都應該看到10/04 22:00
4F→: 這種要水桶人的事~是不是該先公告10/04 22:00
1F→: 自己的說小CASE了~到今天又變官官相護 哀10/04 22:02
1F→: 先罰後補充~不是因人設事是什麼?10/04 22:02
2F→: 想了一整天才要用板規9來硬解釋~都你的人~叫天天不應阿10/04 22:03
1F→: 就說我不想引戰了~我何必還要解鎖po文~耳機版就好好討論耳10/04 22:03
2F→: 機~不需要像你再公告一篇出來鞭我10/04 22:04
3F→: 我並沒要求這個~你叫我解鎖上版上求暖我都沒要求了10/04 13:50
4F→: 誰跟你說你可以拿我的信件在板上讓大家討論?10/04 13:50
5F→: 想讓人公開鞭我就明說~我怎可能做此要求10/04 13:50
8F→: 處理就是公開鞭人~ 這並不是我要求的10/04 13:54
9F→: 1 13該處理就處理~不然就不該罰我10/04 13:54
10F→: 版主權利不該無邊際10/04 13:55
11F→: 我充其量也只是有爭議 卻只罰我一個10/04 13:55
12F→: 另外也檢舉了一個直說打手的~罰不罰?10/04 13:56
13F→: 根本不對等不公平~是否為排他手段10/04 13:56
14F→: 如果你今天一併處理~我會覺得有點小提大作10/04 13:57
15F→: 但我會認了~這理就是比較嚴格的BBS版10/04 13:57
16F→: 但並沒有~很多人戰的更兇卻沒事~才會有今天申訴一事10/04 13:58
17F→: 你有個人的情緒立場~我可以理解~但希望你稟公處理10/04 13:59
18F→: 互相學習10/04 13:59
19F→: 並且公開私信內容讓大眾審議~個人覺得是個很不好的作法10/04 14:00
23F→: 你要小題大作就一併處理~不然就解鎖我並簡單道歉10/04 14:02
24F→: 1與13很明顯的有問題~所以放在頭跟尾 33499篇10/04 14:04
25F→: s90071s90071版友也說人為打手~標準請一致10/04 14:05
26F→: 我也去信檢舉~請處理~而不是公開人私信這種手段10/04 14:05
27F→: 你用這種低表準水桶~如果全部一併處理~我會尊重10/04 14:06
28F→: 打手我也解讀是中性辭阿~雙方立場的支持者阿~有何不可10/04 14:06
29F→: 你自由心證就算了~還不公平~這樣不太對吧10/04 14:07
30F→: 版上我沒認識任何人我沒請任何朋友來幫忙10/04 14:10
31F→: 都有人幫我說話了~他們就是我打手,檢舉我人他有證明他不是10/04 14:10
32F→: 打手嗎? 對號入座就是這個意思10/04 14:10
33F→: 你覺得應該水桶~我檢舉了你就該稟公處理1 13 14那麼明顯10/04 14:25
34F→: 你私信回覆我你處理方式就算了~你公開放在版上鞭10/04 14:25
35F→: 又未經同意~我不願意放上去已經說那麼明顯了10/04 14:25
36F→: 深深懷疑你是不是對我有啥私心呀10/04 14:25
37F→: rito fw眼位喊暫停~為啥昨天fnatic不暫停提醒ahq10/04 14:26
39F→: 你處理方式我也覺得很離譜才會來申訴10/04 14:28
40F→: 要嘛偏袒要嘛就是針對我~我跟你無冤無仇 s90071s90071版友10/04 14:29
41F→: 也說人打手!~我有寄信檢舉~請處理!沒私心的話10/04 14:30
42F→: 我覺得你不需要桶他~你也應該解鎖我~並道歉10/04 14:30
43F→: 道歉理由是你用人治方式誤判我~再來是公開私信鞭我10/04 14:31
44F→: 放任貼紙經銷商的測試廣宣文章,此商標題寫不知道該不該po10/04 14:34
45F→: 卻不準版友批評,你推波助瀾對廠商身份者讓利10/04 14:35
46F→: 對一般版友用嚴刑,而又不公平審視其他版友10/04 14:35
47F→: 我冤阿10/04 14:35
57F→: 重點那篇不是版友討論~是廠商po文~經銷商 ~我說打手有錯嗎?10/04 15:07
64F→: 那還不是變向宣傳手法10/04 15:13
73F→: 沒錯~有前因後果的~ 對於這是廠商宣傳手法~沒有錯誤阿10/04 15:19
78F→: 這篇在講打手~你還在宣傳貼紙10/04 15:20
80F→: 官司纏身呀10/04 15:21
82F→: ˋ舉證一下誰不是打手的證據10/04 15:23
84F→: 你是誰?為啥我要理你10/04 15:23
85F→: 你有沒有看這篇文章內容呀10/04 15:23
88F→: 你去按鈴呀~版規有誣告就去告呀10/04 15:24
90F→: 不要難過~天氣不錯~可以多出去走走散散心^_^10/04 15:25
92F→: 天氣不錯~有機會大咬~10/04 15:27
95F→: 對呀~真的是很丟臉讓人見笑了10/04 15:28
96F→: 版主還公開我私信~讓我丟臉丟大了~大家都在笑我10/04 15:28
98F→: 很多版都有fighter唷10/04 15:31
100F→: 對呀~提醒一下~會被當網路水桶笑話看~愛注意10/04 15:47
103F→: 他很認真我覺得~但不公正~10/04 15:50
110F→: 不偏頗就可以接受~大家用同樣的標準嘛10/04 15:53
111F→: 我也想選板主,效法柯p精神~但只是想想啦10/04 15:53
113F→: 我書讀得不多10/04 15:53
117F→: 反正他標準這麼寬~那我就認真檢舉10/04 16:02
122F→: 根本超偏10/04 16:32
124F→: 說政客可以說打手不行~說人酸酸可以~10/04 16:33
126F→: 有人可以質疑有人可以護航~卻不能說打手~10/04 16:33
128F→: 我從頭到尾只說了四句話~說我引戰~說一堆話在那吵的不桶10/04 16:34
129F→: 比我酸的大有人在~根本超級偏坦某些人10/04 16:35
132F→: 如果你想建立個標準~那就請你公正點~比我誇張的大有人在10/04 16:37
134F→: 難道這樣因人設事~罰輕不罰重就是你要建立的秩序10/04 16:37
135F→: 給你面子叫你一聲版主,你以為現在還是民不與官鬥的年代?10/04 16:38
136F→: 你這樣私心處理的方式以後問題層出不窮啦10/04 16:38
137F→: 我可以選擇默默吞下~以後不逛耳機版罷了10/04 16:39
138F→: 但難道這世上連學術網路都找不到正義可言!10/04 16:40
139F→: 商人po廣宣文可以 下面沸沸洋洋說聲打手不行 太誇張了10/04 16:41
140F→: 隨便誰檢舉你就處理~那我檢舉的為什麼你都不桶還幫他們開脫10/04 16:42
141F→: 檢舉的人自己對號入座~請他先證明他不是打手~不然你怎麼處10/04 16:43
142F→: 理我!名不正則言不順~10/04 16:43
143F→: 就算我說錯了~我有戰嗎?用引戰處理我~也太誇張10/04 16:43
144F→: 版主應該一起幫忙杜絕網路打手與業配文10/04 17:03
145F→: 結果是反過來,對打手兩個字那麼敏感~酸酸,政客反而沒事10/04 17:04
146F→: 打手何其榮幸~其後多了版規與白癡耳包腦殘同列10/04 17:08
150F→: 打手請問判的時候有查字典嗎?我也覺得政客不必捅阿10/04 18:44
151F→: 但如果打手要桶~那政客也要桶~論壇的標準本來就可以比10/04 18:45
152F→: 字典高~~~但一樣的是有爭議的詞彙阿10/04 18:45
153F→: 真的是這樣嗎?10/04 18:46
154F→: 今天我爭的是一個公平正義~不是跟你在這邊玩文字遊戲挑語病10/04 18:48
155F→: 如果硬要挑語病~就不該只針對我~10/04 18:49
156F→: 更不該板規沒有的條件就開罰~應該先改板規~公告後10/04 18:49
157F→: 公告之後再犯的人再罰~而不是罰完再補充10/04 18:50
158F→: 這不是因人設事~那什麼才是10/0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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