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詢 / easonman
作者 easonma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68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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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F推:悲劇!明天要去考試 > <123.193.182.37 07/03 21:23
101F推:祝福山哥和VICKY白頭偕老,永遠幸福123.193.182.37 05/13 19:48
6F→:我國有蒙藏委員會加強扶植蒙藏地方自治123.193.179.84 07/10 20:59
7F→:協助蒙藏地方經濟教育建設、宣揚蒙藏文化123.193.179.84 07/10 21:00
2F→:雖任用法26-1有起身放炮條款,但只是不得任用或遷調,07/05 21:53
3F→:但有平時考核要點、考績法、服務法、懲戒法 釘你07/05 21:58
9F→:考試法第3條寫假的??四個月是實務訓練期滿而已吧,頂多拿07/05 22:05
10F→:到考試及格證書,而後先予試用6個月後,再拿合格實授07/05 22:10
11F→:我認知是3年4個月才能調離原機關~但綁在原任用之縣市07/05 22:12
13F→:所以是行政院底下的任你調 但要跨出行政院 請等六年XDD07/05 22:39
10F→:原機關會把你的所有人事履歷資料(含休)一併交換給新機關07/03 21:22
8F→:那應該是報增列或增額06/29 22:12
1F→:依「司法院解字第2986號解釋」委任之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06/29 22:22
2F→:...受有俸給者,均為公務員服務法上之公務員,其聘任之06/29 22:23
3F→:之教職員則否。06/29 22:24
4F→:抱歉,約聘人員依銓敍部96 年4 月25 日部法一字第096274106/29 22:28
5F→:639 號書函, 是算計在內。06/29 22:29
14F→:請依「出差加班注意事項」辦理。06/29 21:55
5F→:縣市教育局管所屬學校,人事部分原則上為各機關的權責,06/29 21:59
6F→:但需陳報給教育局,但主管部分好像就多少可以…干涉06/29 22:01
7F→:有此縣市是教育處06/29 22:02
8F→: 些 (另人事、主計、政風、警政…依地方自治法是管不到)06/29 22:05
9F→:針對警政署的部分,依地方制度法第55條~~縣市首長無權06/29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