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首長沒有人事權時,是否仍有懲處權?

看板PublicServan作者 (slow)時間12年前 (2012/07/05 21:42),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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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前手承辦人被這個案子被逼到退休 (非採購 但是是動見觀瞻的案子) 前手承辦人2月退休後 就我接 這個案子自從4月中旬後 我大概每個星期都要交研析報告還要找國外案例 動輒10多頁 多則40~50頁 (然後在每個月推翻前個月的架構與研析的輪迴中) 今天開完長達4小時的研析會議後 首長要創了一套完全不一樣的架構 大概被交辦要補齊的資料跟研析至少有快7~8百頁吧 我真的快被搞死了 很想知道現在我們首長的任期已經到了最後 (沒有人事任命權了) 這樣的話 如果我從現在起請3個星期 或者繼續上班但是不理她交辦的研析資料的話 她有權懲處我嗎? 煩請知道的人 回答一下~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22

07/05 21:45, , 1F
可能沒有嗎...-.-
07/05 21:45, 1F

07/05 21:53, , 2F
雖任用法26-1有起身放炮條款,但只是不得任用或遷調,
07/05 21:53, 2F

07/05 21:58, , 3F
但有平時考核要點、考績法、服務法、懲戒法 釘你
07/05 21:58, 3F

07/06 01:41, , 4F
想擺爛了齁~~~~ 前手做不出來的東西 為什麼你就要生出來
07/06 01:41, 4F

08/18 20:18, , 5F
真的受不了,慢慢拖就好了,不辦...我覺得不妥
08/18 20:18,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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