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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ozak 在 PTT [ rent-exp ] 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29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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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推: 每當你問仲介為什麼要收錢時,都會講出很莫名的回答,像是09/24 16:42
11F→: 帶你看房、幫你跟屋主協調......,但也不想想這些都可以自09/24 16:44
12F→: 己聯絡處理,是屋主請你來代理他的,跟我完全沒有關係。那09/24 16:44
13F→: 些房東也很樂見房仲介這樣跟房客收費,不然這些費用還會轉09/24 16:44
14F→: 嫁到他們身上,還要額外多一筆本來就該自己付的費用。09/24 16:44
24F→: 問題是現在就是我自己透過平台過濾後找到物件要租屋,結果09/24 17:53
25F→: 看好問完才表明自己是仲介,說簽約後要付費用;他做的所有09/24 17:53
26F→: 事都是找房時屋主本來就要負責交代的事,屋主自己沒時間找09/24 17:53
27F→: 人代理,怎麼反而是我們要額外付費?更討厭的是還在平台上09/24 17:53
28F→: 不註記房仲身份浪費人時間。09/24 17:53
58F→: 時間好配合得利的一樣是房東!房客還是一樣要承擔看屋前就09/24 23:10
59F→: 被下訂金的風險,並沒有因為時間好配合而有任何優勢。09/24 23:10
60F→: m大我的論點很簡單,房東找房仲幫忙出租房子,要付費是應09/24 23:35
61F→: 該的;但是,房客又不是透過仲介找租屋,為什麼當遇見負責09/24 23:35
62F→: 這個物件的人是房仲的時候,我需要付出費用?對房客來說也09/24 23:35
63F→: 只是個掛著「仲介」職稱的「代理人」而已,做的也都是本來09/24 23:35
64F→: 房東出租房子本應要做和負責的事情,完全沒有理由像房客拿09/24 23:35
65F→: 錢。至於那些透過話術或心理引導而讓人強迫接受的服務不在09/24 23:35
66F→: 這討論內。09/24 23:35
80F→: 所以現在都不用591找房子了,還有一堆平台跟群組可以用。09/27 02:13
81F→: 這種情況不修法只會一直有,但是房東要便宜,房仲要賺滿,09/27 02:29
82F→: 根本不可能修。只能說如果你認為自己找房子租,遇到是代理09/27 02:29
83F→: 人負責的物件,剛好這代理人又有個房仲的身份,你就必須付09/27 02:29
84F→: 服務費,這可以接受、很合理,那就付吧!但我選擇黑單號碼09/27 02:29
60F推: 之前合租家庭式的出過很多不愉快,只一起一年;但是現在跟03/18 23:29
61F→: 另外一個合租一間套房共用一張床,住了兩年非常非常舒服,03/18 23:29
62F→: 現在要畢業有點捨不得分開。03/18 23:29
63F→: 有些人平時相處是那個樣子,住在一起又是另一個樣子就是了03/18 23:32
64F→: 。03/18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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