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首長沒有人事權時,是否仍有懲處權?
如題
前手承辦人被這個案子被逼到退休
(非採購 但是是動見觀瞻的案子)
前手承辦人2月退休後
就我接
這個案子自從4月中旬後
我大概每個星期都要交研析報告還要找國外案例
動輒10多頁 多則40~50頁
(然後在每個月推翻前個月的架構與研析的輪迴中)
今天開完長達4小時的研析會議後
首長要創了一套完全不一樣的架構
大概被交辦要補齊的資料跟研析至少有快7~8百頁吧
我真的快被搞死了
很想知道現在我們首長的任期已經到了最後
(沒有人事任命權了)
這樣的話 如果我從現在起請3個星期
或者繼續上班但是不理她交辦的研析資料的話
她有權懲處我嗎?
煩請知道的人 回答一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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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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