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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uvo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推文), 共492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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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推: 會賠的意思吧。就是說如果保單上沒有明列「陪同隔離」除外,05/17 23:00
5F→: 就沒有理賠的爭議。行政院長今天也說「只要有3+4的隔離事實05/17 23:00
6F→: ,防疫險就必須要理賠」。家長們可以稍微安心了05/17 23:00
16F→: 看了這篇新聞,是我理解錯誤了,副局長應該是不賠的意思05/18 09:52
17F→: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93014905/18 09:53
18F→: 不過,他有強調「如果保險公司認定,保戶的隔離通知書是屬於05/18 09:53
19F→: 「陪同隔離」(不理賠),保險業者也必須負起舉證責任」05/18 09:53
21F推: 兒少法不是居隔書的法源,衛福部是請地方政府以傳染病防治法05/18 16:32
22F→: 第48條開居隔書,無論基於什麼原因都是防疫考量,不然等同衛05/18 16:32
23F→: 福部把傳染病防治法當兒戲,居隔隨便規劃隨便安排,居隔書隨05/18 16:32
24F→: 便發隨便有。05/18 16:32
25F→: 既然如此,現在說領有居隔書的家長不符合第48條,那不是金管05/18 16:32
26F→: 會的問題,就是衛福部的問題,保險公司有疑義,要去找他們釋05/18 16:32
27F→: 疑。05/18 16:32
28F→: 不過看新聞,金管會大概是沒有要幫保險公司請衛福部出來坦的05/18 16:32
29F→: 意思,而是叫保險公司不想賠的話自己去「舉證」(類疫調)家05/18 16:32
30F→: 長沒有第48條的事實來拒賠。試想光是問一堆3-5歲確診小孩說05/18 16:32
31F→: ,記不記得幾月幾號到幾月幾號有沒有跟誰誰又誰的家長接觸過05/18 16:32
32F→: ,還要一一提出證明來出拒保書。這談何容易!而且舉證成功還05/18 16:32
33F→: 同時打臉了衛福部,家長又會另外申訴。05/18 16:33
34F→: 保險公司善盡社會責任的話,針對有居隔書的家長還是該賠快賠05/18 16:33
35F→: ,讓這件事早點落幕,不要造成醫療資源的困擾後,又造成司法05/18 16:33
36F→: 資源的浪費05/18 16:33
37F→: 拒賠函05/18 16:59
38F→: 不是「拒保書」,上面打太快了05/18 17:00
25F推: 小孩不能上學,又沒後援,幾乎無法上班。自主管理也等於自主05/17 00:23
26F→: 無薪假了,衛福部補助也無法申請,真的是折磨沒後援的家長05/17 00:23
33F推: 保險公司主張的是,防疫險保的是當事人有沒有跟確診者接觸而05/15 11:51
34F→: 隔離(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在這次的爭議中,小孩有保,就可05/15 11:51
35F→: 理賠,沒有問題。爭議在也有保險並一起隔離的家長,他們有跟05/15 11:51
36F→: 小孩的確診同學接觸到嗎?是確診病例的接觸者嗎?05/15 11:51
37F→: 保險公司根本不在意家長保險的初衷,只在意符不符合他們的定05/15 11:51
38F→: 義05/15 11:51
43F→: 其他家的不是很清楚,業務拉保險時也可能有不同說詞,不過以05/15 13:56
44F→: 富邦的疫起守護2.0為例,是有寫到「對象:確定病例之接觸者05/15 13:56
45F→: 」,這也是保險公司一直在爭的點。只是,家長領有衛福部發予05/15 13:56
46F→: 的居隔書並依規定申請理賠,以富邦來說,要拒賠的話,除非他05/15 13:56
47F→: 們可以舉證家長「一定」「完全」沒有接觸孩子的確診同學。但05/15 13:56
48F→: 這也牽涉太大,現在衛生機關都不再疫調了。不然就是衛福部出05/15 13:56
49F→: 來道歉說「各位家長抱歉,我亂發居隔書」,這也蠻不可思議。05/15 13:56
50F→: 所以保險公司應該還是依規定,有居隔書就賠,沒有就不賠,標05/15 13:56
51F→: 準一致,也沒有爭議05/15 13:56
52F→: https://i.imgur.com/Yu51qXz.jpg05/15 13:57
20F→: 差別在有無「居隔書」。衛福部認定有居隔書是申請「隔離檢疫05/15 10:13
21F→: 」那邊,沒有是申請「照顧者」那邊。陪同隔離也是申請隔離檢05/15 10:13
22F→: 疫那邊,而不是「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照顧者那邊05/15 10:13
23F→: 所以有居隔書是「隔離或檢疫者」,沒有居隔書才是純粹「照顧05/15 10:22
24F→: 者」吧。反對理賠方是想把陪同隔離視為純粹的照顧者來看,所05/15 10:22
25F→: 以要拒賠,但衛福部發予居隔書,家長就是隔離者,而不是照顧05/15 10:22
26F→: 者而已05/15 10:22
27F→: 除非保險公司能舉證領有居隔書的家長「一定」沒接觸到確診同05/15 12:25
28F→: 學,不然就應該理賠05/15 12:25
7F推: 家長也有可能跟確診小孩接觸到吧,尤其主要照顧者,不一定只05/15 10:38
8F→: 是接觸者的接觸者@@05/15 10:38
9F推: 以前有疫調,匡列隔離後給居隔書,後來沒人力可以疫調,所以05/15 11:05
10F→: 直接劃一個範圍匡列隔離給居隔書,衛福部就是滾動式調整防疫05/15 11:05
11F→: 作法(就像現在也演變成匡列居隔只限於同住親友,7月也預計05/15 11:05
12F→: 會降級),但保險公司不能因爲政府沒有疫調就認定家長一定沒05/15 11:05
13F→: 有跟確診者接觸到。所以最單純的就是,有居隔書就賠,沒有就05/15 11:05
14F→: 不賠,這樣標準一致,也不會有那麼多爭議05/15 11:05
2F推: 這時期真的各種不容易,祝平安順產05/08 11:39
17F推: 幼兒園不匡列隔離真的讓人擔憂。我兒上上週有位同學確診,過05/08 10:40
18F→: 兩天另一個同學也確診,如果當時沒有因為第一位同學進行匡列05/08 10:40
19F→: 隔離,那他們班很高機率就會從第二位同學開始一個傳一個,慢05/08 10:40
20F→: 慢淪陷了05/08 10:40
68F推: 1957其實是外包單位,我去電詢問,有些事他們也不清楚,對方05/08 11:26
69F→: 是說他們手上有的資料來看,居隔書的開立要洽詢地方政府,建05/08 11:26
70F→: 議明天再問問看當地的衛生局、衛生所。05/08 11:26
71F→: 5/8前政府既然有匡列與強制隔離事實,理應要開居隔書佐證,05/08 11:26
72F→: 以利申請補貼,不然是不是有違憲的疑慮,成大法律教授也有說05/08 11:26
73F→: ,「受隔離者自應享有合理補償」05/08 11:26
74F→: https://new7.storm.mg/article/417145805/08 11:26
75F→: 若沒有,也許試試行政救濟的申訴,或是委請民意代表(立委、05/08 11:26
76F→: 議員)反應05/08 11:26
35F推: 2881去年填不了權 今年可以了吧05/05 22:26
206F推: 覺得還不錯 去年股票配1也填不了 0.5有機會填權了05/05 22:22
18F推: 就問「0-6歲的小孩後面4天要怎麼自主健康管223.137.8.253 04/27 22:58
19F→: 理?」還是要有照顧者才行,家長一樣要請假223.137.8.253 04/27 22:58
20F→: ,一樣沒薪水,為什麼後面不補償,邏輯死亡223.137.8.253 04/27 22:58